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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会发展规律探索(1-5)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冷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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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11/27 14:53:00 [显示全部帖子]

 

龙板主,打扰了,借用此宝地也谈谈我的看法,下文原本想单独发表,为了讨论,就在这里凑热闹了。请谅解为盼。

浅析“人之初”

 

 

纵观七百年前,南宋时代就有作者王应麟编写了《三字经》,既具有识字、广见闻的功能又灌输了封建伦理道德,即传授了知识,又宣扬了封建思想教育。书中文笔自然流畅,朴实无华,深入浅出,情真意切。而后经历了七百多年各朝各代人的不断推敲与增加条款,才在原有《三字经》的基础上补充和增加了具有中国的传统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和道德的内容,以及一些民间传说,从而编写了这一千多字的,生动而又言简意赅的《三字经》,成为了当时乃至以后的炎黄子孙们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儿童启蒙读物。现在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儿童道德教育丛书》了。

这《三字经》的开篇:便是传世的名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于是“人之初,性本善。”之说便成了很多后人的哲理。多少年来,也有人提出过不同的见解,那就是“人之初,性本恶”,但是并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

我不是什么哲学工作者,更不是什么理论家,但是我非常赞同“人之初,性本恶”的观点,为什么呢?

让我们先看看“人之初”的含义。我认为“人之初”有两层含义,其一,可以理解为,说的是人类之初;其二,说的是每个人出世之初。

经过科学家们的考证;人类是由类人猿进化而来的,是由类人猿进化到猿人,进化到原始人,再进化到现代人的。也就是说人类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高级动物,那么人类就依然具有动物的最本能的特性;一是为了维持生命的延续与成长而具有的“食欲”,二是为了繁衍后代的“性欲”。

“食欲”的首要概念是要吃饱肚子,其次是要吃好、吃香、吃出名堂。“吃”,就是“所有生物”为了成活和发育成长必须给自己摄入营养的手段。不论是吸取水或是其他营养,都是很“自私”的行为。对动物来说,不管是吃植物还是吃其他的动物,都是以自己吃饱、自己的后代吃饱为原则。尤其是在食物短缺时,它们同类之间也要互相“抢”食的,有时还要争得你死我活,因此就形成了“弱肉强食”的生存规律。

人类之初,也是如此,这就形成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生存逻辑。为了自己吃饱,为了自己的子孙和族人吃饱而奋斗。他们不但要想尽一切办法向大自然索取水和食物,有时也要向其他的人或是其他的家族、部落、国家进行抢夺,这就是从有人类以来为什么会不断发生战争的主要原因。

历史发展到现在,依然如此,“强者生存”的规律是“善”还是“恶”?从局部看来,从他们自己的家人、部落、国家看来好像是“善”举,然而从人的本性看来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恶”性了。

即便是从人的个体而言,出生的婴儿没有水和食物就无法生存,这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当然大人的喂养是使其成活的首要条件,当幼儿发育到自己能吃能喝的时候,他就有了意愿,就会用哭声向大人们表示自己渴了或是饿了,再大一大就会产生与别人抢食的行为了,这依然是动物的本能。如果不进行教育,这种的结果与动物的“弱肉强食”本性是没有区别的。记得报纸上曾经批露过,发现狼孩儿的事件吧,婴儿从小被狼喂养长大,因此他也具有了狼一样的特性,不但用四肢奔跑,也与狼一样地生食其他动物的肉体……这也是他“弱肉强食”本性,又回归了动物原始本能的表现。

其实《三字经》中的很多内容都已经阐明了“人之初,性本恶”的观点。既然“人之初,性本善”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说“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了,也没有必要“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等等了。

正是因为“人之初,性本恶”才需要进行以上所说的,对“人之初”一定要注意和重视各种各样的教育!这才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也就是说“人之初,性本恶。苟不教,性乃迁。”,如果人之初不加强“教育”,其“本性”就会回迁到野蛮的原始人状态、回归到动物原始的本能状态了。

如果“人之初”都是“性本善”的,那么“恶人”从哪里来的呢?没有了恶人,孟母也没有必要“择邻处”了。如果“人之初”都是“性本善”的,就没有必要再说“人不学,不如物。幼而学,壮而行。”了。如此看来,还是因为“人之初,性本恶”,才应该反复地提出“人之初”以后,教育的重要性。

人之所以“善”,应该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结果,是从“虎独不食子”的母爱衍生出来的“善”。也是在人类生产力水平发展到可以满足一个家庭、一个部落人都能吃饱的情况下,才可能把一部分食物与别人交换成他自己所需物质的“善”心,这也是经过良好教育的结果。

但是社会发展到现在,我们都不能忘记还有一些人,他们没有能解除“性本恶”的本性,这就是为什么还有很多的不惜牺牲别人和国家利益而损人利己的人存在了。那些贪官污吏们;那些欺诈别人钱财的人;那些杀人越货、偷盗抢劫的人;那些用假、冒、伪、劣产品欺、蒙、拐骗的人;那些剥削别人而发财的人……他们就是没有教育好而恶性深重的人!

我们都知道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了比较文明的阶段时,不论是吃、喝乃至政治、经济、文化、娱乐等等,很多方面都是有大家应该共同遵守的人类道德约束的,这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性本恶”发展的法律法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法规以及人类道德的约束,人之初的恶性本质就会泛滥成灾!

 

另外“人之初,性本恶”还表现在“性欲”上。

“性欲”或是“性”行为,是动物和人类为了传种接代的自然本能。“性”行为即便是对动物而言也是有一定的规律和约束的。动物只有在发情期才可以有“性”行为,而且很多动物的“性”行为也是有选择的。

对于人类来说,“性”行为已经不单纯地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事情了,由于人类在“性”行为过程中,得到一种叫“快感”的精神刺激,所以性发育成熟的男人和女人都有了“性欲”的渴求。因此在“性”行为上如果没有了一定的约束,乱伦的现象和无止境的“性”行为必将使人类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所以从原始人类开始就不断地对“性”行为制订了种种的约束和限制,“结婚”这个词,就是公众所认可的特定的男女双方“性”行为的合法性的证词。

人们经常说的“爱情”,其实就是性发育成熟的男人和女人之间在“性欲”渴求的基础上的感情沟通。没有“性欲”的男女之间的感情,就不能说是“爱情”,只能是“友情”而已。只有一方具有“性欲”而喜欢另一方的,只能叫“暗恋”,也只能叫“爱”,却不能说是“爱情”。因此由于某一方的“性欲”狂热,在没有与另一方得到“结婚”认可的情况下,而实施的“性”行为就是违法的。

由于“性欲”的狂热,现今社会上存在着多少“恶”性事情呢?嫖淫卖娼的、包二奶的、强奸的、大搞色情宣传的……都是“人之初,性本恶”的表现吧?

 

以上所说都是有据可查的,我不再详述了。我只是在论证“人之初,性本恶”的观点,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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