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一个"因为那个时候的老百姓手中有权力," 的例子。
在那个时候,我们单位从上级单位分到了几套楼房,地理位置非常好,楼层高,开间大,很多同志都希望自己能分到。
单位工会负责分房,那时的工会是职工权益的机构,维护职工各个方面的利益。根据参加工作年限,职称,职务,住房现状各方面情况综合打分,再由职工代表多次评议,最终确定分房方案。
就在分房方案即将公布前,职工得知单位领导党委副书记已经抢先搬进了一套朝向最好、面积最大的两居室,立即提出质疑,职工联合起来向上级单位举报,并上访到北京市级主管单位。最终这个副书记从已经搬进去的房间搬了出来,从新参与分配,分到了另外一套小一点的两居室。
要说明,这个副书记,一儿一女,还有一个老母亲,原本可以分得两居室,可是他不经工会分房小组的分配,自己先挑好的搬进去,无视工会的存在。这种情况在今天看来实在算不得上问题,可是在那个老百姓掌握权力的时代,老百姓挑战当官的“抢先挑选”的权利成功,各级主管都毫无争议地站在了职工一边,维护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至高权利,是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呢?
我就是从那个时间开始分得了一间房,以后先生单位又分得了一居室,我们用这一间、一居室换了一套两居室直到现在。同事都说我换亏了,应该能换三居室,可我觉得只要自己过得去就行。那个时代人之间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商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