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轶事5
再教育第三课——捉拿通缉犯
下乡前,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组成一个小组,准备响应老人家的号召一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随即被分配到了内蒙古。1969年如火如荼的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了近三年,有一段时间的革命暴力行动逐渐趋缓,我们学校的“牛鬼蛇神及反动学术权威”亦相对安稳,在校内参加“劳动改造”。由于我校一位正在“改造”的幅校长曾在内蒙古工作过,临出发去内蒙古前,我们就问他,到内蒙古后应该注意些什么?开始他不讲,第二天他找到我们,小心翼翼地说,你们还年轻,要照顾好自己,有两点注意事项:一是大烟(毒品),二是梅毒(性病)解放前曾流行得很厉害。听说是解放前的事,我们并未在意。
插队后的一天,小队长及大队民兵队长找到我们几个男知青,说是今晚与小队民兵一起执行一项特殊且紧急的任务——捉拿持刀杀人的通缉犯,听说就逃窜到我们大队某处,午夜12点集合,挨家挨户收查。我们严阵以待,只等一声令下。
我们刚下乡不久,还不是民兵,为什么这么相信我们,不由得心中一阵惊喜,一阵紧张,一股要立新功的冲动充满全身,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后来才知道,持刀杀人未遂犯就是本公社某大队社员,知青是新面孔,又是革命小将,勇敢不说,由知青打头阵也能避免被罪犯认出报复,所以我们成了最佳选择。
我们怎知这事的猫腻,与民兵队长及民兵们一起逐户收查,我们总是冲在最前面,老乡的埋怨,由队长他们解释。当我们到达几个散户人家的小村落,在村口一家敲门收查时,另一家一人从院内翻出墙后撒腿就跑,边跑边穿衣服。我们看见后大声呼喊:站住!并快步追赶起来。那人头也不回,跑得飞快,我们立功心切,不顾一切地追赶。正要拿出百米冲刺的劲头来抓案犯,突然被小队长拦住,他跑上前拉住我们说:“莫追莫追,他是前村的三娃子,光棍一个,今黑想是出来打伙计的,不是罪犯”。我们满腹狐疑,“打伙计”是什么意思,用得着跑吗。
民兵们听后都笑了起来,“打伙计就是找婆娘私通”,我们无言以对。另外几家,只是敲门问一下“有没有外人?”,一场严肃的追缴罪犯的缉凶行动,就这样草草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