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阅读莫言的作品是86年在大型文学期刊上,那篇小说描写抗战时期鬼子屠杀村民后,村里家家户户养的狗都失去了主人,它们成群地跑到野外啃啮乡亲的尸体.有幸存下来的爷儿俩为了保护乡亲的遗体,和包括自家的狗在内的一大群狗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阅读时感到非常震撼, 也就记住了莫言的名字. 后来知道这部小说是"红高粱家族"中的一部分.
阅读"红高粱家族"让人体会最深的是莫言描写家乡一草一木时所倾注的感情,这种能打动读者,让读者在阅读时也和他一样仿佛聆听到了那些庄稼与泥土所发出的生命的呼唤,和他一样,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粒种子,在那片热土里生长着,膨胀着.
这种阅读体验,以前也有过一次,那就是文革期间极其偶然地读到美国作家弗兰克.诺里斯的"章鱼"时,也被作者描写的小农场主们,每到春耕时节,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春耕春播之中所感动.作者极具感情色彩的描写,给读者以震撼人心的力量.
说到这部小说还有一段趣事,一个同事当时是打算用这部厚厚的小说当作每天必用的手纸的,被我发现而抢救了下来. 一看就知道应该是部世界名著.它描写十九世纪末期以铁路公司为代表的美国垄断资本是如何扩张到农村,挤垮小农经济的.作者对农场主们给予了极大的同情,非常自然真实地再现了美国农民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