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微光》系列谈(十一)
大 墙 后 面
为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我决定探访收容所和看守所。
(一)
在省报同行的协助下,我们先后来到县、省两级收容所。当时,还没有“农民工”一说,通行的是另外一种称谓:“盲流”。“盲流”的成份比较复杂,流动的目的也不都是找活干,因此往往被看作难以管理的不安定因素。其中一部分被送到当地收容所,强制劳动一段时间后,挣足了路费,遣送回原籍。
“就这两个?”
县收容所的值班人员问遣送“盲流”的公安干警。和这位干警一起进来的是三个人,另外两人,一个显瘦,一个显黑。凭以往的经验,值班人员认定自己的“火眼金睛”不会判断失误。可是这回,他真的看走了眼:那位显黑的,是生产队的支部书记。在这种场合,支书有气也不敢发作,只好在心里愤愤地骂娘。
“新流老流?”
值班人员问。
“新流新流!”
那个显瘦的人机警地回答。
“撒谎!能听懂这句话就证明你不是新流。”
值班人员果然厉害。
于是,那个人低下头来接受询问,低下头来听从安排。进行完规定程序,他坐在足有二三十平方米的大炕边上,两眼看着地叹气。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仅仅几年后,自己就可以成为堂堂正正的“农民工”。
在省民政局主管的收容所里,我们看到的是另一种情形。来自各地的智障走失人员,被安排在临时住所里。有的手舞足蹈,有的一言不发,有的哼着小曲,有的大声讲话,有的年纪尚小,有的已添白发。
民政局的一位老干部告诉我们,其中不少智障走失人员是被家庭遗弃的。如果在收容所得到恢复,家人知道了会千恩万谢地把人领走;如果得不到恢复,很少有家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听后,我只觉胸口一阵堵得慌,不知该说什么好。
(二)
这在当时,算是地级市中的模范看守所。虽然也是铁门高墙,但里面的气氛一点儿也不紧张。犯人虽然睡在地上,但室内有抽水马桶,既不拥挤,也还整洁。吃的虽然是粗粮,但大路蔬菜也还充足。隔窗看到我们这些陌生人,他们好像并不在意,整个院子都显得很平静。
经协商,我们首先见到了一个男犯。他才十五六岁,已经是几进几出。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学校要求每个学生交5毛钱,班主任为完成规定指标,严令“明天不交钱就别来上学!”这孩子转告父亲,父亲非但不给还把他臭骂一顿。于是,他第一逃学,第一次偷了5毛钱。父亲知道后严厉责罚。他指着自己的脑袋对我们说:“这大口子,是用炉钩子打的。”又脱下鞋指着脚对我们说:“这大口子,是用铁锹砍的。”校长也很果断,把他从学校开除。从此,他流落街头,很快被吸收进扒手行列。然而,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有一次,他刚得手就被一个大个子抓住,那人抡起啤酒瓶猛地砸来,小扒手顿时脑袋开花……
“你就没有不偷的时候吗?”
“有。”他说,那是偷了一个老人的钱。老人发现自己的钱被偷后,捶胸顿足地哭喊:“这是拿来看病的救命钱呀!”他实在过意不去,顺手把刚偷来的钱扔在地上……
“你曾被放出去,怎么又进来了呢?”
他说,自己也不想干,可是同伙总来找,说“这次不用你动手,只是在旁边遮挡就行”。就这样,又干上了。
“你难道就不能不偷吗?”
“不能。现在我一看见谁兜里有钱,手就痒痒。”
他的直言不讳,让在场的所有人大吃一惊!
另一个女犯即将释放,只要找到接收单位,马上就可以出去。这是一个文静白晰的姑娘,为了报复继母的虐待,一气之下把继母的衣物从家中偷出藏了起来。继母咬定家贼难防,执意把她扭送看守所。这样一来,她“自然而然”地丢了工作。看守所领导同情她,但又不能马上放她出去,因为不落实接收单位,放出去不仅会成为无业游民,而且前途未卜。看守所领导为此四处奔波,尚未取得成果。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看守所领导的积极努力,竟然引起上下内外的种种非议。这位干了30多年公安工作的老狱警对我们说,如果你对犯人“左”一点儿、“狠”一点儿,人家会说你“立场坚定”;如果你对犯人“同情”一点儿,甚至“帮助”一点儿,那就会以讹传讹,说什么难听话的都有,让你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
看来,他们比我们更热切地企盼法制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