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我从松树屯调到东大甸子。 有时候,我到团部办事,就回老连队看看。 那天我进了食堂,觉得不对劲儿,姑娘怎么看着面生呢? 我回过头,看见二顺子,便说:“这顿饭你掏钱!”
兵团战士伙食费十二元,一天合四角钱,一顿午饭合一角五分。 找人“掏钱”,就是名正言顺的蹭饭。 在兵团,青年到别的连队看朋友,吃饭、住宿都不交钱。 连队之间礼上往来,约定俗成。 二顺子说:“不能老吃我一个人呀?你找大杨!” 说着话,姑娘已经把一碗菜递到我的面前。 我急忙说:“我吃大杨!”
那个姑娘是新调来的司务长。 二顺子告诉我,大杨正在跟司务长谈对象。 他让我“吃大杨”,是跟司务长开玩笑。 谁知道,大杨当真了,一本正经地替我付了款。 这不是埋汰人吗,我交不起一毛五? 大杨认为,爱情要守信用。
三十年后,我和大杨夫妇、二顺子来到饭馆。 二顺子对我说:“这顿饭你请客,那时候,你蹭了多少次饭呀!” 我说:“一共多少次?就算十次吧,这顿饭,我掏一块五!” 司务长说:“一毛五的事儿,不能来老说呀!” 二顺子说:“那我就讲一个狼的故事。”
那年,松树屯的青年到29连修水利。北大荒实在荒凉,很多人难以想象。 司务长带着两个炊事员,在29连的食堂做饭。 松树屯的帐篷离食堂有十多里路。水利工地,离帐篷就更远了。 他们想了一个接力的方法。 管理帐篷的老谢头发现了送饭的爬犁, 就往水利工地跑。 工地的人们发现远远的老谢头,就回来吃饭。
一天,都十一点多了,还是没见老谢头的影子。 排长派二顺子和大杨去看看。二个人走到半道,觉得不妙。 天阴沉沉的,飘着雪花。远处,雪地里有个黑呼呼的东西,还在动。 “那是狼,咱们绕过去!”二顺子说。 “狼比你跑得快,那要绕多大的圈子?”大杨说。 在荒野遇见狼,并不稀奇。听说,孤狼并不可怕。 大杨说:“胆小鬼,咱们有两把捅锹,还拍不死一只狼?” 他们勇敢地前进,才发现,那不是狼,而是老谢头。 老谢头的老病犯了,趴在雪地上挣扎。他们俩连忙跑过去,把老谢头搀起来。
来到帐篷,司务长说:“你们照顾老谢头,我去招呼水利工地吃饭!” 大杨追出来说:“不行,我跟你一块儿去!” 司务长说:“啥事呀,慌里慌张的,你不怕人家说闲话?” 大杨说:“我怕万一,真的有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