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网五色土 栏白山黑水 → 战友们:我是否要讨回这个公道


  共有2538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战友们:我是否要讨回这个公道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1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战友们:我是否要讨回这个公道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18 14:46:00 [显示全部帖子]

      “如果你签完协议之后有比你给的多的,我给你补偿”这是我所在的拆迁办的一个工作人员对我的承诺,但是仅仅过了3.4个月, 同一地址.同一座楼.同一户型,同样的平米数,同样是三口之家,在拆迁补偿上竟然比我多给了一个独居,按给的独居位置的现价来算是130万,按给的优惠价也要66.5万。我认为这种做法对于我们支持政府工作的人,是极其不公平的,我现在知道了,早签协议早受骗,什么阳光拆迁全是骗人的,我现在非常气愤,我是否应该为自己讨回公道。怎样才能讨回这个公道。希望能得到战友们的帮助。谢谢!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2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18 22:38:00 [显示全部帖子]

      谢谢冷兄.谢谢野稗子.谢谢槐乡姐姐.谢谢大家的关注,我昨天给1234567热线打了电话,接线 员的答复是有关拆迁补偿的问题最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希望知道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战友能指点指点。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3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19 13:46:00 [显示全部帖子]

             感谢艾兄.槐乡姐.龙哥.轻舟大哥的关注!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4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20 16:43:00 [显示全部帖子]

                       感谢柳青芬大姐的同情,感谢轻舟大哥的支持,感谢黄山黄河的指点,我家住在北京市的崇文区,这里已经拆了好几年了,今年春节之前拆迁办的人多次找我动员我,让我支持一下他们的工作,并承诺如果我搬走了,有比我补偿多的他们不会让我吃亏,另外这里也没法住了,不是堵锁眼,就是深更半夜去砸你家的门,往楼道里撒虫子,往窗户上抹屎......鉴于这种情况我在一月底和他们签了搬迁协议,签协议以后,他对他手下的人说:"今天大姐签了协议了,晚上就别去砸门了.'还有在领拆迁补偿款那天,他拿走了我的身份证去银行给我开户,坚决不让我跟着,对此我有些怀疑,我正在寻找证据。自从我搬走以后,其他邻居全都给了两套房子,当我打电话给拆迁办的那个人时,他一直回避这件事,只是说你的房子不是挺好的嘛。那就行了呗,我的房子再好,也和后搬的差50平米呢,所以我感到非常的不平。我正在咨询,请大家关注。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5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22 0:04:00 [显示全部帖子]

          谢谢冷兄.槐乡姐.东北虎的指点和帮助,关于冷兄文章里提到买烟的事,我们这里也是,在签完合同以后,那个人让我给他买5条中华烟,由于我不会抽烟,又怕买了假烟,给了那人2000元钱,他们几乎和每家都要烟,有的家就没给买。由于我是先签的协议,我先选的房子,房子还是很好的。我目前的心态还好,不会为了这事太生气。我也想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正在寻找法律依据。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6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25 18:31:00 [显示全部帖子]

以下是引用江南人在2010-7-25 6:44:00的发言:
签合同、哪怕是简单的协议都要有白纸黑字,否则吃亏的就是你自己,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落实在明处,当然自愿吃亏不算在内。

                     感谢江南人的指点,的确是这样,没有白纸黑字的的合同吃亏的就是自己,所以有赶上拆迁的同志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要像我一样,没有白纸黑字的承诺一律不算数,现在不是毛泽东时代了,老实人总会吃亏的,和政府对着干的人会有实惠的。这就是当今北京各个拆迁地到处都是钉子户的结果。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7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29 22:18:00 [显示全部帖子]

                   为了这件事,我咨询了三个律师,都说这个官司我肯定会输。原因是我签了协议。所以我虽然有些生气,但我的心态还好,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训,遇到类似的事情多思考,政府部门的话有时也不能信。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温暖
  8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三星会员 帖子:311 积分:2062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7/7 23:51: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8/2 0:27:00 [显示全部帖子]

以下是引用槐乡在2010-7-30 7:08:00的发言:

 生活的幸福愉快比什么都好!

       

             槐乡姐姐说的太对了,在今后的日子里无论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我们都要调整好心态,什么都不是最重要,只有身体健康,生活幸福愉快是最最重要的。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