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川县委刘书记:
您好!我们是咱宜川景阳村,四十年前的北京插队知青。
在不久前的我村一场民事纠纷中,曾经给您写过信。给您写信,一是我们相信组织相信党,相信在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的今天,一件民事纠纷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表明我们虽然离开第二故乡几十年,但是我们的心始终没有离开那片故土,家乡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
事隔两个多月,我们欣喜地获知,纠纷得到了妥善公正的解决,我们和老乡一样感到由衷的高兴。首先,我们感到宜川县委在贯彻党的创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指引下,执行政策不折不扣,领导坚决、得力、有方,处理问题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既有原则,又不失灵活性,解决问题及时,不拖泥带水,体现出了非常高的领导水平!
看似一件“小事”,由此折射出的党对三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富民强的重大治国方针,反映出党对农民生存、脱贫、致富,走上小康之路的深谋远虑。所以,这件“小事”的妥善处理,直接映射了党的政策的落实,安定了民心,稳固了社会和谐,意义非凡!
我们为家乡有如此高水平父母官感到高兴,感到欣慰!相信在宜川县委的领导下,我们的家乡一定能日新月异,建设得更加美好富足!
在此,我们全体景阳北京知青向您,并通过您,向全体家乡的父母官,表示最最崇高的敬意和感谢!从您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群人民公仆的光辉榜样,学习到了全心全意为老百姓谋利益的优秀品质,从而激发了我们为家乡建设奉献力量的热情。我们虽然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了,但是我们还能为家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家乡需要我们,请别忘记我们这些家乡的儿女,为家乡贡献力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时刻等待着召唤!
最后,请允许我借用咱北京知青的小诗,来表达我们的心情:
“我们还会再来。
如果有一天,我化作一杯黄土,
这黄土上长出的青草也是为你而绿,
这黄土上开出的花朵也是为你而艳。”
此致
敬礼!
宜川县丹州镇景阳村北京知青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