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当年的那些当权者在发现知青这类问题后以左的无人性的手法对待知青,而另一方面,在阴暗的角落里他们又干些啥呢?!
从一九六六年到一九八零年,全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包括所谓回乡知青)达数千万之众,其中有一半是女知青。在这上千万女知青中,遭受色狼奸污的其实无法统计。大部份被侮辱过的女知青都不愿暴露真实情况,因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将使失去贞操的年轻女性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
另有一些被奸污后而上大学、入党、提干的女知青更不会将内情暴露。如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某团助理保卫干事,被一名当权者奸污后送到四川去上大学,后来此当权者又奸污其他女知青被揭发出来,坦白罪行时交代出与她有过关系。当外调人员到四川找到她询问情况时,她却矢口否认。外调人员失望而归,那当权者因此而被少判一年徒刑。
按当时的说法,这些色狼统统被称为破坏上山下乡份子。这些色狼罪有应得,遗憾的是大部份奸污过女知青的人并没有被揭露,他们到死都会为自己的艳福而洋洋得意。最终倒霉的还是那些弱者,他们心灵的创伤不但终生难忘,就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屡屡因直接碰撞而再次流血。
上海一个普通女工,在新婚之夜被丈夫毒打,以至赶出家门,因为她不是处女,她的处女贞操在兵团时被党委书记给破坏了,她的丈夫并不因她当时若反抗就会被打成反革命纵火犯而原谅她。当时她看麦场,无意中烧了一百多斤麦子。
更有甚者,一些在兵团或插队时入了党的回城女知青几乎很大比例地被怀疑是当权者奸污后而发给党票的,因而,这些人连找对象都成了问题。因为确实有这样的现象,手里握有党票、团票,招工、调动、提干权,以及病退、困退权的色狼们,以这些特权为诱饵,奸污了不少女知青。
今天,在我们反思过去的岁月时,深深感到在没有民主、法制的社会环境里,人民的女儿就有可能被这些掌权者奸污!而且悲剧还在于:这些强奸犯都有合法的外衣,都还冠冕堂皇地人五人六的象个菩萨,因为绝大部份女知青被侮辱时,侮辱者确实没有使用暴力,他们使用的只是权力,人民给他们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