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这样想想还是可以的,但其实不然。
任何名称都具有历史性,而且意义相近的名称也不容混淆。
譬如“知青乃农民耳”,知青确实是当农民的,但知青不等于就是农民,当然农民更不是知青,这道理连农民都分得很清爽。
农民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它产生于封建制,但贯穿的时代比较长久,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可能还是一种职业身份的划分?
知青就不同,它首先必须是青年,然后必须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知识,最后它对土地和生产资料的依赖程度远不如农民。
进入社会主义,农民这个概念就与解放前有了本质性的区别,也就是说生产关系变化了。
这种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以农业成为国家的第一产业为标志的,所以无论人民公社、生产队,还是农垦、军垦,也无论是国营、集体,或者私营等等,都是“农”字号的。
至于知青,不算“职工”,也算不上“社员”,但最后还是由国家承认了“工龄”,而“享受”这一待遇的,并不分插队、插场,或兵团等。
所以,用“大幸”来做区别,这不大合适,毕竟是国家政策,不好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