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网文化 专栏纪实文学 → 朦胧的原野——北大荒的几段旧事(连载:第一章一—第六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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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朦胧的原野——北大荒的几段旧事(连载:第一章一—第六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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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原野——北大荒的几段旧事(连载:第一章一—第六章(七))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1/28 17:43:00 [只看该作者]

几点说明:《朦胧的原野》是一部原创的长篇纪实小说,目前已写了20余万字,共九章。文章还在写作之中,尚未完结。此文分为若干小段发出,准备每周发一、两篇,发完为止。

 

       

                                                              朦 胧 的 原 野

 

                                                         ——北大荒的几段旧事

 

                                                                    序  言

 

悠悠万物,如梦如幻;霜染鬓发,人生几何?回首往昔,岁月蹉跎。

 

朦胧是凡俗的升华,是美的极致;它可以使丑暗淡,使美更加绚烂,这是我的感觉、我的感悟、我的看法。这几段小故事取名为“朦胧的原野”,意思便在于此。

 

对朦胧的感受,是一种意境,一种超脱,一种潇洒,一种遐思。将时间、地点,何人、何事淡淡隐去,用模糊的笔触描绘心灵的画卷,这是印象派的风格,这是写意,也是我的爱好。酒后的感觉,飘飘然,可能更加随意,更有意趣,更具诗意。

 

回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疯狂而盲目的岁月,发现自己浅薄的学识和有限的思辨能力,竟无法对那段匪夷所思的、超出想象的病态狂热时期,做出恰当的判定。

 

“这是一个混乱而矛盾的世界,在烈火熊熊炼狱般的环境中,却依然可以找到潺潺的清流;在朔风凛冽的酷寒中,却依然可以看到娇嫩的花朵;非理性的环境恰恰是产生真情与浪漫的温床,在充满兽性的冲动中,可以获得赤裸裸、血淋淋的爱与恨;在摧残人性的狂风暴雨中,却能绽放出最顽强、最艳丽、最纯真的人性之花。”

 

这大概就是对那段“邪念亢奋与功能阳痿的非常时期”,低层次“写实而抽象”的混乱认识。

 

如果眯起眼睛,用模糊的目光望去,那段血腥与狂躁、忘我与激情;愚昧与无耻、天真与忠诚共同编织的历史,会淹没在朦胧的海洋之中,可变幻得异常的诡秘和奇妙;因此,这段历史真的令人回味,在天涯海角的边缘,在最极端的环境中,才能找到人类社会中最真实和最荒蛮的角落。在这样的角落里,人性一丝不挂的袒露着,它无须遮掩……或许,这也是幸运吧,我们袒露过,真实过,荒蛮过……

 

浩瀚的历史波涛卷起无数浪花,而人的一生有如浪花中的一滴水珠,这滴水珠在阳光的折射下,也会泛出七色的彩虹。虽渺小,却也丰富。森林固然伟大,但它不敢藐视一株小草的价值,除非,它真的愚蠢。在我们生存的环境中,看似渺小的,却往往具有伟大的价值。那些乔木无法生长的地方,只有小草顽强的生长,是它们,为后来森林的出现铺垫了道路……我们可能渺小,但我们走出了一条历史无法遗忘的、震撼人心的、空前绝后的人生道路。

 

一段百味杂陈、百思难解的,火热而又凄冷的人生,飘飘渺渺,若隐若现;取之不得,挥之不去。奈何?只得将这段扑朔迷离的记忆,恍恍惚惚的旧事,用这挂一漏万之笔,在这闲极无聊之日,感慨万千之时,怅然记下,聊以自慰,或与相知、相好,荒友、战友以及感兴趣的读者们,共同体味这些逝去的悲凉与温暖。

 

《朦胧的原野》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也算是纪实文学。既然是小说、文学,就有浓缩、提炼和升华,但它力图还原历史的真实。为避免按图索骥和对号入座,防止误会,我在此说明:文中的时间、地点和人物,都是虚拟的。这只是几段北大荒的小故事,个人的经历与感受而已,平淡而荒唐,不足为凭。如有雷同,确属巧合。

 

                                                                         楔子

 

这是一片朦胧的原野,虽然美丽,却也迷茫;这里产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虽然动人,却也凄凉。

 

蒙蒙的雾气,使人难以看清它的面目。一切都显得那样神秘而新奇,我们,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天真无邪的闯入了这个梦一样的世界……

 

这里地处祖国东北边陲,史称“漠漠大荒,苦寒绝塞”之地。这里有浩瀚的林海,辽阔的平原,纵横的江河与巍峨的山峦;也有令人难以想象的艰难与困苦,还有火一样的热情与诗一般的浪漫……

 

在迷雾中,我们不察方向,不辨是非;不知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什么做。我们的血汗滋润了这片黑色的土地,也为这片原野留下了斑斑伤痕……在艰难的生存道路上,留下了我们坎坷的足迹……我们可能疲倦了,憔悴了;也可能深沉了,坚强了……

 

终于,我们蹒跚的走出了迷雾。往事如烟,回首已是暮年。在这段经历中,那些真正感动过、激励过自己的人与事,终生不忘。为什么?因为那里边蕴涵着一种精神,一种自己认可而且追求的精神,这种精神将不离不弃的伴随自己走完一生,没有一种物质可以替代这种精神的存在,抽大烟也不行。

 

一切物质的快乐,最终都将归结到精神的享受。 人一生所能实现自我价值的高低,不取决于你是否“事业成功”,而取决于你所达到的精神境界。生命的质量,取决于人对高层面精神的理解、追求与获得,而成为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品位高雅的人,人格高贵的人。庸俗,不可避免的污染人的心灵。

 

不必抱怨,一切都值得。我自认为得到了一种超脱的觉悟,一种精神——坚忍不拔。这是艰难岁月对我们最丰厚的回报,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可以微笑的坦然面对人生。幸甚!我们还获得了一段无可复制的无价人生经历,此生足矣!

 

我后来曾在黑龙江省兴凯湖畔看到一座纪念碑,碑文激荡着一种情怀,令人感慨不已!不管当年垦荒之举的行为对错与否,政治背景如何,而碑文这段文字所体现的坚忍不拔之精神不朽!

 

“亘古荒原,渺无人迹,荆棘丛生,走兽之乡;俄族欲垦,未能立锥,倭人觊觎,终梦幻。

公元一千九百五十八年春,名将王震率领将士十万云集密山,一声令下,斗地战天。茫茫沃野沉寂千年而萌苏,芸芸众生不顾生死而耕耘,荣复军人、地方干部、城市知青、科技人员,历近四十载之酸辛,经三代人之奋斗,胼手胝足,深领稼穑之艰。

咦吁唏!血水、泪水、汗水,皆融于大地;工、农、林、牧各业尽现于边疆,此举之壮,宇内闻名、旷世绝前!为不泯其绩,遂建碑以志之,为颂扬其业,撰此文而铭之。

来者驻足忆大荒之变迁,后人记事,缅志士之伟业。悠悠岁月,全赖群贤。青史留垂,拓荒者英名常念,逝者如斯,精神永存。”(此文只是大意,因抄录时匆忙,可能略有疏漏。)

 

寥寥三百余字,跌宕起伏,气贯长虹。可谓字字铿锵,行行血泪,垦荒人其艰难经历与钢铁意志皆历然在目。这,就是《朦胧的原野》几段小故事的大背景。

 

 

                                                               第一章 夜半送饭(一)

 

上世纪60年代末,在北大荒我们团所处的位置,有三四年连年阴雨,尤以第一年为甚。低洼一点的地方全成了沼泽,许多庄稼全淹在了水里,没有被水淹的地方,机器也无法下地作业。这种罕见的涝灾,据说在我团是前所未有的。

 

                                                                       一

 

北大荒这个地方的土壤有些特别,一般的上层有一两尺的黑色腐殖质土层,这层土很肥沃,呈颗粒状。黑土下面就是白浆土,没有石头。这种土几乎没有用处,很致密,无营养,植物很难生长。这种白浆土一沾水后就会变的极粘,不用说车走,就是人步行都很困难,这就是所谓的道路“翻浆”,这种情况在国内其他地区并不多见。

 

那几年淫雨绵绵,田地土壤中的水分已饱和,机器下地一搅和,就成了一个大泥潭。“东方红——54”拖拉机(履带式)被装上了“木鞋”,三台穿着“木鞋”的拖拉机拖一台“康拜因”(联合收割机)在地里艰难的前进,身后会拉出一条很深的泥沟,后来“机收”干脆放弃了。啥叫“木鞋”?就是在拖拉机履带的每块链轨板上再用螺丝固定一块截面边长四五寸见方的长木方子,以加大拖拉机履带的附着力。

 

我们连共有近两万亩耕地,种苞米(玉米)、小麦、大豆各占约三分之一,各约6000亩,每年轮种。还有一些小地块种些向日葵、瓜果、蔬菜等等。这么大的耕地面积,如果没有机械作业,那是无法想象的。全连能下地干活的劳力一共也就一百二三十人,其中有80多人是来自七八个城市的知青。当年,楞是靠着这些人的双手,在泥塘一样的地里,把这两万亩庄稼给收回来了。

 

那年夏收,小麦全部泡在水里,机器无法下地,用镰刀割,一割就是一个多月。腰一弯就是一天,大头朝下,脸涨的跟紫茄子似的。抬腰还别猛了,猛了就能让人眼前一黑来个狗吃屎。天不亮就下地,天黑才能下工,每天至少十二三个小时,脚整天泡在近一尺深的烂泥里。

 

腰疼的就像伐木一样被人拦腰给锯了,每天晚上把枕头枕在腰下边(现在许多同学腰椎间盘突出症高发,和这些极端劳动有关),用当地的“嗑”说:“累的连上炕的劲儿都没了;走道儿连耳朵都觉得沉。”

 

当时我们穿一种叫“水袜子”的胶鞋,这种鞋的好处是不易进泥沙,但是水照进不误。每天早晨穿这双冰凉的沾满烂泥的湿鞋和湿袜子,感觉真是难以描述,就是强迫自己做一件自己无法容忍的事,用文明一点儿的说法:就是被人强奸了的感觉。

 

到了十月份以后,我们还在烂泥地里割大豆(小麦割的差不多了,接着割大豆)。地的表面已结冰,而我们还是天天大弯腰的站在有一层冰壳的烂泥地里收割,从日出到日落,湿漉漉的两只脚早已冻的没有知觉了。

 

那些吸血的蚊虫也趁火打劫。至八九月份,这里蚊虫的数量之多,品种之全,叮人之狠,真是世所罕见。早晨是看上去像雾一样的“小咬”,在地里干活躲也躲不开,第一次被咬,人的脸可能肿的像面包;白天是“马蝇子”(牛虻),那玩意叮人真狠,没头没脑上来就叮,叮的包可能有馒头那么大;傍晚是蚊子,密密麻麻,漫天都是,被叮惯了只痒痒不太起包。

 

除此以外,人身上还有虱子,宿舍里还有跳蚤,草地上还有吸血的“草爬子”……当然,避开特定的季节、时段和地段,也有不必拍打蚊虫的、月朗风清的好时光……

 

收苞米历来靠手工,因那时还没有玉米收割机。6000亩苞米地,按亩产800斤计算,用120双手掰,粗算一下,一双手要掰下20多吨的苞米,这是什么样的劳动量!戴着线手套掰苞米,手套连20分钟都支持不了就得破。两手被磨的鲜血淋漓,真疼啊!但沾着我们鲜血的苞米还是一个个被掰了下来。后来发现,手上戴什么也不管用,只有像铁皮一样的老茧才能有效。而且收苞米和收大豆几乎是要同时进行,也就是说,收苞米和割大豆的人手不可能同时有120人。

 

到了冬天,手工收割的大豆还都一垛垛的堆在地里,已被大雪掩埋。土地上冻后,拖拉机拉着康拜因(联合收割机)在地里24小时的连轴脱谷(把大豆与秸秆分离开)。北大荒冬天夜间的气温一般都在零下20-30度,有时达40多度,一口唾沫还未落地就已冻结了,掉地上摔八瓣儿,这是令人窒息的寒冷。如果你迎风站着,脸上凡暴露的地方几分钟就会被冻白(和冻猪肉一样),接下来几天就等着起泡儿流汤儿吧。刮“烟儿炮”是经常的事,在田野上茫茫的黑夜中,在康拜因灯光的照耀下,眼前只有飞舞的雪花和耳边呼号的北风。

 

我们冒着极度严寒,顶着漫天的风雪,在白雪皑皑的田野里“战天斗地”。用二齿叉挑起大豆秧拼命的塞入康拜因的喂入口,这时冻的像沙砾一样的雪粒就会漫天飞舞,钻进我们的鼻孔、眼睛、脖子和嘴里。它们在里面融化,形成一股股细细的冰流,与汗水、泪水、口水、鼻涕会合。并在所有暴露的缝隙间冻结成冰霜,形成冰凌,企图封住你的鼻、眼、嘴、脖领和一切可以通气儿的地方,而我们用自己的体温来融化那像刀锋一样的冰霜。

 

在这时,戴眼镜和口罩是不可以的,冰霜会把人的眉毛、睫毛、帽子、眼镜、口罩和帽子全囫囵个儿冻在一起,让人什么也看不见。一切带潮气的东西,马上就结霜,只要碰上钢铁马上就会被冻上。我们捉到田鼠把它的嘴往拖拉机的链轨销子上一按,田鼠的舌头马上就被冻上了(因田鼠的舌头上有水分)。有时拖拉机的履带上会挂满一串的小田鼠,这些可怜的小家伙,被沾上后,只要几分钟就会被冻死。

 

干夜班时,到了后半夜,那是最难熬的时刻。汗水早已把内衣湿透了无数遍,筋疲力尽的想歇一会儿,又不能停下,因为那样人又冻的受不了。旷野上零下30度的寒风可以随意的在我们的大衣、棉衣、绒衣、毛衣、秋衣和肉体间穿行……长时间在户外这样的低温下劳动,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在我们体能和热量耗尽的后半夜,太可怕了,那是意志和生命崩溃的临界点……

 

初到连队,真想干出点儿样子来,实现我们的理想——屯垦戍边,保卫边疆。其实,所有的人开始都想表现一下,拼尽自己的力量干活,决不甘落后。甚至割伤了手脚都密不告人,轻伤不下火线,以体现忘我劳动的气概和革命的大无畏精神。其中不乏兄弟般的火热情谊,也有浪漫的情感交融,更有理想主义的无私奉献……还有美丽如画的自然景色和含苞欲放的爱情之花……

 

这些近乎疯狂的劳动激情和不畏艰辛的精神,有真诚信仰的成分,也有功利主义的色彩。因为,我们的劳动表现会直接的决定自己未来在连队里的工作岗位。当时,劳动好、善拍马屁和出身是决定的因素,不过善拍马屁更重要一些。

 

后来,除了少数“极端分子”外,多数人真的撑不下去了,累的不行了,为了歇一两天,就用镰刀割伤自己的腿或手。这种“割肉”的行为,可不是随便说说那样的轻松,那是要用鲜血和剧痛作为交换的,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谁会这么做呀?有人嘲笑自杀是怯懦的行为,那是他没有面临过死亡。人如果疲劳到极点的时候,手里锋利的镰刀就没谱了,很容易割伤自己的手脚,这样受伤的人也不少。

 

一点儿不夸张的说,每天挥汗劳动至汗水流干。汗水会流干吗?这可能是许多人从没想过的事。当人的精力和体内水分被熬干的时候,就不再有汗水流出来了。浑身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汗会在全身凝结成了一层油泥,而不太出汗了,但这不是人人都能有过体会的感觉。

 

当时我曾累的躺倒在烂泥地上,就是杀了我,也不能再干了。后来我们每天都在那好象永远也收不完庄稼的、一望无际的田地里,默默的期待着落日下山,让我们休息休息吧,再没有别的奢望。

 

对于割地,我不善此道,常被大拨人马落的很远。孤零零的我,有时像牛一样的趴在泥潭一样的大豆田里,吮吸着泥洼中带有土腥味儿的、温热的、可以看见小虫在水中游荡的浊水(那么远的地块,井水要从很远的连里挑来或用车运来,在烈日下劳动,干渴是不容等待的);一边看着那昏昏的夕阳,那个熬干我们汗水的、血红的太阳,就是挂在天边一丝也不动……

 

在骇人听闻的艰辛劳动下,没有起码的食物保障,没有起码的生活保障;再加上恶劣的自然环境(对一个劳动者而言),还有疯狂的“政治绑架”和精神折磨,能顶下来的都是英雄好汉!尽管这样的英雄好汉是要用预支生命来作为代价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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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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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夫子朋友来到纪实栏目,这里是知青们的家,常来家里坐坐,期待您的《朦胧的原野》能带给网友们回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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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原真情现,

青春记忆皆奉献,

先说收割夏到冬,

艰难育成英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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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奔儿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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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长篇连载原发表在建字106圈网上,内容很真实、很震撼,夫子的文笔也极了得,文字非常生动,让人看后会随着主人公的经历而心绪起伏跌宕,难得的佳作。因此连载较长,建议版主设个专辑较好,也便于战友们阅读,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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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奔儿同学的推介!

请楼主就在此楼继续发帖,不要另起炉灶!

这样,就能够逐渐先形成专楼,然后就会设成专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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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读欣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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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龙行天下在2011-11-30 7:48:00的发言:

谢谢大奔儿同学的推介!

请楼主就在此楼继续发帖,不要另起炉灶!

这样,就能够逐渐先形成专楼,然后就会设成专辑了!

谢谢龙行天下版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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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大奔儿69在2011-12-1 11:02:00的发言:

谢谢龙行天下版主,谢谢!

别客气!

我们是为大家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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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朦胧的原野——北大荒的几段旧事(连载三)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7 12:00:00 [只看该作者]

我很愚蠢!为了便于各位阅读,我还是把连载一至连载四的内容,连起来重发一下吧,这样省得感兴趣的读者再去乱找了。

 

 

                                                                第一章  夜半送饭(二)*

 

 二

 

下乡后,我在连队当农工。农工是啥?就是农民,是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最底层的人。没当过农民的人,没当过最没出息的农民的人,不会知道卑微与困苦的真实内涵。

 

在我们那个绰号“瓦刀脸”连长的眼里,我们就是一群好吃懒做、毫无价值的废物。而他自己,贫下中农高贵的出身使他忘乎所以的认为,他是完美无缺的人物,连满身的虱子都比别人的虱子个大,用牙一咬咔呗儿响。

 

那个时代是个物资极度匮乏的时代,其严重程度现在的年轻人根本无法想象。有一段时间生活极为困苦,长达三个多月一直吃已经焐了的苞米面,蒸出来的发糕和牛粪一个样。

 

可能是黄曲霉素产生的一股辛辣味儿,这发糕喂猪猪都不吃,而我们却不能不吃,因为没有别的吃。为何如此?原因是团里有一大批粮食因保管失当而受潮变质了,但不敢上报。

 

那时浪费粮食可是天大的罪过,谁敢把这么多粮食给报废处理了?团里楞是让各连拉回去让我们知青当口粮。这帮家伙真不是东西,缺德缺大了。

 

几乎很长时间没有任何动物蛋白质摄入,再加上那些现在都难以描述的超强体力劳动。一些循规蹈矩的好孩子(知青),如再不好意思自己弄点儿吃喝,就会造成严重的营养不良症,指甲盖都塌下去了,不少人患有雀盲症(营养缺乏症)。

 

当然,没有事能难倒我们这些有信仰的革命者,连里领导家的鸡鸭是我们的主攻目标,因为它们更傲慢一些,更容易进入战术伏击圈;那些饱受迫害的、有所谓问题的贫困老职工家的鸡鸭,多数可以赦免。

 

我主要的技能是捉鸭子(捉鸡差了许多),这可是个细心活。需要穿件大衣,查清地形和周边情况后,先对鸭子进行心理安慰,要安静,再安静,让周边的狗都没有丝毫察觉.......

 

在向鸭子靠近时,用手抓鸭脖子是核心技术,要快而轻柔,得让鸭子感觉是美女的手在温存的抚摩它。哈哈!鸭子被闪电般的夹在了有大衣遮挡的火热的怀中,而它舒适的一点也不挣扎.......

 

这是智慧与技巧精密的结合,怀中的鸭子可以和我平静的走出100米,当鸭子还在像大姑娘上轿一样,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俺就用手把它的脖子拧360度,它的芳魂飘飘悠悠的就飞走了.......

 

此时,最要注意的就是,一定有一泡鸭屎会不自觉的拉出来......当我捉第三只鸭子时,已经不会让鸭粪污染大衣了。做熟鸭子的事就不用我亲自动手啦.......

 

那段时间,也就吃了七八只鸡鸭,但对我们身体的状态,对永葆革命的青春,都产生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意义重大。鸭子呀!功不可没!善莫大焉!

 

极其艰难的生活,使人对饥饿有着刻骨铭心的认识。在饥饿面前,没有羞耻二字.....

 

我当时混的状态甚是不佳,那个“瓦刀脸”认定俺是个废物,除了浪费粮食以外,百无一用,俺是明珠落入烂泥中。

 

“瓦刀脸”连长是个大老粗,但不乏老农民的狡诈,好色而贪图小利。他见了我们这些男生,总是背着手,迈着老农的脚步,像锅底一样黑着脸,脸上所有皱纹都朝下耷拉着,大长脸像一根炸焦的油条.......他要是见到了女生,那可不是这模样啦!俩眼一眯,满脸的皱纹都会笑的向上扬起来……

 

当时已到了秋翻地的季节,拖拉机要抢在上冻前把地翻好,以备来年开春播种,所以24小时连轴干。农艺的事就不多说了,这些拖拉机手夜间干活,要送夜班饭,这是惯例。

 

往年都是要派一台“尤特”轮式拖拉机夜间送饭,瓦刀脸认为又费油,又费人手,就想找一个人去送饭。可秋翻地时地里狼很多,由于翻地把鼠窝都翻出来了,群狼就跟着三铧犁吃田鼠,所以没人愿大半夜的送饭去。

 

连里的耕地距我们宿舍远的有六七公里,近的也有一两公里,共近两万亩地。也就是说,要送饭的话,近处步行也要单程大半个小时,远处要两个小时,还有回程呢!还要挑三四十斤的菜、饭和水,这可不是人干的活。

 

这事我们已有耳闻,谁也不想去。甭说累不累,黑灯瞎火的,那群狼也要盒儿钱(盒是指骨灰盒或棺材,北京俗语,意指要人命),谁敢去呀!我心说:丫的瓦刀脸可够黑的,为了省点柴油,拿我们的小命耍着玩儿。

 

其实,我已感到这趟狗屎差事肯定是我,因为连里所有倒霉事肯定跑不了我,什么泡麻捞麻、烧炭打石头、烧砖伐木修水利等等;但我还期待着是否能有两个人一起去,有个伴,真出了事还有个报丧的。

 

这天一早,瓦刀脸躬着背,黑着脸,嘴里叼着用报纸卷的“蛤蟆头”(东北烈性烟草,在身边能把人呛一跟头)“烟炮”,直奔农工排来了,那种愚昧的傲慢派头,一看就没好事,估计俺的劫数到了。

 

瓦刀脸泛着黄沫的大嘴一张,说:“邱排长,咱们要节约闹革命,你们排出一个人,给翻地的机务送夜班饭,白天就甭上工了。这可是个好活,别的排争取挑重担我都不让.....”一股臭烟味扑面而来。

 

一个人?我最后的一线希望也破灭了。瓦刀脸对排长说:“你看派谁呀?”这排长很是为难,吱吱唔唔也不好安排。自己去吧,不成;让谁去也不合适,可也不敢顶撞连长。瓦刀脸的心眼比针鼻儿还小,记死仇,我就是因点事戏弄过他而结了仇。

瓦刀脸眨么着绿豆大小的眼睛,在我们人群中乱“邪摸”(乱看)。我一看,赶紧往别人后面褪,能躲先躲,万一不是找我呢!可瓦刀脸的眼神儿能拐弯儿,追着我就过来了,真是在劫难逃呀!

 

他嘴里叼着“烟炮”,从鼻子眼儿里哼出声来:“我看,就让小胡去吧,我看这小子行,胆儿挺大。别的也干不了,送送饭还行。”完喽,完喽!俺的心呐,唰一下的拔凉拔凉的.......“什么话!什么叫别的也干不了?”,俺心里暗暗叨唠着......

 

那瓦刀脸的权威可不得了,我们知青的命运全攥在他手心儿里。他让你当个干干净净的文书还是当个臭苦力的农工,全在他一句话。因此,他自我感觉在知青中获得了帝王般的地位。

 

我战战兢兢的对他说:“有狼,可怎么办呢?”他白眼儿一翻说:“有狼怕啥?那狼的腿就是麻秆儿,拿扁担一打就断;要是扒你肩膀可别回头,往前跑就行.......”和着他聊起打狼来了,楞把麻秆儿打狼两头害怕的典,说成了狼腿跟麻秆儿一样不禁打。

 

至于我的安危,他可能是想不起来了。他忽然又觉得有点跑题,接着说:“那黄继光炸碉堡,得有点儿勇敢精神,你们革命知青,也是一样。”我也没心思和他弄清黄继光炸碉堡的事,只想再争取一下能否两人一起去。

 

我想瓦刀脸就是为了省劳力,所以找个弱劳力的女生去也行,好歹有个伴。没多想,我就说:“连长,给我配个女生也行。”好家伙!瓦刀脸的小绿豆眼儿一下瞪的有蚕豆那么大........

 

“连我——连长还没配个女生呢!你就想配?你是想等狼来了,你把她喂狼,你好往家跑呀!别费话了,就这么定啦!”瓦刀脸说话的气儿是越来越大,他是不把我喂了狼,不甘心呢!而且,周边还有一片谄媚的笑声。

 

得,好汉不吃眼前亏,俺忍气吞声吧,不言声了。这回俺可知道“阶级报复”的含义了,这是一个无产阶级农村领导对一个资产阶级城市知青的报复。大家也大眼瞪小眼的看着我,有点送葬的气氛。我内心的悲凉感无以复加,没有人能帮我,还有幸灾乐祸的眼光.......

 

                                                          第一章  夜半送饭(三)*

 

 

当天下午,我就从地里先回来了,到食堂里找到了大老张。他是食堂的头儿,人挺好,厚道,就是胆儿小,被瓦刀脸的淫威给镇住了。他给我准备了一副扁担,两个“未的罗”(俄语),即有倾斜角的铁桶(口大于桶底)。还有保温用的小棉被、暖水瓶和碗筷等。

 

送饭是没有固定地点的,随翻地的进程而定,每天只知道他们大致方位。夜班饭一般要在夜里一点至两点之间送到,所以,我送饭出发的时间要视送饭距离的远近而定。如路上需1小时,那么就约12点出发。而饭做好的时间,要依我出发的时间而定。

 

我们连所处的位置是山岭兼丘陵地带,属吾尔山脉。大约山林占四成,荒漠沼泽占三成,耕地占三成。野生动物很多,有成群的野鸡、野猪、鹿、狍子,还有狐狸、黄鼠狼、狼、黑熊等等,我们连旁边就是大松山,满山密林,常有野兽出没。

 

我送饭的当天晚上,和同屋的五个好友进行了告别酒会。我去小卖部买了两瓶《边疆》酒,南方知青“二傻”小心翼翼的打开了他那用两把“将军不下马”锁的大帆布箱子,数着数儿掏出了六块咸带鱼,让哥们儿“大鼻子”(男知青)一把又抓出了三四块。“二傻”用全身的重量压在箱子上,绝望的嘶叫:某的啦!某的啦(南方话:没有啦)!

 

《边疆》酒是本团自己生产的,50多度,勉强算是粮食酒,还真有劲儿。我就着泪水和咸带鱼,喝了三四两。酒壮怂人胆,我大骂瓦刀脸狗日的不是东西,丫的自己胆儿比兔子还小,晚上连一个人去豁口山(坟地,也就一里地)都不敢去,让我一个人半夜去送饭,去喂狼,这不纯粹是打击报复吗!妈的!

 

大鼻子安慰我说:“没听说谁让狼吃了,你丫的怎么那么怂啊!弄好了还能整顶狼皮帽子呢。”我一听也是,没错!哪那么容易被狼吃了呢?可能还是一次精彩的探险经历,死了也是英雄。哈哈,心情略有好转。大鼻子咬咬牙,把一条破秋裤送给我,帮我缠在脖子上,有好几圈。说:“狼一口咬不透。”那秋裤一股尿臊味儿,真呛人!我心说:也不洗洗,懒的屁眼儿生蛆!

 

大鼻子还借了我一把自制的匕首,把那玩意儿别在腰上,马上就有英雄豪杰的感觉,豪气和酒气一个劲儿往上撞。哼!看以后谁还敢小看俺!穿上鸡屎黄的军棉衣,深秋晚上很冷,把裤脚也给扎上,轻快的真感觉两脚生风。戴顶狗皮帽子,带上一把手电筒,还找了一个长棍子,可以边走边敲铁桶,弄出点儿响动来,把狼吓跑。

 

熬到了近12点,我装了半“未的罗”的炒菜,约40个馒头,一大暖瓶热水,还有一些碗筷,用小棉被把铁桶包上,用以保温。肩挑这堆东西,手持一根木棍,上路了。

 

翻地的机务人员约八个,四台拖拉机(履带式)。这批人可是连队的贵族,太牛了。要么是贫下中农的优秀子弟,要么是知青中的佼佼者,各个根正心红。机务排,那是知青们无比羡慕、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也是瓦刀脸吊知青胃口的诱饵,给他们吃肉,我这样的喝口汤都没门儿。

 

我——一条17岁的汉子,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拄着木棍、披着兽皮的“山顶洞”人,孑然一身,面对荒山,面对黑暗,坚毅而悲壮的走向远方。那是一个美丽的秋夜,天空有一轮弯月,稀疏的星星在眨眼,北斗七星清晰可辨。噢!月光下的小路,竟像一幅版画一样.....

 

清凉的风在微微吹抚,惨淡的星光洒在地上;有些不知名的秋虫还在悲伤的鸣唱,忧郁的野草在微风中默默的摇头......恐惧吗?我能感到自己的心跳,但我不怕......我知道,冥冥中有父亲在护佑我,他的坚强与正气,将为我驱散一切邪恶;慈祥的母亲在空中看着我,她的慈爱将为我化解一切苦难......几滴泪珠,涌出眼眶,流进嘴角,淡淡的咸味儿.......

 

上苍啊!你既然创造了这个世界,你就应该能辨别善恶,就应该能看见在荒野上,在黑暗中艰难行进的一个孤零零的孩子......一个真诚、善良而不懂世事的孩子.....为什么不伸出援手帮他一把呢?或许,上苍已经真的帮了他,而并不想让他知道......

 

我挑着担子,朝着“西大岗”快步走去,几乎就是小跑,并不回头,因为后面更加黑暗。大约50分钟后,我走到了岗顶,两个肩膀磨的生疼,浑身大汗。但,但我看见了光明!在黑压压的群山环抱的开阔地上,有点点“东方红——54”的灯光!这就是我生命的曙光!

 

我站在缓缓的山梁上,望着黑漆漆有如惊涛骇浪的山峦与丘陵——阴暗而深沉;像梦魇,更像鬼魅游荡的无涯孽海。在无际的天地间,自己真是太渺小了,太微不足道了,就像一只蚂蚁,一株小草.....生命就是如此.....

 

此时,恐惧感好象一下子就消失了,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尽管我距拖拉机还有至少一公里的距离。我放下担子,把两手伸向天空,把满腹的烦恼、屈辱、愤怒用一种声嘶力竭的声音,朝着深奥无边的苍穹呐喊,只有苍山与荒原听见了这个渴望生存的、还稚嫩的声音。然后,我躺在地上,静静的看着闪闪的繁星。

 

这时,我仿佛感到了大地的脉动,它在一下下搏动。哈哈,这是自己的脉搏。我一下又坐起来,因为闻到了阵阵菜饭的香味儿。我把脖子上臭哄哄的秋裤给扯了下来,让浑身的热气从脖领子里冒出来。其实,我走到山岭上早已汗流浃背了。

 

有付出就会有收获,我终于想起最该做的事了,那就是要好好孝敬一下自己了。我拿出了宝贵的手电筒(路上舍不得用),打开小棉被,哇!大半桶肉片炒元白菜,香味儿扑鼻......在那个年月,在那个地方,在那样强度的体力消耗下,闻到这样的味儿,没有不灵魂出窍的。

 

我拿手电筒照着,这时脑子已经空白,完全是中枢神经在起作用了。拿起筷子挑肉就吃,后来大脑有点反应了,想起还有白面馒头。转瞬之间,三个馒头下肚了,菜叶一点没动,肉片被我挑了至少有一半。我的头脑有些清醒了,喔,不能再吃了。

 

为了继续闹革命,我得把菜搅和一下,让他们看不出来......我这时又想起了宿舍中的哥们儿,咳,刚才出来时怎么就没想起来呢,先给他们留点儿就好了。我挑起担子,满嘴流油的、神气活现的走向拖拉机,可这时天变的更黑了。

 

走了大约五百米后,我用手电筒向拖拉机晃了晃,也没看到他们的反应。接着走吧,这时我猛然看到拖拉机后侧方有五六双闪亮的绿眼睛,哇!狼,真的就在眼前。我心中一惊,心一下子收紧了,腿也不听使唤了。冷汗顺着脑门儿直流,这是我后来才感到的。

 

我拔出匕首攥在手里,略感安慰。狼离我还很远,但我可数清是六只,蓝绿色的眼睛,在夜幕下像小灯泡,这可不是夸张。我犹豫了,想过往回跑。可拖拉机的轰鸣声给了我勇气,这时,拖拉机的前大灯已照到了我,我更没有理由让他们看笑话。

我朝着狼,朝着拖拉机走了过去。狼并不想搭理我,和我保持着距离。它们可能看惯了拖拉机上的人类,也不惧怕也不亲近。而且地里田鼠窝极多,拖拉机一翻地田鼠满地乱跑,足够它们吃的。

 

我用手电向拖拉机又晃了晃,四台拖拉机朝我开来了,我像一个骄傲的将军,等待着他们的敬礼。我一个人来送饭,使拖拉机手们大为惊叹和佩服,车上的老职工们感叹城里的革命小将胆儿可真大,也悄悄的骂瓦刀脸“那狗怂真不是个东西!”我颇感欣慰,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干瘦的小腰板儿不自觉的挺了起来。

 

其实,我后来感觉这活儿真的不错了,每天等于只干四五个小时的活儿,这比每天在地里干十二三个小时活儿、滚的跟泥球儿似的农工们,那不强百倍。

 

最难得的是,每天能有这样的吃喝——大肉片子管够,那是给个县长都不换呀。二战后,德国姑娘可以为了美国大兵的一块巧克力而出卖贞操的事,我能理解.......吃,是人的第一需求......

 

后来还真怕有人说说道道的,把我送饭这活儿给搅黄了。在我送饭的十几天中,真正近距离碰到狼群只有这一次。可令我心惊肉跳的事,并不是碰到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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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朦胧的原野——北大荒的几段旧事(连载)123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9 10:08:00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夜半送饭(四)*

 

                                                                        六

 

我忽然有了一种英雄归来的感觉,谁在我的眼里都不值一提。男生妒忌和女生欣赏的目光 ,那是种难以形容的美好感受,足足让我享受了好一阵子。后来因小人告密,使本人的英雄形象严重受损,结束了得意洋洋的日子。

 

 第二天送饭时,晚上12点来钟,我挑着担子先回了宿舍(可不能让别人看见)。一脚就踢开了房门(北大荒的房门多数是向外开的,而我们屋子外是过道,所以门是向里开的),一是为了速度快,二是要惊醒这几个睡的和死猪一样的家伙(高强度劳动,没有人睡不死的)。把担子挑进房内,打开灯,拿起一个大饭盆,哐、哐,舀了几勺子菜,又拿出了五个白馒头,一人一个。

 

 这几个家伙睡眼朦胧,穿着裤衩就从被窝里窜了出来,胡里糊涂伸手就抓。那盆子菜是谁下手快,谁就能吃上,开始还找勺,后来就直接下手了。睡的迷迷瞪瞪动手慢的,就只能吃馒头了。我就怕他们打架,所以留了五个馒头,一人一个,谁也别抢。

 

看着这帮东西跟猪抢槽一样的吃法,真是痛快,整个过程不会超过五分钟。哈哈,我赶紧得跑,不然桶里的东西就剩不下了。在那个时代,正在生长发育的人,长时间沾不着油水的人,整天吃黑霉发糕的人,这样的吃法已算文雅的了。就是这样每天的一顿夜宵(我送饭期间),就值得他们感谢我一辈子,因为太珍贵了!而且我要冒极大的风险,政治环境甚为险恶。 当然,我的晚餐,和昨天是一样的,只吃肉,不吃菜啦!

 

几天下来,效果明显,脸蛋儿直放红光,浑身冒油,一天吃这一顿夜宵就基本够了,其他的饭意思一下就行啦。可我的排泄出了问题,光吃不拉,后门窜火,不吃点菜还真不行,毕竟不是老虎。 尽管每晚的历程依然恐怖,但我还是宁愿这样生活,可以吃饱,可以吃好,可以远离这个充满争名夺利、尔虞我诈的小社会。而且,不少人还向我投来了敬慕的眼光,这是当初想不到的。

 

大约是送饭的第三四天,我早晨九点多钟就起床了,外面阳光灿烂,心情颇好,出来溜达溜达。 巧了,瓦刀脸刚好从地里回来。他就跟“周扒皮”一样,每天天不亮就把大家轰起来,赶着下地。他是派活儿的专家,把活儿排的满满的。他和大家一起到地里后,去拉泡屎就回家接着睡觉,下午四五点他又去地里看着,太阳不下山他就不让下工。这些可怜的农工们,每天要在地里连续干十二三小时的强体力劳动。为了跳出农工排这片苦海,各位还要在瓦刀脸面前假装积极,真是其苦万状。

 

 我碰到他时,看他笑眯眯的好象正琢磨什么好事呢,可能是受到了某个女生的表扬了,这种情况不多见。他问我:“碰到大灰狼了吗?” 我说:“碰上啦,还向您致敬呐!它们还没开饭呐,就等您去啦!” “呵呵,你小子就会贫嘴,群众反映你表现不错,没看出来哈。就是夜班饭做的太差了,群众反映很大!大老张(炊事班班长)咋抠的跟老娘们儿似的,抠完屁眼儿又嘬手指头,就不能多放点儿肉?我得找他去.......” 瓦刀脸又气冲冲的奔食堂去了。

 

我心里偷着乐,要革命就会有牺牲,为了群众的利益,大老张您就再牺牲点儿猪肉吧......瓦刀脸常耍的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可总透着愚蠢的一面。一会儿,食堂里传来了瓦刀脸公鸭子一样的沙哑高声,震的食堂房檐下的麻雀乱飞。 瓦刀脸哪知道夜班饭肉少的原因呢!哈哈!让他好好教训大老张吧,这下子,夜班饭还得加肉,再添点儿鸡蛋也行啊。

 

如此愉悦的心情使我得意的有些手舞足蹈,满世界乱溜达,总想找人聊聊。此时连里静悄悄的,人们都上工去了,找谁呢?我一看女生宿舍,哇噻!“花脸菇”在那儿洗衣服呢! “花脸菇”是东北较名贵的一种蘑菇(也有叫花脸蘑的),也是一位女生的外号。我们几乎所有知青都有外号,男生之间大家都叫外号,许多人后来连名字都记不清了。和女生之间是当面不叫,背后叫。后来有时不注意当面也叫,得到的回应多数是尖声的:“臭德行!缺德!讨厌!”。女生的外号多与动物有关,也有例外,花脸菇就是一个。

 

                                                                       七

 

花脸菇是个好姑娘,豆蔻年华,清纯而孤傲,深情而羞怯,外柔而内刚;她有一种无法掩饰的美丽,一种无法阻挡的妩媚;没有丝毫的做作,真乃冰清玉洁,至纯而无瑕。男知青看见她都有一种心痒难挠的感觉,我也不能例外。 此时可是个难得的套近乎的好机会,那些牛哄哄的、春风得意的、根正心红的、长的有模有样的、革命生产双丰收的、已取得瓦刀脸赏识的“大牌”男知青都不在。

 

没有竞争者,没有其他选择,此时地球上只有俺一个男人!赶快靠拢,又不能让她看出俺有意而被轻视,难呐! 再一想,自身形象也要改善一下才行。赶快跑回宿舍,换件像样点的衣服。可当时连一件干净点儿的外衣都没有,急煞俺也!急中生智,猛然想起二傻有条令人羡慕不已的“的确良”的灰色裤子(当时多数是棉制品,化纤的“的确良”很珍贵,和现在正相反)。他每天都是下工后,吃完晚饭,穿上这条裤子在女生宿舍前溜达十几分钟,再回去脱下来,又小心翼翼的叠好,压在枕头下。他这副德行,让大鼻子等烦的恨不得用烟卷给他丫的裤子烫俩眼儿......

 

在这节骨眼儿上,俺也顾不了许多喽!翻开二傻的被窝卷(我们当时是早上起床后,把被褥向上一卷,形成一个卷),一看,那条压的笔挺的“的确良”裤子还真在枕头下面。俺飞速脱下自己的破脏裤子,把二傻的裤子套上,虽然短点儿,也看得过去(二傻这小子是身长腿短)。接着从箱子里拿出自己的、几乎没穿过的、当时最时尚的白塑料底儿的懒汉鞋(一种有松紧口的布鞋)。

 

 穿新鞋还得有袜子呀!裤子短就更显袜子了。脚上的这双臭脏袜子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真不忍心把新鞋弄臭了。翻来复去也找不到一双干净点儿的袜子,搞得我是脑门子直冒火星儿,此刻时光是千金不换哪!没办法,找了两只味儿小一点的、但很漂亮的花格儿尼龙袜子穿上了。 抓紧时间,用力搓搓脸蛋儿,让它红润一点儿;用手沾点儿脸盆里的剩水,把头发捋捋(没有梳子),多少显得整齐一点儿。也就是为了准备“接见”花脸菇才这样捯饬。换了别人,就是国家总统来了,也休想让俺这么费心的折腾一番。

 

 再穿上我那件破棉袄,这样搭配就完美了,不能一身全是新衣服,那多傻呀!那不成了土老帽儿了!俺在时装打扮上还是很得要领的。然后,把箱子里的大半盒《迎春》牌香烟拿出来,揣在兜里。当时刚学抽烟,没有瘾,只是在场面上才抽一根,显得有点儿风度。那《迎春》正经属于上流社会才抽的品牌烟,两毛多一盒,很有面子。

 

 这一通折腾,好累,心也突突跳,跟遇见狼差不多;浑身也不得劲儿,怎么一穿这新裤、新鞋,有点儿半身不遂了,胳膊和腿走道老是一顺儿的了?这花脸菇比瓦刀脸厉害,一句话还没聊上呢,人都乱了......那发情的小公鸡,心情大概也是这样的...... 这只是一次就算是有一点儿预谋的普通接触,但后来的发展,就身不由己的超出了预想。其实,当初也没什么预想。

 

我们连是一个知青“成分”复杂的地方,80多人中有近十个城市的知青。以恪守男女界限为荣的北京小知青人数只占第三位,人数较少,势力单薄,影响也小。另外,我连大龄知青很多,最早有六五年去的,爱情的暗流一直在涌动着,男女之间来往较平常,没有人大惊小怪的。

 

应该说,这是一个天赐的机缘。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特定的环境——周围没有一个“闲杂人等”;如果没有突然心生的一种冲动——想去套几句词;如果没有暗暗的爱慕之情——一种莫名的好感,这样的接触将可能在几年后才会发生,甚至永远都不会和她发生。对于异性的美丽与温情,是一种本能的追求,谁也无法逃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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