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意的发展,我打算建厂房。镇“企业办”批准原砖瓦厂拆掉建“日化厂”,我向有关部门交了一百多万各种“税”、“费”、“捐款”(总算弄明白什么叫做“苛捐杂税”了)后,觉得已经万事俱备,就让大哥负责基建、筹划建厂房。消息传出后,镇上的人们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有一天我出差回来,远远看到工厂四周全部种上了各种树苗,连工厂大门都进不去了,工人们站在门口观望,许多当地的农民在附近“溜达”。我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答曰:这片土地是1958年“大跃进”时候公社“强征”的,没有给大队(现在是“村里”)一分钱,现在“村里”要把它“收回去”。明摆着是要敲一大笔竹杠。
我找镇里、县里、市里各“有关部门”,都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谁都解决不了”,我想退回已经“上缴”的款项,回答是“已经用掉了”,没办法退回。
白白地损失了一百多万元,我没有办法,只好自认倒霉,让大哥在其它地方找地。
地很快就找到了,这一次我学乖了,同“承包”土地的农民、当地的干部们、各级“有关部门”都订下合同,盖章、签字,古时的“字契”、“中人”加上现今的“合同”、“公证”、“律师函”等等都用上了,付出了几百万元人民币。我算了一下,给干部们的各种“好处费”、红包、回扣远远超过付给“承包”土地的农民,到底是谁在“卖地”,这土地究竟是谁的?恐怕只有天知道!
我自己设计建设草图,按制药厂的卫生要求(GMP)设计化妆品生产车间,把厂区所有的空地全部用各种香料植物绿化,中间有一个假山,还有一个喷水池,既美观大方又有防火功能,这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实在是太超前了!
厂房建好了,省“文明办”组织全省各地的企业都来参观学习,这个日用化工厂成为当时全省最“现代化”、最壮观也最“文明”的企业。
我有个远房亲戚林山在台湾发了财,回到老家“荣宗耀祖”一番,想在厦门买几十套房子给乐西村里所有姓林的亲属,年轻人都想到厦门定居,而老人们却不喜欢,要林山把这笔钱用来“洗祖屋的屋脊”,这是以前有钱有势的人“光宗耀祖”最大也最体面的事,花钱比建个祖屋还要多几倍。林山听了老人们的话,在乐西大办宴席、祭祖、修族谱等活动,从台湾带回来的钱用得精光还倒过来向我借了五十万元才回去。
几个月后林山带着儿子林行又来大陆,除了还清向我借的钱以外,还多带了三百万元投资到我的企业里,说是让林行在这企业里“学点本领”也好。
县里有了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林山的钱是以香港一家公司的名义进入的),省、市、县、镇政府大大小小的官员们都非常高兴,这是他们“招商引资”的“重大成绩”,要“好好庆祝一番”。我不想铺张浪费,但又怕得罪官员们,只好随他们摆布,花了几十万元,各级官员都应邀来了,全县所有机关单位、学校、企业也都派出大批“代表”赶来祝贺。我看到古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们扛着大旗汗流浃背地走在庆祝游行的队伍前面,于心不忍,把小学校长拉到一边,叫公司的出纳员拿出一个大红包让校长回去后分发给学生们。
其实林行在台湾已经学过并有了MBA学位(工商管理硕士),我让他当总经理,张继做他的副手当副总经理。林行不敢领命,我说:“生产技术有我全面负责,你只要一心一意管好销售就行”。林行勉强应允了。
闲聊时我问林行:“你爸爸做什么生意发了这么多财?”
“我爸爸哪会做生意?十几年前有人劝他到台北市郊买了一块地,没想到十年后这块地升值数百倍,一下子卖了几个亿!”
“现在中国大陆这种机会多得很,让你爸爸再来买几块地,准定几年以后也大发。”
“那你为什么不做房地产生意呢?这买卖不是更好赚吗?”
“房地产是官商勾结的产业。我不喜欢,也不会做。”我说的都是实话。
我有个朋友黄明从小最怕的是读书,小学都没有念完,现在搞房地产。有一天我有事到他的办公室找他,那办公室够气派的,只是所有的人员一天到晚都无所事事,上班时间看小说、画画,就像《一江春水向东流》里面那个张忠良“上班”的样子。我问黄明:“你高薪养着他们又没事干,这不浪费钱财吗?”
黄明说:“这你就不懂了,他们都是各级官员们的亲戚,比如那个穿红色裙子的是区长的儿媳妇,那个穿牛仔裤的是市委副书记的侄儿……”
古镇的人们按财富论“英雄”,所以我曾经当过几年的“英雄”,但很快就被黄明取代——黄明的财富早已是我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了,所以镇上的人们开始不让小孩子上中学,说是人家黄明小学都没有毕业发的财比谁都多,还是不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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