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半天,才明白,这个“案子”,就是“金无怠案”。据说金无怠是“隐藏极深”的间谍,深到什么程度?一个“国安局北美司司长”就可以把他卖掉!
中共有两样东西是举世闻名的,一是游击战,很多国家的反政府武装都学这一套;还有就是间谍战,尽管英美总是在吹嘘自己的间谍技术,但真正的间谍行家却是中共,这一点正是苏美一向耿耿于怀的。
中共的间谍有一个特点,就是不事声张、长期潜伏,不到最后关头,是绝不会暴露本相的。
至于间谍的管理机构,我们无从了解,但这里却透露是“国安局”。既然是“国安局北美司司长”,出卖一个间谍以示其叛逃的真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里有个谜团,就是这个间谍到底是这么回事?说到底就是“价值”如何?既然暴露了,当然就没有价值了,自然也难逃一死。问题是:他死的不是地方。
作者为这点事写了一大堆,拉拉杂杂地,还真是“话多必失”,看到最后,我明白了,他说的不是什么“案子”,而是炫耀他的知识和“内部”消息的丰富。于是我对他的话不免疑窦重生,大打折扣,因为那实在是穷极无聊,漫天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