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 不 择 食
据悉,为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报刊出版单位及采编人员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
——采编人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
——新闻记者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在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或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取酬;
——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
——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
——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采编和经营人员、业务和部门未分离,采编人员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
所有这些,可以说是“和尚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甚至有的已经上升为“新鲜经验”广为流传,有的已经形成业内“潜规则”严格遵守,有的已经作为选拔重用人才的“考察硬件”。
有些报刊出版单位及采编人员,为在市场经济中“谋生存”、“求发展”,简直是“饥不择食”。
积重难返。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仅靠“自查”是不够的,恐须“堵”“疏”并重、“养”“罚”兼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