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儿子正念初中,面临中考。此时,家里的一切要为孩子能否上一个重点高中而忙乎。
我已经知道了电脑的厉害,欲买当时国内最好的机型放进书房。
跟太太商量后,她说:“你能保证儿子不玩游戏,我就同意你的决定。”
知道吗?过太太那一关并非易事。
于是,我跟儿子拉了个钩,儿子说:“爸爸,您要买了电脑,我保证好好学习考上重点高中,不玩游戏!”
他的毛保,让我放了心。让他立下字据后,电脑进了家,同时,打印机也安置在了桌上。
与此同时,我又给自己买了一台当时最新型的笔记本电脑。
我们家有个老传统:在智力投资上,是不计成本的。
美国人有个计算: 在智力投资上如果是“一”的话,回报率是“一”的十四倍!就是说,你给孩子买书、付学费花了100元钱,你将得到1400元的效益回报。
这样的好事,谁不干?!
引申一下这个道理,当今,世界上富有的国家,一定是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不包括那些因地下资源丰富,而畸形富裕的国家。)
这两台电脑,很快就发挥了它们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
儿子不是那种死用功的学生,他的学习方法对路子。如果哪一门功课是他的相对弱项,或是他在课堂上没有听明白哪门课,他就在网上调来全国特级讲师讲那门课的录音录像资料,并调出那门课的习题来做,使他的各科成绩基本上保持在齐头并进的状态上。
我跟儿子讲过,爸爸只能在语文、英语和政治这几门课上帮你。数、理、化这类课只能靠你自己去努力。
儿子说,我有了电脑,什么都不用你老爸操心了,我能在网上调来全国最好的老师来给我上课。
我那台笔记本也派上了大用场。当时,我一是应聘到一家新酒店去当老总;二是受父亲委托,在跟一帮胡搅蛮缠的人,打一场有关名誉权纠纷的官司。
那一年,真是忙啊!
那家酒店坐落在北京市的繁华区,董事长是在外地做生意发了巨财的暴发户。聘请我当总经理,一是有别人的推荐,二是他看中了我的瑞士文凭。
他说:“钱管够,你就按照四星级酒店做编制、定规章、招员工、做培训,争取早日开张,我全力以赴支持你!”
我不喜欢他的面相,由此也不相信他的人品。但看他那一脸诚恳的样子,又给了我比较满意的工资,加上自己一贯的敬业态度,我开始没白天没黑夜地投入工作了。
酒店业的行话,把开业前的筹备阶段说成是“开荒”,这是最累的阶段。等到了真正开业后正常运转的阶段,反而就轻松多了。庄子主张“无为而治”,既然是“治”,就必须有为,你什么都不做,怎么会实现“治”呢?实际上,“无为而治”是在讲你要有为在先,把后面你要干的所有事情都定好规矩,搞通顺,从而做到“就那样办了”,实现“无为而治”。
我打个比方,说说现代酒店的管理理念吧:管理一个酒店,就像管理一个社会一样,好的社会是一个有序的法治社会,而不是一个率性所为的人治社会。同样,一个好的饭店,是一个由科学管理规程说了算的酒店,而不是由人率意而为去管理的饭店。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著名饭店,如希尔顿、香格里拉、丽都系列的假日酒店等等,老总像走马灯一样,隔两年或几年就换一个,可是,这些酒店绝对不会因为更换老总而闹地震,出现混乱。
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现代酒店都有一套严格规定的管理大纲,无论在酒店从业人员的选择、培训、使用和编制上,还是在管理和服务流程上,或是在市场定位和经营范围方面,都由近乎严苛的最高标准制定好了,一个新老总调来了,他的任务就是按照这些标准去管理这家酒店。这里,给他的最大自由,只能是在坚决维护和执行这套管理制度的其础上,更加去完善和丰富它们而已。这样,也就出现了庄子说的那种“无为而治”的局面。
在瑞士学到的知识发挥了作用。在学校就做过这样一个课题:就是给你投资多少多少钱,要你根据财力,在瑞士选一个地方建个新饭店,然后搞出饭店编制,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制定出各部门的作业流程,以及从老总到部门经理和员工们的工作职责和检验标准等等,实际上就等于搞出了一套现代饭店的管理大纲。
当时这门课我的分数最高,主要是我出国前就已经有了几年的酒店管理实践经验。那些出国前没有干过酒店的,或只在酒店干过基层工作的同学,当然就没有我对酒店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丰富了。
现在碰上了一个真正的、新的酒店交到了我的手里,再搞这套东西自然已经是驾轻就熟的事情了。我也不用秘书代劳,自己就在电脑上把所有这套文案作业方面的东西统统搞定,然后集中精力开始招兵买马,培训骨干和新员工。
与此同时,我受父亲委托,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在法院打起了激烈的官司。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文革期间在内蒙古发生了一起叫“挖内人党”的特大冤案,这起冤案伤及34万6千人,活活打死1万6千222人。这起惨案,是文革中发生的最大的一起集团冤案,是康生、谢富治在背后直接指使的。要不要把这起冤案作为罪证写进审判两个反党集团的起诉书中?这要由当时的中国最高领导层来定,彭真伯伯当时指定,由参加审判工作的我父亲,来汇报这起冤案从发生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彭伯伯老是戏称我父亲是个“活档案”,说他记性好,表达准确,思维缜密,人又正直。
父亲当时把所有能够找到的资料都调到了两案办公室,开始精心准备汇报提纲。对于“内人党”冤案在内蒙方面的情况,因为他本身就是经历者,早已了如指掌,他需要的是,要详细了解到当时在中央方面所发生的所有相关情况和资料。那一天,彭伯伯带着他向在京的所有政治局常委们作了汇报,他也不看提纲,整整汇报了一天。
可以用震惊、愤懑、叹息、担忧、思考和关注来形容当时中国政治最上层人物在听汇报时的反应。父亲讲完发生“内人党”冤案的始末,接着又回答每位常委的详细提问,结束的时候,长安街上已华灯初照。
就这样,“挖内人党”冤案作为不可推翻的罪证写进了起诉书,最后,又写进了判决书。
当时,父亲萌生出写一本全面披露此冤案的书之想法,但是,这个想法直到他离休后才得以实现。为写好这本书,他和祝东力先生重返内蒙,采访了几百个当事人。自治区党委、政府、军队、档案馆为他俩写书,提供了非常好的写作和查阅资料的环境。一年后这本书写了出来,由中央党校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