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知青网上也有关于当知青时偷鸡摸狗的帖子,作者偷狗以后,一直心中感到愧疚。去年他们回乡,请当年的狗主及乡亲到饭店吃饭,坦白了当年的事,并赔了狗主300元。狗主说:不怪你们,不怪你们。 虽然知青兄弟偷鸡摸狗在当时情有可原,但对偷鸡摸狗,我向来持否定态度。我们是文革前下的农村,那时生活之苦是文革中下乡的知青不能比的,劳动强度极大,吃得又差,感觉比过苦日子时还饿。不过那时我们从没有动过偷农民的鸡的念头,也没有听说过哪个知青偷农民的鸡、狗。1968年以后,其他地方下了许多新知青。这可是文革时造过反的小将,天不怕地不怕的。于是就听到了关于知青偷农民的鸡狗的故事。不过我们仍不干这事。当然也不能说我们的道德有多高尚,但我们知道农民的苦,也见过农妇失了鸡后痛心以及诅咒骂街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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