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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为《洛杉矶的中国女人》做“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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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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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洛杉矶的中国女人》做“装修”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4 13:28:00 [显示全部帖子]

 

我为《洛杉矶的中国女人》做“装修”

 

 

2009年6月2日,收到刘加蓉叫她在新疆帮她出书的朋友寄来的《洛杉矶的中国女人》。看着这印制精美的封面,我心里充满着欣慰,几年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2006年11月27日晚上,一阵电话铃响,妻子接过一听,惊讶地说从美国打来的国际长途,是要找“郑德鸿”。

我没有美国的朋友,这电话怎么竟然会打来?我接过电话,告诉对方我就是郑德鸿。对方说她叫刘加蓉,是一个四川知青,现旅居美国。因她在网上看到我的一篇文章,是按里面的电话号码打来的。她说也喜欢文学,写了一部小说《幸福鸟》,已经要在四川省的一家出版社开印了。她对我写的长篇知青小说《那里并不遥远》能成为经典著作很是钦佩,并说打算接着写一部反映华人在美国的小说《洛杉矶的中国女人》,但她只读到初中二年级,对语法实在是不懂,问我能否帮着把把关。

虽然我与她素不相识,但出于对文学的热爱,而且我一直对那些已成白纸黑字的文章小说里的谬误很是感冒,买来的书喜欢批改一通;又因都是知青,也是投缘,如今她虚心求教,实在不忍一口回绝;加上她对小说内容的构思,将要写出中国女人在美国的生活,很有卖点,我也就答应下来。

我告诉她,不管她怎么写,水平如何,只要把事情的经过写出来,我就可以帮她打理。就像盖房子,只要她把框架搭好,我来装修,我会打造出一部好看的小说。我又告诉她,几年前《北京人在纽约》曾引发一阵美国热,这部《洛杉矶的中国女人》说不定也会因此而引人嘱目。

加容很健谈,电话通了一个多小时,似乎还有许多话没说完,但毕竟她在美国是凌晨4点了,只好说改日再谈。

第二天,我打开电子邮箱,收到了她发来的《幸福鸟》片段。文字很稚嫩,看来她真是不太懂得语法。我当即对之做了修改,并发回去给她。晚上,她又来电话,一谈又是近一小时,

又过了一天,她又发来邮件:“你的动作太快了,画龙点睛太独到了,相见恨晚!希望第二本书《洛杉矶的中国女人们》能与你合作出彩。刚写片段暂定‘似水流年’。”’ 并把开始写的小说稿发来。我又当即改后发去。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写一段就发来,我改后发回,并对她语法上的错误作出剖析,改正里面的错别字,告诉她不同的事不能混在一起,怎么使用“的、地、得”,什么情况下应另起一行……

她也几乎天天来电话,一谈就是差不多一个小时。我们谈小说,谈语法,谈家庭,可说是什么都谈。开始我对她如此长谈,还有点担心那电话费岂不是很费钱?她说不贵的,美国打到中国的长途电话费,早上7点前一分钟约是2角的人民币。虽然我知道美国的电话费比中国大陆便宜,但想不到竟会如此之低,比起国内,实在是便宜多了。

2007年的夏天,加蓉的《洛杉矶的中国女人》第一稿已经写到二十章了,但就在这时,她儿子由于贩毒案被捕。她儿子才19岁,正在大学读大二,而且联系到她之前的几次婚姻破裂,更让她感到生不如死,她的精神几乎崩溃。

对于她的遭遇,我是很同情的,一个单身女人,一个生活在美国社会底层的工薪阶层,突遭这种变故,实在是难以承受。我只能尽量安慰她,事情竟然发生了,就要面对现实,该做的就做,天无绝人之路。

加蓉很快就回到现实里。打官司要请律师,要用一笔钱,而没有什么积蓄的她只能借钱,凑了一万多美元,并把房子抵押,把儿子保出来。到2008年1月,法院判了她儿子一年的监禁,到4月份才入狱。

2007年的11月,重新振作起来的加蓉,又开始写起小说来。在我不断的指导下,通过这一年多来的写作,她进步很快,越写越顺手,接连写了好几章。她回过头去看当初开始写的,觉得实在是太差了,打算重写。我告诉她,文章不怕改,越改会越好。于是,她没把第一稿写完,便在2008年1月开始重写第二稿,并接着把后面的几章也补完了。到了5月份,终于把第三十一章写出,算是完成了。而在这时,有家出版社打算出这部小说,不停地催着稿。

由于这部小说是记实体小说,故事也都是基本真实,她在二稿里把她儿子犯罪的事也写进去。为此,我告诉她,里面的人物原型一看就是刘加蓉本人,把儿子犯罪的事写进去,对将来儿子的未来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定稿时一定要把这些删除。但她告诉我,已把二稿发给出版社了,出版社对这一段贩毒案很感兴趣,因为这是一个卖点。而且她也不太接受我的意见,很不舍得删。

虽然二稿比起一稿来好了许多,但作为一部小说,还是很粗糙。我告诉她,还要作最后修改,这最后修改是最重要的,因为一些枝枝桠桠的要砍掉,一些太过稀疏的地方要补上。可不知为何,到8月,她只发来三稿的第一章,然后告诉我,说是有人要为她改了。对此,我也做罢,但愿那三稿能改得好点就是了。

2008年12月25日,新浪网的新浪读书/都市小说登载了《洛杉矶的中国女人》,但却自作主张,加上了每章的标题。2009年1月20日,《新民晚报》连载了《洛杉矶的中国女人》删节版。但令我大感意外的是,删节版改得面目全非。而这一次出书,新疆的人民出版社将这部小说又作了一些删改。

 

               郑德鸿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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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5 9:47:00 [显示全部帖子]

以下是引用闯北走南在2009-6-5 7:47:00的发言:
  一位初涉写作的人,能有这样一位良师,真是太幸运了!

刘加蓉当时写《幸福鸟》,只是凭着自己的经历述说而成的,没有章法,但这对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来说,也是不易。

当她说她也是知青,正想再写一部《洛杉矶的中国女人》。而且,中国大陆上许多人都很想知道华人在美国的事,把她的故事写出来,也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为她的坚持所打动,我才答应帮她打造。

我也很希望大家都能把自己的事写出来,不一定是写小说,写些回忆录什么的,也是留给后人的一份宝贵的财富。

所以,我说过,每一个能拿起笔来的知青,写出你自己,这是历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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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11 21:46:00 [显示全部帖子]

以下是引用火花塞在2009-6-11 15:52:00的发言:

,说,传,常,,?,.派,?

看下这个吧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sxsj&MsgID=21802
果戈理《死魂灵》的翻译者,辽宁大学教授,辽宁省翻译协会名誉会长,陈殿兴先生热情洋溢地写道:“。。。秦安江先生读过这部小说的手稿以后认为,这部小说在写作技巧上大大超过了作者的前一部小说《幸福鸟》,进步之大,简直判若两人。对此,我有同感。但艺术是无止境的,艺术家的追求也是无止境的。他们不仅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打动读者,而且还希望自己的作品能令人百读不厌,甚至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千秋万代流传下去。加蓉女士勤奋努力、谦虚好学、追求完美,是我亲眼看到的。我相信,她在攀登文学高峰的路上是永远不会停步的。”
*************************************************
秦安江先生读过这部小说的手稿以后认为,这部小说在写作技巧上大大超过了作者的前一部小说《幸福鸟》,进步之大,简直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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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6/13 0:24:00 [显示全部帖子]

以下是引用火花塞在2009-6-12 13:16:00的发言:
的,的.
   

回火花塞关于《我为〈洛杉矶的中国女人〉做“装修”》

 

 

本来,关于与刘加蓉的事,我是不想再说什么了,但因为“火花塞”网友认为,“您这种行为在美国有可能都是违法的”,把问题说得如此严重,我不得不说几句。

2009年6月10日下午1点,刘加蓉打来电话,对我在网上发表《我为〈洛杉矶的中国女人〉做“装修”》一事,提出她的感受。

刘加蓉认为,我不该把我们之间的事放到网上,主要谈及两点:

一、            我不该把她儿子的事说出。

二、            我把这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对她所做的一些事,不能说是“装修”。

我认为:

一、我在这部小说创作过程中,就对刘加蓉把儿子的事写进去,一直持反对态度。但因为后来第三稿我没有看到,不知她最后是如何处理。我在后来的联系中,反复强调不要把这事加进去,一定要删除。但我收到书后,一看原封不动,并且她在《后记》里,把这事也几乎是明白无误地写出,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和遗憾。

《后记》里写着:在了解到美国青少年受毒品毒害的众多触目惊心的事实之后,我决心塑造吉米这样一个形象。一位律师说,我有勇气写这个话题,其实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

……

毋庸讳言,《洛杉矶的中国女人》都有原形,其中变有我的影子。”

尽管刘加蓉在这里用了“塑造”一词,但是,只要是稍有一点文学知识、能读完这部小说的人,都会清楚地知道,这部小说是自传体,写的就是作者本人。

但毕竟这部小说的作者是刘加蓉,我只不过是在文字上帮她把把关,她有勇气把这事写进书里,想来已是有所准备,也能应付未来各种各样的社会责难和猜疑。但作为一个一直关注这部小说的人,在看到这与我的观点大相径庭的事,总是无法释怀,也就说上几句。而且,既然刘加蓉把什么都说白了,我多说几句应该也无妨。

二、这部小说从构思起,我就开玩笑说由刘加蓉“搭架子”我“装修”。“装修”是比喻,实际上就是对文字、语法、文学语言的修饰。不管我在期间做了多少,对这部小说的整体是起了作用。并且,我高兴地看到,刘加蓉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确实是大有长进,让我也有成就感。我的文章里对她的这一进步,是对她的另一种形式的肯定。

从我的本意上,我并不想伤害到刘加蓉。毕竟,我与她这么长的时间里,彼此无话不谈,而且她也一直很尊重我。更何况,辛辛苦苦创作出一部小说,并且有望拍成电视剧,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我不会傻到在这即将成功的时候,做出两败俱伤的蠢事。但是,我是从不隐瞒我的观点的,当我看到一件事,我会立即把我的观点写出来。并且,我并不认为我这篇文章会对她造成什么伤害。

当刘加蓉得知我这篇文章上网后,认为这篇文章对她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考虑到她的感受,我也就尽量给予消除,把博客里的这篇文章删除,把一些贴子作了编辑。本来“中国知青网论坛”里的这篇,我也是要删除的,但因为已过规定时间,无法删除,也就留了下来。如今因为“火花塞”的回贴,我想,这贴子留下也好,也是一个交流的平台。

当然,因我不清楚刘加蓉在美国就这部小说对外是怎么说的,也不清楚她有什么忌讳,但既然她认为我这篇文章对她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只能表示遗憾。我希望她能走出自己的阴影,而把所有的创作过程写出来,一来对读者负责,二来更显心胸宽广,无私才能无畏。当她把自己置于阳光下时,她会看到,天空还是那么的蓝。

 

郑德鸿     200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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