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柳日记之十二:得饶人处且饶人 90年代初,职称热,不仅教育.卫生.科研评职称,连政府机关行政部门也热衷评职称。职称是票子.房子.面子啊。于是,有资格无文凭就进行短期培训,考试合格方可进职称,叫做“先评后补”。史柳受命监考公检法的考试,本来我对这类考试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理解万岁嘛,可是看到这些带大盖帽的,油然产生一种敌意,不觉严了起来。卷子还没发完,我的另一只眼还来不及闭呢,就有一考生迫不及待,明目张胆地把小抄放在课桌上抄。史柳优雅地伸出手:“拿来》”(要的是小抄)考生不给。“你想耽误大家时间吗?”考生无奈气愤地竟把卷子拍到史柳手上(罢考),史柳脾气上来把卷子撕成两半,抓过小抄(证据)命令考生退出考场,考生不知是吓傻了还是不在乎,一动不动两眼凶光狠狠地盯着史柳。后来总监考把他请出我的考场,可是我却在另一考场发现了正在打小抄的他。为此我得罪了考生,领导,同事。(昨天考生单位宴请了众考官,我因不坐班,找不到,那时家里少有电话。)大家以为我没捞着吃,气的为难考生呢。 后来反省这事,本可以冷处理:他把卷子拍到我手里,我一笑:“错了,我要那个。”指着小抄。绝对不会弄得里外不是人。所以呀,得饶人处且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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