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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这样一篇反腐高见,够气魄!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奈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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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5 5:44:00 [只看该作者]

中国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 制度反腐的核心是权力结构改革
李永忠:1952年2月10日,我们枪毙的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他们的贪腐金额折合人民币分别为1.8万元和1.9万元(刘青山,1941年3月担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在他的领导下,粉碎日伪清剿,使大城县抗日队伍和根据地不断壮大。日伪曾以1500块大洋悬赏拿他)。1983年的1月17日,我们枪毙了海丰县委书记王仲,他的腐败金额6.9万元。现在,如果我们以6.9万元为标准,要枪毙多少干部;扩大10倍,69万元我们要枪毙多少;扩大100倍,690万我们还会枪毙多少,敢这么枪毙吗?能这样彻底清算吗?

李永忠:建党90年来,中共反腐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战争反腐、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第一阶段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反腐败依托的主要载体是战争。第二个阶段就是运动反腐。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依托的主要载体是群众运动。第三阶段是从1978年到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式颁布。这一时期反腐主要以领导人的认识程度高低、关注度强弱、决心大小为尺度。这也是权力反腐的重要标志。目前是第四阶段,属惩防结合的制度反腐逐步探索阶段。

奈温(867312134) 17:35:48
 
李永忠:制度反腐最重要的标志,首先是必须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来实验,必须要有一个政改特区作为孵化器。因为制度反腐,讲究的是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下的权力结构改革,是综合性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极大的政改,绝不是随便指定一个地方试试就能搞成的。
2003年,十三年磨一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终于通过;同年12月10日,墨西哥国际反腐会议上,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郑重签字。这两件大事,标志着制度反腐的逐步探索。但实际上,制度反腐还是相当漫长的一个过程。因为监督条例虽然颁布了,但政治体制改革却没有实质性推进。在党内依然是同体监督,党内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革,决策权和执行权还是合在一起,监督权也属于党委领导,纪委隶属于同级党委,而同级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如何,直接决定着纪委所能开展监督的范围、程度及有效性。换句话说,同级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程度,直接决定着同级纪委开展监督的力度。在这种条件下,制度反腐只能开始进行有限的探索。由于制度反腐,主要是以改革了的新的权力结构为载体的反腐,如果权力结构没有改革,新的权力结构没能成为新的载体,制度反腐也只能是一种良好愿望而非实际行动。

其次,制度反腐需要对用人体制进行改革。在人事制度上,我们现在用的还是苏联模式,层层用的都是等级授职制。马克思在142年前有这么一句名言,“用等级授职制来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他赞成的是普选制,民主选举。但中共执政63年来,绝大部分是用等级授职制,很少普选。

这就造成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一个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人才就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难以避免。这种选人用人体制,导致苏共执政74年就完蛋了。我们现在执政63年了,如果不赶快改的话,苏联的昨天就会成为我们的明天。


奈温(867312134) 17:37:11
 
现在很多人特别想彻底清算30多年所形成的腐败呆账和腐败存量。但是,想要彻底清算,只有两个方法:第一,通过革命引发战争;第二,大搞群众运动。但是,彻底清算后,局面会怎样,谁又能控制这个局面?所以,最好不要去考虑用革命的手段和用群众运动的手段来解决这个腐败呆账和存量的问题。否则的话,我们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成果就会付之一炬。我们只能用制度反腐才能够解决腐败的存量和呆账的问题,才能走出愈演愈烈的反腐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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