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推出11项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措施,凡具有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在优待之列,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郭旭升介绍,年满60岁以上老人普遍可享受该优惠政策,但对于乘公交、游公园两项优待办法,“门槛”均为65岁。对此郭旭升表示,老年人口的分布呈现“金字塔”状,因此老人享受优惠应为“渐进式”,年龄稍高的老人在出行等方面应多受照顾。
- 优待措施
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市内公交
目前,北京市只有持离休证的老人可免费乘公交。明年起,全市65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将可凭借专用老年优待乘车证,全天不限次数地免费乘坐北京市市域内所有地面公交。
65岁以上老人免费逛市属公园
几十家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将从明年起,对65周岁及以上京籍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
60岁以上老人免费参观部分场馆
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也将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开放。相关负责人提示,老人免费游览的博物馆不包括故宫、国博等中央单位。
90岁以上老人每月享高龄津贴
办法还指出,90至99周岁的京籍老年人每月将给予100元的高龄津贴,对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给予200元的高龄津贴。据悉,该津贴有望从今年开始计发,发放及补发等细则将于近期确定。
无保障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待服务,规定每年为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体检。此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特困老人补贴50-250元
对于低收入、纯老年户、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及高龄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今后将根据条件发放50元至25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其他5项措施:
●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每月定期为住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大、中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
- 背景65岁以上老人近160万
据北京市老龄办最新统计,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58.8万人,占总人口的17.3%。
此外,北京市截至去年底共有354名“百岁老人”,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3人。其中,男性99人,女性255人。这意味着,北京市每10万户籍人口中拥有百岁老人数从2006年底的2.6人增加到2.9人。(记者温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