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接了一个电话,说是“中级法院通知我有一张传票我没有取,再不取下午四点就强制执行。”我一听让我按九,对方讲云南工行起诉我2011年10月19日用卡消费了12655元,我讲我根本没有去过云南,再者我从来没有卡。后来对方讲,你在什么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啊办的卡。还告送我他是石景山中级法院叫林金龙科长,他又帮我联系云南公安厅一位叫高军的警官和他通电话,对方还让我打云南查号台08713051311.验证他是不是公安厅的电话,查号台回答是,对方讲我卷入了北京一位叫张凯的银行职员洗钱案,说通过我在招商银行开的户到了216万元,警方现在正在查案,说了半天最后讲,现在北京中央检察院的牟平检察长在这儿办案,我给你联系一下他,你们之间讲一下。这个“穆检察长”讲案件的严重性,要冻结你的银行账号,等等,你现在就去银行把你的钱打入检察院给你提供的账号里,三十分钟内核对无误立刻返还给你。我当时一听不对劲,对了他还讲这事不要和任何人讲,这是 保密的,就是你爱人也不要说。我越听越不对劲,就和他要电话,他要我的电话,我给了他,他打不通我的手机,还不让我关机,我讲你不给我电话我怎么通知你啊,或者你给我账号也成,麽蹭了半天给了我一个账号:北京昌平东三旗邮政储蓄支行,叫李观弟,账号221881000091972877.我现在感到是诈骗。过一会电话来了,找我,我爱人接的,说去银行了。过一会又来电话,我接的,问办了没有,我讲人家不给办,说这是个人账号,不是检察院的电话,对方一听立即挂了电话。在这之前我打110报警,警方也不做记录,就说了一句,像这样的电话不要接就行了。
今天真是有惊无险,差一点上当受骗。在这里我再次提醒大家,现在无论对方说多麽大的机关,只要汇钱都是诈骗。警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