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闯北走南在2008-9-15 8:04:28的发言:
不在乎那半块月饼,但完全没有为对方着想,不考虑对方的感受,是相爱的恋人所最不能容忍的,也许这种分开并不是坏事。
我非常赞同这一观点,本身就有深刻的体会。当我年龄已经接近三十的时候,才在朋友的介绍下交了一位以前就相识的姑娘,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在我提出应该登记的时候,她却提出要等到“十一”过后。当时我也没有怎么在意,后来听别人说;“十一”后农场要搞清理“五一六”分子的运动,人们怀疑我在北京时加入了“五一六组织”,后来我问过那个姑娘为什么要等到“十一”以后才去登记?她对我也有怀疑,关于在北京的“事情”,我已经对她说了几遍了,还得不到她的信任??
我就是不能容忍的。因为两个人相爱的基础,就是互相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