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和兵团首长带着警卫员下团视察,沿途遇见野山鸡。我们停下来打开车窗,先是用手枪射击,连发不中;又用猎枪补射,野山鸡应声落地,成了宾主共进的晚餐。
假如当时我们知道野山鸡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还会那样做吗?
不一定……
哎!没有买卖也会有杀害,这亦是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