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网生活 专栏车友队掠影 → [原创]最新消息


  共有1567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原创]最新消息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三毛
  1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五星会员 帖子:3919 积分:26175 威望:0 精华:9 注册:2008/8/4 21:15:00
[原创]最新消息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2/25 17:57:00 [显示全部帖子]

我不会转载,只好转贴

中国制定车船税法 2.0L以下车主税负未增

2011年02月25日15:56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138)
字号:T|T

[导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中新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周兆军 欧阳开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根据该法的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去年,车船税法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时,由于税额过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一些常委会委员也提出,车船税的税额过高,给群众增加了负担。

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吸收了委员们和公众的意见,降低了税额幅度,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按照新的征税方案,2.0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车船税法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却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该法还规定,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