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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这样一篇反腐高见,够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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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篇反腐高见,够气魄!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4 23:59: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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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5 5:44:00 [只看该作者]

中国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 制度反腐的核心是权力结构改革
李永忠:1952年2月10日,我们枪毙的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他们的贪腐金额折合人民币分别为1.8万元和1.9万元(刘青山,1941年3月担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在他的领导下,粉碎日伪清剿,使大城县抗日队伍和根据地不断壮大。日伪曾以1500块大洋悬赏拿他)。1983年的1月17日,我们枪毙了海丰县委书记王仲,他的腐败金额6.9万元。现在,如果我们以6.9万元为标准,要枪毙多少干部;扩大10倍,69万元我们要枪毙多少;扩大100倍,690万我们还会枪毙多少,敢这么枪毙吗?能这样彻底清算吗?

李永忠:建党90年来,中共反腐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战争反腐、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第一阶段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反腐败依托的主要载体是战争。第二个阶段就是运动反腐。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依托的主要载体是群众运动。第三阶段是从1978年到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式颁布。这一时期反腐主要以领导人的认识程度高低、关注度强弱、决心大小为尺度。这也是权力反腐的重要标志。目前是第四阶段,属惩防结合的制度反腐逐步探索阶段。

奈温(867312134) 17:35:48
 
李永忠:制度反腐最重要的标志,首先是必须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来实验,必须要有一个政改特区作为孵化器。因为制度反腐,讲究的是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下的权力结构改革,是综合性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极大的政改,绝不是随便指定一个地方试试就能搞成的。
2003年,十三年磨一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终于通过;同年12月10日,墨西哥国际反腐会议上,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郑重签字。这两件大事,标志着制度反腐的逐步探索。但实际上,制度反腐还是相当漫长的一个过程。因为监督条例虽然颁布了,但政治体制改革却没有实质性推进。在党内依然是同体监督,党内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革,决策权和执行权还是合在一起,监督权也属于党委领导,纪委隶属于同级党委,而同级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如何,直接决定着纪委所能开展监督的范围、程度及有效性。换句话说,同级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程度,直接决定着同级纪委开展监督的力度。在这种条件下,制度反腐只能开始进行有限的探索。由于制度反腐,主要是以改革了的新的权力结构为载体的反腐,如果权力结构没有改革,新的权力结构没能成为新的载体,制度反腐也只能是一种良好愿望而非实际行动。

其次,制度反腐需要对用人体制进行改革。在人事制度上,我们现在用的还是苏联模式,层层用的都是等级授职制。马克思在142年前有这么一句名言,“用等级授职制来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他赞成的是普选制,民主选举。但中共执政63年来,绝大部分是用等级授职制,很少普选。

这就造成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一个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人才就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难以避免。这种选人用人体制,导致苏共执政74年就完蛋了。我们现在执政63年了,如果不赶快改的话,苏联的昨天就会成为我们的明天。


奈温(867312134) 17:37:11
 
现在很多人特别想彻底清算30多年所形成的腐败呆账和腐败存量。但是,想要彻底清算,只有两个方法:第一,通过革命引发战争;第二,大搞群众运动。但是,彻底清算后,局面会怎样,谁又能控制这个局面?所以,最好不要去考虑用革命的手段和用群众运动的手段来解决这个腐败呆账和存量的问题。否则的话,我们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成果就会付之一炬。我们只能用制度反腐才能够解决腐败的存量和呆账的问题,才能走出愈演愈烈的反腐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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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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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5 10:19:00 [只看该作者]

积重难返,但新一届中央领导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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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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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5 21:45:00 [只看该作者]

只怕清查的人难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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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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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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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6 14:22:00 [只看该作者]

新中国建国后就一直有腐败,文化大革命腐败更甚。

反复需要从制度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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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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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6 21:17:00 [只看该作者]

嗯,有黑白颠倒者。


羸弱的身姿摇了又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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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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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6 21:53:00 [只看该作者]

当下公布官员财产法案为什么不会成功不日前,一位广东的人大代表又跳出来反对公布官员私人财产法案的出台,引发网友们的痛骂。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言论面临的结果,但他仍然敢如此张言,其自信心从哪里来?

有信息披露,在现全国人大代表中,反对该法案出台的比率高达99%;而在网络上的调查又表明,支持它出台的网友占了绝大多数。此种严重的对立,到底哪种代表了中国的真相?

其实,这两种现象都是中国的真相,而且是如假包换的真相。谁都明白,现有的人大代表并非是真正民选的代表,他们的身份多是官员和既得利益者;他们反对该法案,那是最正常不过了——这天下没有让自己倒霉的人存在,每个人都会极力维护自己利益的。指望他们支持该法案,无异于与虎谋皮。

但民间的呼声甚大。在因特网时代,民间呼声得以直观表达,我们才看到了一点民间的真实。实际上,在传统媒体上这类民间声音很微弱,原因自不需多言。民间和官僚群体的对立严峻,此种情况下,占有绝对多数比例的民间草根们,其声音真的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么?

未必。至少说,在没有彻底改革人大制度等等代议制度之前,官员阶层还在身兼人大代表的环境中,指望着出台此类法案,是不可能的任务。让人不明白的是:人大代表本来应该是代表全民监督政府的立法机构,为何却是官员身兼?这在全世界民主国家都是非常罕见的。从没听说过有美国官员身兼国会议员的可笑景象的。

民间草根们的呼声很好理解,无需过多说明;但官僚阶层和既得利益者们的呼声,难道就没有一点道理存在么?也不是这样的。今天我们单说说官僚阶层和既得利益者们的担忧在何处——而且,分析这点似乎比分析草根们的呼声更重要,更能说明中国存在的真正问题的。

在此话题上,不能不说道说道我们的邻居——韩国反腐败的历史,尤其是其历史上一位伟人级的领导人朴正熙。韩国当年在李承晚的统治下腐败遍地,犹如今天的中国,官民俱腐,党政军全面腐烂,官民对立严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李承晚治下的韩国,是一个独裁的专制制度。这样的制度下,不腐败是不可能的。人人都有利益的追求,官本位的制度下,官员们当然会利用无监督的权力来大搞个人利益的。那时候的韩国,甚至军队里都在公然走私腐败,全国腐败的景象,可谓触目惊心。在此背景下,朴正熙1961年发动军事政变上台,立即挥刀向腐败开战。

朴正熙挥刀斩腐败,可谓是民心所向,势在必然。更有深味的是,他是真心反腐败,绝不是为了所谓的形象,也非为了所谓的“稳定”。在反腐败的斗争上,他冒了极大的政治风险和个人安危风险。甫一上台,他就接二连三地推出反腐败政令,直到他被暗杀前两年的1977年,他仍推出更加严格的反腐败政令,一年时间里让韩国五万多名官员下台。小小的韩国一年内有五万官员下台,反腐败的力度,可谓巨大了。

但是,终其执政全程,他也未能战胜腐败,直到他死后,韩国的腐败仍然卷土重来。直到1981年全斗焕政府推出了《公职人员伦理法》(也就是官员私人财产公开申报制度),韩国的反腐败斗争,才算是有了一点模样。但这个法案在全斗焕统治时期作用并不大,直到1993年,由金泳三政府推出该法案修正案,并率先公布自己的财产,加上韩国早就实行了总统公开选举(韩国于1980年修改宪法,确立宪政民主制度框架),韩国的反腐败才真正有了雏形。

朴正熙的反腐败力度很大,他个人也是非常廉洁奉公的道德楷模,任内大搞庶正刷新运动,反腐败搞成了全社会政治运动,不可谓力度不大。但为何他的反腐行动会归于失败?究其原因,他的反腐运动,不过人治制度下的道德运动,强权之下,也就难免会有冤死的鬼。人治的特点历来就是道德治国,靠着民粹的强大力量来实现对道德弊端整肃,也就导致被整肃官员失去了申辩的权利和机会。民粹的力量是很强大的,但官员的反抗也很强大,在此人治的制度下,为了顺利推动反腐败社会运动,朴正熙也就不得不加强个人统治,导致韩国出现了更加严重的专制。朴正熙执政当年,韩国的民主运动苦不堪言,不同政见者身陷牢狱的现象屡见不鲜。

这样,朴正熙的反腐败运动就走向了怪圈:一方面一定要搞反腐败,以利国利民,兴旺发达韩国;另一方面,为了强势推动反腐,就不得不强化权威,打击民主力量,导致专制更加严重,反而让社会监督更加无力。如此情况下,他的反腐就只能是他们集团的几个人说了算,谁该被打,谁会被打,也就只能看他们的心情了。这就难怪朴正熙1967年在与金大中进行总统竞选竞争中,被金大中列举出了那么多体制内腐败而黯然失色了。但这场在美国强令要求民主的背景下不得不实行的民主过程之后,朴正熙干脆推出了更加专制的宪法,解散了议会,拘捕了金大中,实行了较为彻底的个人专制,后来干脆实行了只有他个人参选的总统选举,并且长期连任下去。

奈温(867312134) 11:01:42
 
朴正熙的悲剧,表明了没有宪政民主制度的约束,反腐败任务的不可能性。他力度之大,手段之强,前所未有,而且他个人廉洁奉公,几乎一尘不染,但也未能遏制住韩国的腐败。即使如此,朴正熙也未能推出官员私人财产公开申报法案,可见官僚阶层和既得利益者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因此说,在没有民主监督的制度下,指望着实行官员财产公开,是不可能的;即使妆模作样地公开了,也肯定漏洞多多,没法实行的——比如韩国在全斗焕时期曾推出该法案,但最后只能实行秘密申报,老百姓根本无法看到真相的。

毕竟,专制制度还是要靠专制集团来统治的,没有谁想砍断自己手脚导致自己不能走动的。如要推出该法案并获得彻底推行,只能、也只能必须同步推出宪政民主的制约制度,才有希望的。奉劝那些头脑发热的人,冷静思考这个问题,从中看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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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26 22:50: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曾经是愚民在2013-1-26 14:22:00的发言:

新中国建国后就一直有腐败,文化大革命腐败更甚。

反复需要从制度上解决。

奇怪,请问你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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