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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那场雪,穿越我数年记忆的美丽(散文诗) (http://zqbbs.5ijt.cn/dispbbs.asp?boardid=117&id=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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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那一片芦苇地
-- 发布时间:2008/12/3 20:01:00
-- [原创]那场雪,穿越我数年记忆的美丽(散文诗)
那场雪,穿越我数年记忆的美丽 (散文诗)
到此时此刻,依旧难以停止激动,为记忆里青岛那场雪,或许,你难以想象那场雪,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刻怎样尽情地飘洒。
我站在冬的风窗下。
雪飞雪舞,洋洋洒洒。
雪啊,美丽了路径,美丽了城市,雪啊,一场在这座城市里罕见的大雪,她从天庭而来,从生命的胚芽中脱颖而来。
雪飞雪舞,洋洋洒洒,大地裹银装,瑞雪兆丰年。
雪儿为我们带来吉祥的祝福,带来天使般的圣洁,带来开满鲜花的清晨,带来笑语带来歌声。
我脚步匆匆,脚步匆匆,为这场我等待已久的雪。
我脚步匆匆,脚步匆匆,为上苍赐予我有雪的暖冬。
雪飞雪舞,洋洋洒洒。
雪儿,洁白的生命,季节的花蕾。 在冬的风窗下,我双手合十,静等你的到来,是谁,把美丽的雪儿撒向金色的海岸?
雪儿,莫非你是月亮里洁白晶莹的生命之花?
雪儿,莫非你是我贮藏在云海里久远的期待?
雪儿,我用掌心浇灌冬季,沿着玫瑰色的梦景寻找赞美你的诗行。
亲近雪儿,让我的感受远离平俗。
乌鸦已经飞过天空,珍宝已经抛向河流,雪儿,我们共唱一支撼动天地之歌吧。
当夜抹掉最后一缕黑暗,停驻在天空的都是阳光。 那场雪,穿越我数年记忆的美丽。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收藏-记忆之雪.gif: 班德瑞《雪的梦幻》,请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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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怡然
-- 发布时间:2008/12/3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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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落如歌,穿越了数年记忆的美丽。
一篇优美的散文诗,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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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素心若雪
-- 发布时间:2008/12/3 2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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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20081008_0f9706f89b31a6954accikaujfkbbxq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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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长吟归去来
-- 发布时间:2008/12/3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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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瑰美,常使我们瞬间远离平俗。歌唱大自然的美丽,也赞赏文章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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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那一片芦苇地
-- 发布时间:2008/12/3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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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晕倒~~ 刚才我在“百度搜索”栏内输入“当夜抹掉最后一缕黑暗,停驻在天空的都是阳光。”,呵呵,发现自己这首有关雪儿的散文诗,在网络上早已经飘成了雪花,有的改头换面,有的全部搬来,网络搬运工们把别人的文字用鼠标轻轻一点,收入口袋,然后贴上自家标签沿街叫卖,只有极少数遵循游戏规则的人士,在转帖我的文字同时也表明了原创作者名字和文字的出处。 2、最初发表的题目是《青岛那场雪》,头一行文字是这样的“到此时此刻,我没有停止过激动,仅仅为2001年12月12日上午,你难以想象的青岛那场大雪,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刻怎样尽情地飘洒。”后来自己有过一点小的修改,如到目前,就隐去了“2001年12月12日”。网络扒手们,岂不知“2001年12月12日”对于原创作者意味着什么,更不知道“雪儿”这两个字有着怎样一个特殊的含义,看着别人的文字喜欢,就可以搬来贴上自家标签招摇过市吗?大言不惭!其实,喜欢别人文字本不是错,错在拿人家作品贴上自家标签,这和偷盗还有什么区别? 3、我从2004年6月开始上网发表文学作品,逐渐才知道自己的大多数文字被人剽窃偷盗,有不少朋友告诉我:你的某某诗歌、某某散文被某某网站的某某某剽窃了……等等等等,开始听了的确来气,于是从那个时候起学会通过百度搜索自己的作品,果不其然,自己作品被人剽窃,于是常常一路跟踪追击……说起来,我的文字几乎不被剽窃的真是极少数了,后来时间长了,被人剽窃惯了,也有些麻木了,再后来也只把一些自己认为分量重一点的作品用百度搜索一下,跟踪至对方面前,有的人还真知道错了,立即道歉,并立即注明原创作者名字,以及作品的出处。有的却置若罔闻,依然离城四十里下马!至于《青岛那场雪》此类小散文诗,竟然也被飘成了网络雪花,对此现象,我瞠目结舌!原创的就是原创的,剽窃的就是剽窃的,不是贴上谁的标签就成了谁的了,当前网络,判断谁是原创作者,目前暂以作品发表的时间和IP地址为重要依据。 4、网络与现实一样,是个大舞台,各色各样的人在表演,尤其是网络,也许更可淋漓尽致,认真书写灵魂的作者们的心情一样,天天盼望中国网络法早日出台,维护原创作者的著作权益,是每个网络公民的天职。真希望网络与现实都多一些真诚,多一份关爱,少一点(不要)剽窃,还网络一个公平交流,干净的空间。
下面是刚刚搜索的结果 http://www.baidu.com/s?wd=%B5%B1%D2%B9%C4%A8%B5%F4%D7%EE%BA%F3%D2%BB%C2%C6%BA%DA%B0%B5%A3%AC%CD%A3%D7%A4%D4%DA%CC%EC%BF%D5%B5%C4%B6%BC%CA%C7%D1%F4%B9%E2%A1%A3
刷蓝以上代码,放入任何页面地址栏内,手指敲回车键,立即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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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大杨
-- 发布时间:2008/12/4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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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的确令人无奈,楼主所说情况我也遇到过,虽没有楼主的严重,但又能奈何呢?连谴责的劲头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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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素心若雪
-- 发布时间:2008/12/4 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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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这是首好诗,不然网贼就不会觊觎如此了!
我将它收入初冬诗会集,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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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招小波
-- 发布时间:2008/12/4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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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我的《知青年代》在某知青网发表后,该网有人跟帖之余,竟盗用我的诗眼、甚至原句用剽窃者之名另写一诗,在该网同一诗歌版上发表,而没有被版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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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长吟归去来
-- 发布时间:2008/12/4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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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真可气。没这才华,就到别地儿玩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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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草原闲云
-- 发布时间:2008/12/4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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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习惯了,不偷手痒。文偷偷多了,荒疏了自己的创作激情,会渐渐地落俗。
何况《那场雪,穿越我数年记忆的美丽》这样的佳作,不被惦记,倒该是怪事了。那一片芦苇地诗友不必烦恼,烦恼无用会更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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