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纯净在2012-11-5 14:07:00的发言:
毛泽东时代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以上各位议论了很多,尤其无为先生还转了很多史料,说明什么呢?本人认识浅薄,依鄙人看毛泽东时代给我们留下的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的社会。建国63年来,人民总是在什么路线啊、方针啊、政策啊、规章啊、细则啊之下生活,而权力者在执行贯彻这些路线、方针、政策、规章、细则后又往往是犯错误,不是左倾就是右倾,打到--平反--再打到--再平反,整个的一个人斗过程 。?总之都不正确,那么谁人是一贯英明、正确呢?
说到人治还是法治,又是一个说不清理还乱的话题。
现在大家都在提倡所谓的法治,只是法治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老祖宗早就说了,白马非马。
现实社会中的法,都具有鲜明的倾向性。例如,一个涉及到国有财产私有化的案子,依据维护公有制的法去断案和依据维护私有制的法去断案显然会有截然相反的判决。
再者说,无论什么法,都是要有立法权的人来立法,有执法权的人去执法,有解释权的人去解释。因此,在所谓法治的过程中,就体现了拥有这些权力的人的利益。特别是,如果现行法律不符合这些有权人的利益,他们就可以修改以至重订法律,拒不执行或按照自己的利益倾向去执法,去进行解释等等。归根结底,法治是靠人治来实现的。大家看看自己周围发生的事,就明白了。比如,南京彭宇案,就是个例子。
因此,在人治和法治的问题上,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人的问题。而为什么人的问题,才是关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