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有这样一条《好消息》: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祥龙贺新岁,在此春节佳季来临之际物业服务中心为了答谢XX业主特此举办预交物业服务费优惠活动:即日起预交2012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可获得金龙鱼食用油一桶和精致大米一袋,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乍听起来该小区确实不错!可有点儿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物业是按“即日起预交2012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可获得金龙鱼食用油一桶和精致大米一袋”早交的没有奖励!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交2012年的物业费的业主叫预交!请问预交2012年的物业费是否应该从2011年12月31号以前交2012年的物业费才叫预交?
既然能住上如此高档小区的业主,我看大多业主都不在乎一桶油和一小袋大米!问题是如何调动业主遵纪守法的积极性!这样一来还会有人按时缴纳物业费吗?现在已是2012年,交晚了还有奖励!早交的倒没有!如此愚蠢的决定未免有点儿太荒唐!是鼓励还是纵容?真是时代变了!人们得学着倒立着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