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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京城十案》  发帖心情 Post By:2014/2/11 13:21:00 [只看该作者]

      京城十案  首次披露大案内幕    亲历者口述侦破秘闻

      一、“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1   外国人报假案
      你见过入室盗窃连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儿么?
      老侯就见过。
      老侯是谁?当年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涉外刑事科的刑侦分队长.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发案地点在北京农业大学。
      报案丢东西的是该校一位德国专家.此君从东土返家度假一个月,驾云回来一进宿舍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这谁家啊,整个儿一毛坯房么.等再一看门上的单元号码,这位立马傻了眼。
      敢情,这毛坯房是俺家啊!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保卫处,报案,报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当然责无旁贷……
      奇怪的是,谈起这个案子,我注意到当年的侯队长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盘红烧肉上暧昧地扫了一下.
      “没有比办那个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说着咬了一口红烧肉,摇摇头放下筷子,眼神儿里颇为不屑。
      萨下意识地觉得老侯的说法前后矛盾,那下手的主儿连酒瓶子都扛走了,还能给您留下红烧肉?
      后来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红烧肉的自有其人,盖因为丢东西这主儿的身份太特殊了。
      当时,中德之间刚刚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德国方面出资与中国在某个农业项目上进行合作,丢东西的这位德国专家,正是执行这项政府间协议的联络员.德国专家做事认真,对协议的执行选择了常驻监督的做法。因为这项合作中方的具体执行者就是农业大学,该大学为这个德国财神爷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
      问题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两国关系和国际形象问题上了。由于这项协议对我国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惊动了国务院。
      如此,侦破工作自然有压力,但大学的领导更有压力。
      有压力又没有跟着破案的能耐,大学的领导还算有自知之明,没有跟着上蹿下跳,只是给办案人员配置了一辆专车,并为他们改善伙食待遇。
      配置专车也就罢了,当时警察办案部是骑带斗摩托,这自然是难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让弟兄们记忆犹新.农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农场,用于科研和学生实习,供应上有的是好东西。这一说改善伙食,马上杀了一口猪,配了一男一女两位厨师为老侯他们服务,后来才知道这两位都是当年给部长做饭的。
      萨娘也一度在农口的科研单位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能买到便宜的内蒙黄油,西藏牦牛骨茶、东北大豆之类市场上见不着的农产品,近水楼台的好处,萨也算是见识了。
      老侯回忆,当时两位厨师把杀好的猪挂在厨房梁上,蔬菜和调料放在地上,警察办案生活无规律,两位厨师随到随烹,绝不误事。而且是指哪块肉就切哪块,服务极为周到。当时所吃猪肉一层肥一层瘦,竟然有七八层之多,令人啧啧称奇。估计,是该校某个猪肉质量改良项目的产品。
      不过,到现场一勘察,警察们可是有点儿傻眼。
      门锁没有被破坏痕迹,窗户紧闭,房子里面除了几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无所有。比搬家公司来过还干净。尽管如此,警察们还是根据痕迹判断,一个月内,确有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宿舍,而且,此人还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这要是贼啊,那可得算是胆大包天了。
      事后证明老侯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那贼在屋里的确呆过三天,把德国专家的半条三五烟抽得一二净干,还把烟盒都带走了。
      找不到贼的出入通道,加上这样的作案特点,案子指向两个方向:要么,这是碰上熟悉情况的内贼了;要么,这是“燕子李三”一类的飞贼来过了。
      飞贼?这年头有飞贼么?
      那可难说,前几年东城区就闹过两回专偷大宅门的飞贼,一捕一毙。
      那么,是先查内贼呢,还是先查飞贼呢?
      这警察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既不查内贼,也不查飞贼,而是冲着德国专家去了,先查他报的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简单,这位德国专家说不清他们家到底丢了什么。
      要按老萨说,警察同志这是个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们家所有东西都搬走了,然后让你说丢了什么,搁谁都说不明白。
      不过老侯听了一乐,说你不明白警察办案的做法,比如前两天日本那酒并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们警察看了,第个想法就是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几年,外国人报假案的也不在少数。这句话引起了老萨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听,这外国人干嘛没事儿给咱们报假案呢?
      外国人报假案?
      可不是吗,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警察让外国人蒙过不少次呢。
      那时候,外国人来的多了,问题也来了.北京警方接二连三收到报案,要不就是丢了手表,要不就是让人抢了照相机,不一而足。这件事开始让警察们十分恼火,要知道当时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虽然达不到“文革”前的破案率,但也不至于满街有人抢外国人吧?
      周恩来总理说过,外事无小事,警察们虽然有点儿迷惘,,但还是认真办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侯就破过这样一起案子。
      北京饭店的一个老外,报案丢失美元若干,老侯出现场,查问发案时间、地点后,很快锁定几名嫌疑人.侦察员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务生生活奢侈,与收入不符,被列入重点侦破对象,继续调查后发现其窝点,一讯而伏。
      案情并不复杂,老侯印象深刻的却有三点:
      第一,这名服务生颇为聪明,他回到家非大中华不吸,在班上抽烟却只抽最便宜的黄金叶.在单位人人都说他老实,听说把他抓了,大感不可思议。
      第二,此人作案手段与心理学暗合,发现目标从不竭泽而渔,每次只拿不习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外宾即便发现钱变少了,多半也会认为是自己放错了地方,很少怀疑被盗.他作案数十起,警方只接到这样一起报案。
      那就要问了,这个老外怎么如此个别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这位是拿信封装了两干美元现金,准备交房费的,被这个服务生抽去几张后钱不够了没法结房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报案。
第三,搜查这个服务生的窝点时,发现此人竟然在12平米的斗室中装了六个豪华壁式大座钟,估计到整点的时候一起敲响,比钟表店还热闹.
      让钱烧的,老侯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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