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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说连载《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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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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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4/2/16 14:40:00 [只看该作者]

接上

      看过这段报道和印军表演的图片,当时我军一名基层指挥员头晕眼花,私下对萨说:“服了,要是肉搏的时候碰上这样的主儿,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
      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论战争问题,从侦查员的角度,这印度兵继续练下去,基本就是缩骨功的范畴.不过,缩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东西是缩不了的,比如脑袋,能把脑袋变小的倒是有,秘鲁的印加人据说就有这个本事,不过只能变死人不能变活人.这案子只能是活人干的,所以这个技巧就不必考虑了。
      缩骨功的极限,就是只要脑袋能过得去的地方,人就能过去. 30厘米见方的通风孔,脑袋可以过去,人,从逻辑上说,肯定也能过去的.不过,做这个案子的,肯定不能是个胖子,您让英达来来这个,他功夫再高也不成。崔永元……嗯,要钻中央电视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别一一过筛子了,人家小崔走门口实话实说就能进去,干嘛钻窗子呢?
      缩骨功的贼,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个瞧瞧.所以,老侯问大家有没有人见过一个瘦子.
      有人还乱琢磨呢:老侯啊,这贼就算能进去,他怎么能从这么小的窗口把电视、地毯、洗衣机都弄出来呢?说完自己给自己一大嘴巴:人家进去了不会开门吗?还用从这儿钻?这是智商问题。
      推测归推测,破案需要的是证据。
      证据在哪儿呢?老候不慌不忙地在楼下转了半晌,终于转回头来,叫一个见习侦查员;'‘去,把银粉和笔刷拿来''。
      银粉和笔刷是用来取指纹的,侯队长准备这两样东西,想取哪儿的指纹呢?
      报案以后,已经查过一次屋里的指纹了,那次的结果证明:除了德国专家和来过的友人,侦察员们在屋中只发現了一个男性陌生人的指纹,而且数量很多。
      正是这个陌生人的指纹,使侦察员们的思路趋向于外贼作案,因为这套公寓有谁能进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现某人进去溜达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纹,德国专家还不知道的事情---推销蒜臼子的小贩肯定没这个本事.
      侦察员们判断,这个留下指纹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人。
      要搁现在,这个判断就得打个折扣了;第一,现代的贼也都现代化了,都知道指纹这个东西的厉害,入室行窃经常戴乳胶手套。这种行径很给警奈们添堵,老侯他们不大容易有运气找到满屋的指纹,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个把全中国卖乳胶手套的都抓起来吧,第二,来中国的外国人多了,而且越来越不规矩,天晓得他会带什么人回来,有哪种特别的取向.单单根据留下指纹不是异性一点,不足以认定来的是贼而不是有什么暖昧在里面.这种事儿还不能问,人家一句“隐私,与案件无关'',你就不大好办。
      好在当时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
      不过这个结论让大家有点儿吃惊:这意味着整个搬家行动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能—个人就把人家搬得连酒瓶子都不剩下,这主儿难道是个大力士?
      老侯这次不查屋子里头了,他关心的是贼怎么上的三楼.
      老侯冲见习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楼外边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采个指纹这类事儿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见习侦察员的事儿。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老侯一声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阳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过别以为老侯轻松,真要有个杀人案,弄出个腐尸解剖之类的事情,老侯跟法医作尸检连口罩都不能戴,这在当时叫革命分工不同,现在叫命苦.不能怨社会……
      为这个老侯开玩笑说警察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家认不认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负,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终于有了结论:排水管上也有指纹,与屋内陌生人的指纹相符!
      嫌疑人有了着落,老侯一笑:这回不用担心白吃人家的红烧肉了。
      在这里发现指纹说明老侯的想法很对路,的确有人曾经顺着排水管爬上去过.
      大家会问:一个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纹,风吹日晒的,还能保留下来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指纹留下的是并不仅仅是压痕,还有脂肪之类的残留物,极端条件下考古学家甚至采集过数千年前的指纹呢,当然也要看载体和环境,比如大楼门把手,每天好几百人进进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纹基本就没什么意义了.
      老侯破案,一向极重指纹。
      有一个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个电话叫到了某饭店:部下碰上麻烦事儿了,请侯队长出面帮着说和说和。
      怎么回事儿?警察还管说和?
      原来当地发生一起盗窃案,某外交宫放在一个信封里的若干现金被盗。办案的警官根据进出房间的记录,很快有了判断.应该说这位警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不错的,但此人作风有些简单粗暴,对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却没却没有拿到证据.
      不幸这嫌疑人第一比较滚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还有些特殊的家庭社会关系,案子没拿下来却不依不饶起来.双方发生争以后,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丰富,故此请他来帮忙调停一下。
      老侯来到饭店,很快解决问题.
      调停他是没有做的,因为一看子,老侯就觉得其中还有没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个外交官放钱的信封,告诉侦察员去做指纹鉴定,侦察员没动地方,说侯爷,我们组长巳经检查过,上面没有指纹,估计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没抬眼皮,说用加强检验手段,再测.
      结果,果然发现数枚模糊的指纹,在侧封口胶上的一枚虽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对,正与嫌疑人相符,有了证据一讯而服.解决了到底谁是贼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儿作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决了。
      事后有人说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过了还有指纹存在。老侯自己倒不这样认为,他说那个信封是欧洲某国政府的专用信封,质量很很好,吸收力强,指纹残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盗窃的时候心情紧张,可能导致手指浸汗,会留下较为深刻的痕迹.有这两点,即便作案后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残留指纹的存在.
      “这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加一个经验问题。''老侯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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