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张献忠是造成当时蜀人锐减的元凶
1644年(甲申年)农历八月初九,张献忠破成都,杀害了当时的明朝官员和居住在成都市的明朝王爷一家,纵兵屠城三天。十月十六日,张献忠称帝,改号大顺元年,到顺治三年(1646年) 为清豪格(时驻汉中)游骑(侦察兵)所射杀,张献忠军覆没。明史上称张的军队杀了六十多万。
献忠屠戮四川有以下一些材料作为佐证:一、清人彭遵泗写的《蜀碧》;二、法国传教士古洛东的《圣教入川记》;三、清初费密的《荒书》;四、解放初土改时在川西平原一地主家抄家抄出的当时目睹献忠屠杀成都的一地主的日记。
清人彭遵泗写的《蜀碧》,是根据他幼年所闻及杂采他人写的记叙张献忠祸蜀杀人之书,开卷惨不忍睹。“又,剥皮者,从头至尾,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何海鸣在《求幸福斋随笔》中也有记叙:“张之为人别无他私嗜好,即女色亦不堪爱,惟独具此杀人之癖,尝剥女足为祭天塔,竟忍断其爱妾之足为塔顶。”张献忠的大西国政权开科取士,严逼各州县士子前来考试,不来者杀头,并连坐左右邻居十家。待到后来,他越是军事失败越是心情焦虑而大杀自家兵士。张献忠责其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须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做甚!传说张献忠一天不杀人就悒悒不乐。张献忠一再称梦中得天启,上帝赐天书命他杀罪人。他认为他杀人是负有神圣使命感的,杀人后还装神弄鬼,谎言欺人。
《圣教入川记》是外国人写的,它是在很晚近才从法国翻译而知道的。作者是一个传教士,传教者两人一直在献忠部队里传教,曾被献忠封为“国师”。据该书记载,献忠入川之初政策还是比较好的,他们遂进入献忠部队,受到礼遇。张献忠大规模杀人发生在他开科取士时,因为一个应举者在答卷里骂了他,该举子称献忠为“沐猴而冠”(《荒书》),张献忠因之大怒,乃起杀心,遂坑来自全川参加应举的举子。这个杀人动机在所有有关现存文献上都是一致的。后张献忠兵败仓皇退出成都,向川东北顺庆(南充)方向转移,在转移途中,一路清剿各土围子,以图获取其中的存粮。战斗异常惨烈,几乎每攻下一寨,就尽屠寨中男女老少,然军粮仍远不够,兵士饿死者日增,于是部队开始吃人,吃所屠村寨里年轻人和妇女的尸体,最后吃羸兵。
《荒书》是幸免于死的明末清初新繁人费密所著,费密系南明将领杨展幕僚,杨展引军阻献忠部于嘉定(今四川乐山),大破献忠南侵部队,遂扼献忠势力于川南。《荒书》云:“清顺治丁亥四年(1647),四川大饥,民互相食,盖自甲申为乱以来,已三年矣。州县民皆杀戮,一二孑遗,亦皆逃窜。而兵专务战,田失耕种,粮又废弃,故凶饥至此,时米一斗银十余两,嘉定州三十两,成都、重庆四五十两,自得胜(张得胜)死,成都空,残民无主,强者为盗聚众掠男女,屠为脯。继以大疫,人又死。是后虎为害,渡水登楼,州县皆虎。凡五六年乃定。”又云:“古凶逆之惨,有屠城坑军者,未闻有屠山屠野,尽一省而屠之,至千里无烟,空如大漠,书契以来未尝有也。”
地主日记为巴蜀书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印刷,记录中有:初,城里(成都)、乡间闻献忠军自峡口入川,颇不以为意,成都官府亦不为严重关注,后献忠军势如破竹,入夔州,破重庆,始惶恐不知所适,而成都亦不调兵据守,自蜀王与藩守以下,皆弃城逃遁,献忠旋抵成都。作者回忆,献忠抵成都数日后,有打着旗帜,身穿哨衣,头缠红巾的士兵一队在田坎上走过,边走边敲锣,呼吁乡民登记,宣传献忠部队与民为善。后在该村建立治安政权,亦征粮,百姓未有反抗者。后来亦闻献忠在城内大屠杀事,有大批市民逃至乡间避难。日记中也记载大量当时所见所闻的事情,多为献忠无道屠杀事。日记最后告诫后世儿孙,大乱时宜往郊野藏匿,勿作城镇中刀俎下肉也。
从以上文献材料所记录的内容看,张献忠是四川大屠杀中第一个,也是在短时间屠杀最多的刽子手。
证明张献忠杀人如麻的还有一个实物证据——“七杀碑”。碑文曰:“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其意是,上天生了万物来养人,人类却没有做一件善事来报答上天。如今上天显灵,向人发怒了,惩罚人类,就得杀,灭绝人类。在人民公园有一石碑,碑高约一米,碑面好像涂过墨,石刻字迹已经开始风化,碑文竖书两小行为“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第三行为七个碗大的张脚舞手的“杀”字……。
但据后人考证,该石碑是个误传。
人民公园的石碑是20世纪后才树立的。1924年,杨森任“督理四川军务善后事宜”,驻成都,在成都修马路,把清代臬台衙门改建为春熙路,在少城公园内开办通俗教育馆,馆内修体育场(今露天舞场一带),又开辟陈列馆,委卢作孚为首任馆长,把当时成都庙宇及衙署内的古物汇集陈列,如文庙西街江渎庙(今卫干院)内明代所铸很大的江渎太子及其两妃三座大铜像等,均搬入该馆陈列。他听说那时署前街成都县衙门内,有张献忠的“七杀碑”,便命县长(时称“知事”)林宝慈送去陈列。林宝慈左思右想后,便把衙门内一通早已风化剥蚀、看不清楚字迹的旧“德政碑”送去冒牌顶替,了此差事。正因为张献忠曾经立有一个石碑,称“圣谕碑”,记载张献忠的“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所以林宝慈送来的石碑碑文后面加上了七个“杀”字,从而形成完整的“七杀碑”。久而久之,“七杀碑”的说法就深入人心了。人民公园的石碑孰真孰假,是否真实地记录了那段人类的悲惨历史,至今仍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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