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之时,周扬在谈到胡风案时,承认道:“我承认过去有宗派主义,不过胡风也有”。
周扬以宗派主义对付另一个宗派,这个过程中,使用宗派主义手段,就是个必然。这种手段,不但表现在对付胡风派方面,也必然表现在运用“合法”的组织资源上。尤其是毛泽东得到中宣部上呈的《关开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后在态度上的递进,更加显得突出。
毛泽东首次介入“胡风集团”的问题,既在收到中宣部的《关开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之后。1955年1月12日,毛泽东批示道:“刘、周、邓即阅,退定一同志,照办。”,并且特意加“注”道:“作了一点文字上的增改”。“增改”的全部内容是:“应在文艺界和《文艺报》读者群众中公开讨论,然后根据讨论结果作出结论。”
毛泽东的第一次批示,其倾向性十分明显,即把中宣部要求的对胡风展开全面批判,限定在“文艺界和《文艺报》读者群众中公开讨论,然后根据讨论结果作出结论”,即否定了中宣部报告中对胡风所做的定性。刘少奇、周恩来做了什么样的批示,没有资料显示。但毛泽东的这个批示,明显不利于周扬派。因为周扬等本人十分清楚:文化艺术界的不少人,对周扬等的意见甚至反对,也是可观的。因此,周扬们决然不会让毛泽东的这个批示成为现实!
所以,两天后的14日,一个报告又迅速呈递到毛泽东手中。报告的内容,不难想象。但是,毛泽东的批示依然令周扬们无法接受。毛泽东批示道:“看看胡风的意见,二十万字长,真是洋洋大观!小资产阶级的东西和资产阶级的东西,实在不少!”这种介乎“谈笑”的批示,与中宣部对胡风“反党反人民”的定性相差太远!之所以说毛泽东的这个批示近乎“谈笑”,是当时的“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对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人们而言,就是“家常便饭”,无伤大雅。
这与毛泽东的一贯作风相符合。不管对谁,都是先由“讨论”入手,分清对错,错误的一方只要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也就达到目的了。对于来自于国统区的“民主人士”和“文化名人”,毛泽东就更是如此。毛泽东的这个特点,周扬们是深刻了解的。延安时期,从国统区进入延安的这类人,毛泽东都统一采取了这种方式,著名的有萧军等。只有提供的资料中有无可辩识的“敌特”材料,才会促使毛泽东严厉起来,比如王实味。
15日,周扬再次给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写了一份报告,并写明转呈“毛主席”的字样。这是周扬跟胡风谈话后所写的报告。胡风在谈话中“承认错误,说他是以小资产阶级观点来代替无产阶级观点,思想方法片面,并有个人英雄主义,以至发展到与党所领导的文艺事业相对抗,并说希望不要公开发表他1954年7月给中共中央的报告,如要发表,也希望作些修改,并在卷首附上他的一篇声明”。——胡风在周扬们的强大攻势下,已经由原来希望公开印发“三十万言书”,转变为不要印发了。但胡风知道“三十万言书”的印发已经不可逆转:1954年10月已经获悉周扬们要印发了,而此时,周扬们已经运用合法的组织手段取得了中央的批准。
这个报告自然很快到了毛泽东的手中。毛泽东批示道:“刘、周、小平阅,退周扬同志:1、这样的声明不能登载;2、应对胡风的资产阶级唯心论,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进行彻底的批判,不要让他逃到‘小资产阶级观点’里躲藏起来”。——这是毛泽东在周扬们接连不断的迅猛报告所提供的材料下,第一次认可了“反党反人民”的说法。但是,毛泽东认可后的主旨很明显,即批准了中宣部要求全面展开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
两个宗派之间发展到“你死我活”后的第一阶段的对垒,周扬们取得了完胜。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因为即使毛泽东终于明确批示批判“胡风思想”后,但毛泽东的方针是一如既往的,即“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而对胡风这等人物,很显然的是:毛泽东决然不会直接提出什么组织处理,更不会直接干预“组织处理”的。而且,毛泽东最大的可能,是制止对胡风的“组织处理”。
新中国文化艺术界,由中宣部直接领导,而中央主要领导人中,则是周恩来主管。国统区的文化艺术界一直长期在周恩来的领导下,新中国成立后,国统区文化艺术界人士与解放区文化艺术界人士合流,周恩来自然成为协调统一两个方面的主要领导人。因此,胡风建国初期因为工作职位的安排,多次拒绝周扬、胡乔木后,一直要求面见周恩来;在其“三十万言书”中,也要求直接受周恩来的领导。
1955年1月,周扬们促使中央终于批准全面批判胡风思想后,曾经通知胡风进京参加举行的专门批判胡风思想的会议。“在舒芜的材料公布之前,周扬曾通知胡风到北京参加关于讨论胡风文艺思想的会议”,“这次讨论会显然不完全是中国文联提出的,也不完全是中宣部的意图,而是更高层的领导所做出的决定。因为周恩来曾对这次讨论会做过具体的指示”;“周恩来指示的很多细节我都已忘记了,但还记得在周恩来的指示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先存一个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要文艺界都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进行相互之间的交谈”⑴。
周恩来的这些指示,显然是奉中央和毛泽东之命。这与毛泽东一贯的方针想符合,也与毛泽东介入胡风问题后的方针相符合。客观的情况也是如此:尽管毛泽东在第三次批示时同意了中宣部以及“中共中央”对胡风“反党反人民”的定性,但主要是胡风的一些对立思想,限定于思想批判,事实上也是仅限于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同时,毫无疑问,毛泽东对胡风反映的关于周扬的宗派问题和飞扬跋扈也有所警觉;因而,在主流思想上展开批判,在具体事务上“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进行相互之间的交谈”,以解决问题,就是解决这场宗派主义争斗的唯一正确的方法。——这与毛泽东三次批示的主旨也完全相同。第一次批示定下了解决胡风问题的方针:大家讨论,得出一个结论;第二次第三次批示,则是对中宣部和中共中央对胡风思想定性的认可;而解决的最终结局,自然要按照第一次批示定下的方针了。
但是,周扬并没有接受这个方式:“当时周扬的态度是异常严厉的”。周扬当然不可能执行中央指示去跟胡风“坐下来”进行平等交流:不要说已经促使中央展开了对胡风的批判,即使没有这个因素,周扬同样也不会跟胡风“平等”交流,必然是居高临下的“指导”。非此,也就不会发生胡风这些事情了。
更重要的是,这个会议基本近于胡风批判的尾声,也即等于是解决胡风问题的终结会议,而结果却出人意料:在大张旗鼓的批判了胡风近半年后,胡风除在思想上受批判外,不但没有被触动,而且要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了!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由对胡风的思想批判向对周扬宗派清算的转变——根子自然是在毛泽东身上。形成对胡风的全面批判,就是给毛泽东提供材料和报告,促使毛泽东在这些材料和报告面前,给予了批准。要制止这种“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最终解决方式,从而消除有被清算的危险,就必须把足以置胡风于死地的更严重的材料再设法呈递到毛泽东的面前。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出笼了,而且又呈递到毛泽东的手中。这些报告,不仅是个人的揭发,更主要是中宣部、文联、作协这些庞大的组织的认定。不管是毛泽东还是其他中央领导人,对一些具体事物的判断,都是依据组织提供的报告,而决然不会轻易否定这些报告。轻易否定,就意味着这些庞大的组织进入不作为、甚至捣乱、对抗的状态,要解决的事物,则必然陷入不了了之的混乱状态。尤其是,最终极有可能甚至是必然激发出某些可怕的事变。——这已经为客观的历史所证实!
林默涵1989年在《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中写道:“信中对很多跟随党的作家有仇视态度,很多暗语看不懂,于是把舒芜找来,请他按内容分分类,做些注释。舒芜同意了,一两天后交给林,林交给周扬。周扬与林商量可否公开发表,林同意,周扬把材料给了《文艺报》,排出清样后又给了毛泽东。”
舒芜写道:“林默涵要求我将他画记号的地方摘下来,按内容分四类:胡风十多年来怎样一贯反对和抵制我们党对文艺运动的领导;怎样一贯反对革命文艺队伍;怎样进行反革命宗派活动;其宗派活动以怎样的世界观作基础。”
舒芜这些材料出笼的过程,另辟章节评叙。这里要说的是:周扬等组织编选舒芜的这些材料,从人员到内容,都是经过精心安排选编的,目的就是促使毛泽东加重对胡风及其集团的处置。“从胡风友人互相通讯的信件,需要一些熟悉文艺界情况和胡风等人的习惯用语及别名等情况的人审阅,于是很快从中宣部机关、作家协会、文化单位及公安部抽调何其芳、刘白羽、袁水拍、张光年、郭小川、黎辛、朱寨、李曙光等约十一二人办理此事,并由林默涵组织领导这一工作”。而选编的这些材料和对这些材料的注解说明,递交这些材料的迅猛,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性质,被彻底注定了!
胡风给舒芜信件内容的含义,没有比胡风、舒芜二人更清楚的了。舒芜的注释是否“歪曲”?恐怕不能象胡风平反后一些人的胡乱编篡,而是舒芜当时的说明。因为舒芜不单是理解胡风的信件,还有根据信件的回信。两者一对比,就很清楚了!
尤其是,了解胡风跟舒芜通信内容的人,对这些信件的真实含义,表现也是十分“胆寒”的。胡风的女儿根据胡风的回忆写道:“出得门来,舒芜恨恨地说:‘他别厉害,我手里还有他的信呢!’聂一听,吓得赶快对他说:‘那可不能啊!’聂十分后悔带舒芜前来”。——一个“吓”字,无疑是聂甘弩了解这些信件内容的严重性!如果象胡风自己后来的解释,或者象平反后一些人的解释,聂氏是不至于被“吓”的!
胡风平反后,舒芜为什么会被“标榜”成“犹大”?同样的道理:不是因为舒芜什么“告密”,而是因为舒芜提供的材料彻底改变了事情的本质并连带出更多的类似的材料的暴露。至于什么“告密”之类,本就是传统文化及其衣钵者的一个特性!
舒芜的回忆中,还透露出一个信息,即周扬派在组织编排这些信件材料之时,不仅是递交给毛泽东,同时也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联通”。舒芜写道:“把信交到林默涵那里,那就等于公安部门看到了”。——5月17日,公安部对胡风羁押审查。
经过一周的酝酿,5月25日,周扬等主持召开中国文联主席团和中国作协主席团七百多人参加的联席扩大会议,通过了开除胡风在文联、作协等所有职务的决议。尤其是,对公安机关对胡风的羁押审查并不满足,做出了要求把胡风“反革命罪行”交由检察机关公诉法办的决议报告。
由此,中央批准了成立胡风案专案组。这个专案组的成立,到现在其实还是一个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决非是毛泽东的主张,而是毛泽东同意了常委会的意见。对胡风问题,“反革命”的材料被揭发出来后,毛泽东和中央并没有轻易下组织处理的结论,而是经过常委会的多次研究后,才共同做出的决定。之所以认为这个共同决定不是毛泽东的主张而是毛泽东同意了,就在于几乎所有文字对这个决定的过程不予披露:如果是毛泽东主张的,早被渲染的铺天盖地了!被掩盖的事实无疑还有,即:有人提出要杀胡风,被毛泽东否决!这也是毛泽东后来公开说胡风不能杀的起因。
专案组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周扬派宗派主义手段的结束。专案组开始由陆定一、周扬(中宣部)、钱瑛(中央监察委员会)、李楚离(中组部)、杨奇清(公安部)五人组成,由陆定一任组长。陆定一等拟就《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呈送中央和毛泽东,7月1日被批准下达。接着,专案组又扩大为十人,陆定一依然担任组长,罗瑞卿担任副组长,刘澜涛、周扬等为组员,而周扬是十人专案组中唯一的“文化界人士”。
这依然不是最重要的!“中宣部干部处主管文艺干部的副处长、10人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王康,1956年给陆定一汇报说,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大体调查清楚了,没有发现有人有反革命的问题,在法律上起诉不足,大约不能定为反革命集团,遂建议10人小组开会讨论一次。陆定一同意,叫王康给10人小组印发有关材料,会还没开,陆定一就因事外出了。周扬对王康说,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毛主席定的,怎么能够讨论?还说,他和罗瑞卿商量了,会不开了,把发出去的材料全部收回来”⑷。——用无以辩识的大量而迅猛的“材料”、想法设法的递交给毛泽东,促使毛泽东逐步认可了提供的事实和定性,反过头来又以“毛主席定的”为理由,压迫专案组无法进行正常的专案审查!周扬从中玩弄宗派主义手段欺上压下的卑劣与恶毒,至此暴露无遗矣!
胡风没被死刑,幸有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