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1
萨苏
核心提示:“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请看凤凰网专栏作者萨苏的长篇纪实博文。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
老孙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寒暄的时候慢声慢语的没觉得,这冷不丁一发威,二目如电,那感觉活活让你想到西门庆碰上了张翼德……
这什么比方阿?算了,我承认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
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五通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老大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我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实并不是老萨写的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的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
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
我说我倒是想了解阿,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
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
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
“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
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13处1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井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
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了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三十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
第二处,“双桥老流氓”并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
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不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
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13处的。老孙说。
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代,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 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
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