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湖农场情况的补充
拜读了天山雄鹰的《新湖农场简介》一文,又勾起了我对新湖农场那难忘的岁月回忆,谢谢老战友。新湖农场曾经留下了我的25年的青春,我在那里从事过计划、统计、农业联产承包政策调研、农业社会经济资源条件调查研究、1963至1982年农场历史经济资料汇编、1981至2000年二十年远景规划的编制,以及新湖棉纺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筹建工作。离开新湖农场后,我仍旧关注着新湖农场的发展变化,并数次回到新湖农场原先战斗过的地方故地重游。所以我自认为对我的第二故乡——新湖农场还算是比较了解的。为了让曾在新湖农场并肩战斗过的老知青朋友们更多地了解到新湖农场的一些情况,我对天山雄鹰的《新湖农场简介》一文作如下一些补充。
新湖农场位于北纬44°16′35″~44°57′05″,东经86°07′30″~86°36′05″,玛纳斯县城北40千米。东与芳草湖农场、一○六团场接壤,西与玛纳斯县北五岔乡、一四七、一四八团场相连,南与玛纳斯县包家店乡、广东地乡、兰州湾乡为邻,北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是塔西河和玛纳斯河冲积平原地区,平坦开阔,无霜期165天,作物生产季节的日照时数,北部为1955小时,南部为2019小时。≥10℃以上积温3584℃。
1963年,新疆农垦厅勘察总队完成了对玛纳斯由玛纳斯县北五岔地区的勘察规划,在县原北五岔人民公社新户大队、莫萦湾农场的东风大队和包家店公社谢家戈壁农场及县农场的基础上,合并建成北五岔总场,属自治区农垦厅管理。1965年11月,农垦厅社教大队完成了对北五岔总场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当时的农垦厅厅长兼社教队队长的老红军长征干部李桂莲同志亲自提议,改名为“新湖农场”。十年“文革”动乱时期,随着国家合理体制的变动,新湖农场的隶属关系也几经改变。1971年撤销了新疆农垦厅,农场划归昌吉州管理,即所谓变“条条管理”为“块块管理”。1975年改属石河子地区,1978年又改属昌吉州农垦局管辖,1982年归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由于隶属关系频繁变化,农场领导班子也随之频繁改变。
据2008年统计,场区土地总面积92333公顷(约合138.5万亩),加上属于农场管理使用的玛纳斯南山柳树沟煤矿,面积达到全国土地面积的万分之一。该团是一个以农为主的团场。可垦植面积72.05万亩,现已垦耕45.6万亩,每年实际播种面积在35万亩左右。
新湖农场在建场初期农业较粗放,南部水源丰富,有不少稻田,杂以小麦、玉米种植,经济作物有甜菜、葵花等;北部临沙漠,相对较旱,多风沙,以小麦、玉米、葵花为主。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按兵团的农业结构调整部署,开始以棉花、啤酒花、葵花、红花、玫瑰花为主要经济作物,称为新湖的“五朵金花”。同时为了均衡用水,大量消减了南部的稻田。由于推广了兵团的矮秆棉新品种、合理密植技术和塑料地膜技术,棉花单产成倍提高,棉花质量也迅速提升,所以棉花发展最迅速。1980年前全农场只有几千亩棉田,到1982年已发展到5万亩以上,占到当时总播种面积25万亩的20%以上。此后,在利益驱动下,棉花面积继续快速扩张,到2007年已发展到31.5万亩,约占到总播种面积35万亩的90%,“五朵金花”实际上已变为棉花“一花独秀”的局面。过于单一的棉花种植带来了用工、用水等资源的过度集中需求。2009年,农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棉花面积压缩到20万亩,保有万亩小麦、万亩油葵,同时主要增加了番茄种植。(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