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网五湖四海东西南北大家谈 → 乞丐一句话,感动中国13亿人 (看完后泪如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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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乞丐一句话,感动中国13亿人 (看完后泪如泉涌)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黄土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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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真的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7/5 7:36:00 [只看该作者]

即便是;公章是假的,缸子是假的,老头是假的,这件事也是假的,甚至这个知青网站也是假的,假宝玉是假的,假局长假---假李逵劫道是假可恨的劫回来的首饰也是假的,回来喝的酒还是假的。情急之下打110报警。来的警察也是假的。假知青假借知青名义开知青饭庄赚真知青银子,骗一帮真知青聚会,喝酒,一个真知青哥们笑着说;甭美,骗这伙孙子生气着急才是真的,跟老子比造假,‘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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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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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7/5 7:57:00 [只看该作者]

我还没看完,就已泪如泉涌...那个老军人太可怜了、太可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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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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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7/5 19:56:00 [只看该作者]

向老战士敬礼! 一个真正的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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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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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7/6 23:23:00 [只看该作者]

不管有没有这个老残军,但我相信这种事在中国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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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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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7/19 17:47:00 [只看该作者]

但愿不要再有这样的事。不要再让类似于这样的老人战争年代流血,和平年代流泪了,我们的社会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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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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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版主 帖子:2455 积分:14068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2/3 19:40: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7/20 11:2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共同在2011-7-6 23:23:00的发言:
不管有没有这个老残军,但我相信这种事在中国绝无仅有。

确实,我知道前几年这样的事在农村还是真的有不少,只不过现在还健在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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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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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二星会员 帖子:68 积分:620 威望:0 精华:2 注册:2009/3/29 22:12: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4/13 15:50:00 [只看该作者]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关于博讯网报道志愿军老兵乞讨事件的调查情况 2004年3月1日


  看到中华网中央军事频道转载境外博讯网2003年12月27日刊载的题为《那一刻,我泪流满面!--乞讨志愿军照片曝光》的未署名文章,民政部李学举部长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此事。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与安徽省民政厅联系,寻找文中的老人;与黑龙江省民政厅联系,请他们到哈尔滨市经纬街的饭馆了解情况;在网上发布帖子,收集更多信息。现将目前了解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有关方面的调查情况
  1、安徽省金寨县查无此人。接到民政部通知后,安徽省民政厅立即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对二等乙级(截去一肢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及参加抗美援朝老兵进行排查;要求金寨县上报了全县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及参加抗美援朝老兵断腿伤残人员的照片,进行详细核对;要求金寨县上报了2003年全县每个伤残军人抚恤金、保健金发放情况登记资料复印件。

经初步查证,金寨县并无网上所反映的乞讨的抗美援朝老兵的情况。目前全县左腿截肢的伤残军人只有段某某一人,系1951年1月入伍,1953年在朝参战致残,现安装的铝制假肢。他有四个儿子,全家七间房,其抚恤金也是按规定发放的,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2、哈尔滨市有关餐馆没有听到相关反映。按民政部要求,黑龙江省民政厅专门派人到经纬街十几家做爆肚的饭馆了解情况,没有听到关于此事的反映。
  3、网上未能找到新的线索。我们登录了中华网军事频道,查看报道和相关评论,并连续在网上发了几个帖子,介绍伤残军人的待遇,并留下邮箱地址,请大家提供线索以便妥善处理此事。目前,没有人和我们联系,也没有查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二、民政部的调查结果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网上反映的情况难以得到证实,至少有以下几点不足信:一是当地村委会加盖公章介绍其外出乞讨。据省民政厅反映,金寨县农村没有这种情况。多年来,该县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下派村干部、实行村民自治等举措,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有力的加强,由村委会加盖公章介绍伤残军人外出乞讨不可信;二是老人左腿为木腿,这也不可能,因为该省伤残军人需安装假肢均由省假肢厂统一配制,免费安装,假肢由铝或树脂制成。金寨县唯一左腿截肢的伤残军人段某某的假肢系1997年11月13日在省假肢厂修配的,是铝制的,并非木腿;三是方言不对,网上报道老人称自己是安徽省金寨县人,称报道者为“娃”,而金寨县老人称下辈为“孩子”,该县没有这种方言;四是中央制定的因战致残二等甲级伤残军人的年抚恤金标准为3880元,大大高于金寨县农民纯收入1652的水平,国家发给的抚恤金完全可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会流浪乞讨;五是报道者既然看到了伤残军人的伤残证书,而在网上报道时又不公布其姓名和家庭详细住址,其中似有隐情。
  目前,我们要求有关省市与我们密切保持联系,有情况及时报告。同时也希望知情者能给我们提供线索,以彻底查清此事。
  感谢大家对民政工作的关心。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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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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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二星会员 帖子:68 积分:620 威望:0 精华:2 注册:2009/3/29 22:12: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4/13 16:28:00 [只看该作者]

【“老兵乞讨”纯属子虚乌有】


-2003年底,有关“金寨老兵在东北乞讨”的文章开始在网络上流传。经认真细致调查,“乞讨老兵”根本不存在。2004年2月26日,民政部发布公告指出,此文所反映的事件和人物都不可信。


-2004年9月,《杂文月刊》刊登了“老兵乞讨”一文;10月,《当代文萃》杂志全文转载,并使得此文在网上再次广泛流传。金寨县有关部门又组织人员在网上针对谣言回帖进行澄清,此事渐渐平息下去。


-2008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在23版“记事”栏目,又一次以《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为题,刊发了“老兵乞讨”文章,引起轩然大波。


“真是谣言可畏啊!明明是子虚乌有的事,怎么能连续闹出好几次风波啊!几年前的网络谣言,《南方周末》这样的大媒体怎么也跟着起哄!”听说了记者来意后,金寨县民政局副局长奚立新一脸恼怒和无奈。


奚立新将一叠厚厚的材料从档案袋里取出,对记者说:“知道吗,你们是第三拨关注这个事情的,前两次已经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不过我们很欢迎你们来,希望这次你们能将事情的真相好好公布一下,不要再让我们背黑锅了。”


“关于一些媒体报道我县残疾军人在外乞讨的调查情况报告”、“金寨县在乡复员军人名单”、国家民政部关于此事所发的公告、有关网页和图片的打印资料……奚立新拿出的材料十分丰富。他摊开这叠厚达几十厘米的材料对记者说:“当年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和金寨县民政局有关此事下发的文件都在这里,局里几个调查小组的调查情况也都在这里。我相信这些材料都能作为反驳谣言的有力证据。”


当天下午,他和民政局救灾办主任江守林、优抚股股长张远启等人,将此事的来龙去脉详细地告诉了记者。


“老兵乞讨”惊动民政部


奚立新副局长告诉记者,这篇未署名文章早在2003年底时就发布在了千龙网、博讯网、中华网等网站上了。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网友热议。很多信以为真的网友猛烈抨击当地政府优抚工作的不作为,乃至诋毁安徽官员的形象,言辞十分激烈,还有人给国家民政部写信投诉。


当时,此事引起了国家民政部、安徽省民政厅和金寨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民政部李学举部长亲自批文指示我省民政部门调查此事。时任省民政厅厅长李宏塔获悉后,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金寨县民政局查明此事,并派当时的省民政厅优抚处李方好处长亲自带人来到金寨进行调查。


为了迅速查明事情真伪,金寨县民政局立即成立了“老兵乞讨调查核实组”,由当时的民政局局长王士龙亲自挂帅。这个小组下面还分设三个小组,各司其职。第一个小组负责电话通知金寨县各乡镇,要求其逐一排查1946年入伍的在乡复员老军人和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负伤的伤残军人,特别是下肢残疾、装了假肢的伤残军人,将他们的生活状况和2003年的定补发放花名册、伤残抚恤金发放花名册复印件限时送至县民政局;第二个小组负责对1946年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受伤的伤残军人档案逐一查阅核对,并分类汇集成册;第三个小组负责搜集下载网络上有关此事的信息,并将网络资料和图片下载打印、分发到各个乡镇进行辨认查找。


“当时的局领导要求,在全县打响一场摸排调查的‘突击战’。可见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奚立新回忆说。


“乞讨老兵”查无此人


“老兵乞讨”一文中出现过这样几个关键词:安徽金寨,抗美援朝志愿军,1946年入伍,左腿木头假肢,村委会介绍信……围绕着这几个关键词,金寨县的调查小组展开了全面排查。


经过调查,真相逐渐水落石出。调查结果表明,2003年金寨县1946年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共有6人,但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人在朝鲜战场上负伤致残。该县二等乙级以上的伤残军人共有56人,其中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负伤致残的共有14人,但没有一人是1946年入伍的。也就是说,“老兵乞讨”一文中所说的既是1946年入伍、又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负伤致残的金寨复员军人根本不存在。

据调查,金寨县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负伤致左腿残疾而安装假肢的复员军人只有一位,叫段昌福,但他是1951年入伍的。不过考虑到段昌福与文章中描述的“条件”最为接近,调查小组还是派人去探访了这位老人。


参与过此次探访的江守林主任告诉记者,2004年2月初的一天,他和当时的民政局局长王士龙一起来到了金寨铁冲乡张家店看望了段昌福老人。


江主任回忆说,考虑到当时段老身体不大好,王局长一行并没有将此事告诉他,只是察看了老人的铝制假肢,并询问段老近年来有没有出过远门、抚恤金和定补是否都能按时拿到等事宜。


当时段昌福老人的回答是,他复员回来后就没出过安徽,大多数时间都呆在金寨。至于抚恤金和补助,段老表示都能按时拿到,并拿出了存折给王局长等人看。


江主任说:“当年段老同时享受伤残抚恤金年款3880元、复员军人定补年款1500元、门诊医疗费年款720元,共计每年有6100元左右的优抚金,而当年金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600多元,段老的生活水平远远高于当地普通农民。”


调查结果出来后,金寨县委、县政府将情况以文件形式上报给省民政厅。2月10日至11日,时任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等人对该县重点对象逐一登户再次调查,并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展开了一次全面调查,得出结果仍然是“查无此人”。至此,省民政厅才将有关情况上报给国家民政部。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又对此事进行了核查,并委托黑龙江省民政厅优抚处,到文章中提到的哈尔滨经纬街十几家做爆肚的饭馆进行调查和了解,但是没有打听到任何关于此事的反映。2004年2月26日,民政部在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整个事件的调查情况,明确指出此文所反映的事件和人物都是不可信的。“老兵乞讨”所造成的第一次风波就此暂告一段落。


四年风波不息


“原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半年,又被翻出来了”。奚副局长在资料中抽出一张《当代文萃》杂志刊登此文的复印件给记者看。


民政部发布公告半年过后,两家杂志不负责任的转载又掀起了第二次风波。2004年9月,《杂文月刊》第九期的“世象杂记”栏目刊登了纪实性文章《那一刻,我泪流满面》。一个月后,《当代文萃》杂志在第十期予以全文转载,并使得此文在网上再次广泛流传、引起讨论。


虽然在上一次的调查中,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都已经明白了真相,不会追究金寨县民政部门的责任,但是此文的沉渣泛起仍然让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比较“郁闷”,因为很明显,此文对金寨县作为“将军县”和六安市优抚先进县的形象是一种严重损毁,也给安徽省的形象抹了黑。一位署名“老共产党员”的读者还给六安市政府写信反映此事。当时的六安市委书记倪发科在那封来信上批示要彻底澄清此事。2004年11月24日,金寨召开县委书记办公室会议研讨此事。该县有关领导指示,一方面当地民政局要继续保证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另一方面要再次向六安市民政局、省民政厅汇报真实情况。后来当地县委宣传部致电两家杂志社要求澄清事实,《当代文萃》的负责人只口头表示了道歉,《杂文月刊》接电话者只支吾说文章是一位编辑抄来的。金寨县政府当时声明将保留进一步向两家杂志社追究责任的权利。


金寨县有关部门又组织人员在网上针对谣言回帖进行澄清,此事渐渐平息下去。“没想到4年之后,权威媒体《南方周末》把这篇文章换了个题目、改了最后一句话,又登上了报纸,掀起了第三次风波。”奚副局长说。


多少“荒唐言”


“事实上,就这篇文章本身而言,有很多‘内行人’(指民政工作者)一看就知道与事实不符、甚至荒唐的地方。”奚副局长说:“比如文中说那个老军人安装了木制假肢,其实金寨所有伤残军人的假肢根本没有木头制成的,为此我们还到假肢厂做了了解。”据了解,我省伤残军人需安装的假肢都是由省假肢厂统一配制并免费安装的,假肢都是由铝或树脂制成。段昌福老人的假肢是1997年11月13日在省假肢厂制作的,是铝制的而非木腿。

奚副局长告诉记者,“乞讨老兵”一文刊出后不久,网上又有人先后登出了两张这位“伤残老军人”的照片,一张是一位身穿军装、身上挂满勋章的老人躺在床板上的照片,亲人在旁边十分悲痛,发帖者称这位历尽艰辛的老人已经在贫困中过世了。还有一张照片是一位右腿装着假肢的老军人坐在地上,发帖人称在某地看见老军人在乞讨。奚副局长评论说:“其实这两张照片都漏洞百出。首先两张照片根本不是同一个人,究竟谁是真的?后续的文章中说老人从小饭店走了,可是却贴出一张老人躺在床板上的照片,照片看起来很煽情,可是和文章却没有必然联系。其次第一张照片称老人当时也就是2004年就已经去世,其实段昌福老人2007年11月才去世,当时还健在。再次第二张照片中的老军人是右腿残疾,但是文中写的是老人左腿残疾,明显自相矛盾!”


至于“村委会乞讨证明”,奚副局长认为很荒谬。“给复员伤残军人开乞讨证明?我不知道哪个村委会会开这样的证明,但是我们这里绝对不会有村委会开介绍信让残疾老军人去讨饭!再说1946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的生活应该由政府解决的,老红军、老志愿军这些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大部分是国家拨款,少部分是县里拨款,从来不用村里出钱!”


金寨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张远启告诉记者:“金寨县是众所周知的将军县,军人的地位很高的,虽然我们是贫困县,但是政府对待这些共和国功臣们向来很优待。”他给记者提供了两组数据:2003年,也就是“乞讨老兵”一文流传出来的那年,金寨全县发放优抚款553.653万元,其中在乡老红军8.2万元,210名轻重不同的伤残人员发放抚恤金20.52万元,红军流失人员1712人发放267.08万元。所有发放均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策或高于政策执行。到了2007年,全县发放优抚款金额已经增长到1030.6万元。这些资金八成左右是国家直接拨款,2成左右是县财政拨款,没有一分钱是村里出的。


张远启告诉记者,该县的优抚金发放实行自然增长机制,优抚金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而相应提高,以确保“老革命”们的生活水平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他们建立了优抚对象优抚金个人账户,优抚金按月发放,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优抚金发给优抚对象。“对待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老红军,局里除了发放定补和抚恤金外,还给每一位老人按月发放医疗费,并实行大病救助,在乡老红军的住院费用完全报销。”


奚副局长则指着一份金寨县人民政府2004年文件说:“除了生活费用,我们还给老革命们做了很多住房、医疗方面的工作。比如响应‘爱心献功臣’活动,2004年的时候我们就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全县住房困难的30多户在乡复员军人每户解决建房款5000元,并通过‘县乡村’三结合的方式一次性解决了很多住房困难。再比如通过开展优抚‘五个一工程’活动,我们开设了优抚合作医院,还采取临时救助等形式多渠道解决伤残、复员军人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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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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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乞讨”存三大漏洞】


漏洞一:1946年加入新四军六师?

在此文中,“老乞丐”自述他是1946年加入新四军六师的,这支部队后来改编为“华野六纵”(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但是金寨县老龄办主任、红军历史研究会副秘书长涂治炎分析说:“1946年参加新四军六师是令人怀疑的。因为在1946年期间,新四军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主要在苏中、苏北地区活动,后来又转战到上海;金寨县当时尚在国民党统治区,离华野六纵所在地区有近千里距离;当时的淮南地区是我军的抗日根据地,离金寨县的距离很近,如果‘老乞丐’是在1946年参军,他很有可能到淮南抗日根据地参军,而不大可能舍近求远跑到千里之外的苏北去参加华野六纵。”


2月25日,记者来到安徽省图书馆,借阅一本由原新四军六师老战士编写的回忆录《江南擎天柱》,该书由解放军出版社出版,全面反映了新四军六师光辉战斗历程。关于新四军六师,记者所查史实如下:


(1)1941年1月,国民党统治集团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中央军委为粉碎国民党的阴谋,命令重新组建新四军军部,随即将分布于陇海路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部队统一整编为七个师。艰苦奋战在敌伪心脏——宁沪杭三角地区的我党领导的抗日部队改编为新四军六师,谭震林任师长兼政治委员,下辖第十六、第十八两个旅。


(2)1941年3月,新四军六师十八旅成立;1945年6月,新四军六师十八旅奉命改编为苏中军区教导旅,番号取消。


(3)1941年3月,新四军六师十六旅成立;1942年12月31日,王必成率新四军一师二旅主力渡江南下,3天后在苏南溧水县里佳山与新四军六师十六旅会师;1943年1月16日,新四军军部决定将六师十六旅与一师二旅合并,仍用六师十六旅的番号,王必成任旅长;1945年1月,中央军委命令成立苏浙军区;2月5日,新四军六师十六旅奉命改为苏浙军区第一纵队。


(4)1945年11月10日,新四军华中野战军组成。苏浙军区第一纵队改称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


从以上的史实资料可以看出,早在1946年以前,新四军六师下辖的两个旅已全部被改编,“老乞丐”自述其1946年参加“新四军六师”不可能。


记者就此向有关史学专家求证,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副会长王传厚、省委党史研究室一处处长施昌旺等对记者所查的史实给予肯定,并赞同本报记者对“老乞丐的自述”的质疑。



漏洞二:“三无”文章刻意隐瞒?


看了此文后,省社会科学院王开玉主任分析认为,这是一篇没有具体地点、没有详细时间、没有真实姓名的“三无”文章,作者把它当真实事件来写,但是文章却多处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让人无据可查,令人生疑。


王开玉说,作者声称该故事是其亲身经历,他和朋友都看过老乞丐的“复员军人证”和“残疾军人证”,并看清楚是“二等伤残”,却为何不提老乞丐的姓名?作者能公布“王必成”、“华野六纵”等具体名词,为何独独隐瞒老乞丐的姓名?如果公布了岂不是显得故事更真实吗?类似的还有“村委会介绍信”,作者既然连村委会“红得刺眼”的大印都看清楚了,为什么不公布村委会的名称呢?


此外,王主任认为文章的结构安排得十分巧妙,在高潮部分以作者的感动心情戛然而止,避免了继续谈论如何解决问题。这样一来,读者只看到作者“肃然起敬”或者“泪流满面”,但是却不知道作者会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老人后来是处境有所好转还是继续流落街头?


王开玉说,“就一般人的思维而言,这些提问是自然而然的。但是文章作者却以一个‘肃然起敬’或者‘泪流满面’的结尾就全部回避了,作者难道就不能给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士打个电话核实一下?


漏洞三:文中方言为何混乱?


在这篇文章中,虽然描写的人物、事件、场景都不复杂,但是却出现两处明显的方言混乱。王开玉告诉记者,首先,老板将老人称呼为“爷们”,“爷们”(加儿化音)是明显带有京味的方言,东北话和北京话还是有明显区别的。2月25日,记者连线家住哈尔滨的《生活报》记者黄迎峰,她告诉记者说,在哈尔滨当地,年轻人一般称呼老年人为“大爷”或者尊称“老爷子”,几乎没有年轻人称呼年迈的老人为“爷们”。



其次,那位“老兵乞丐”称呼作者和他的朋友为“你们两个娃”。记者在金寨采访时特意问了十来位当地土生土长的金寨老人,包括几位老复员军人。他们都告诉记者,金寨话中老辈称呼晚辈一般叫“孩子”、“年轻人”或者“小伙子”,从来不叫“娃”。所以文中描述的一个金寨老兵称晚辈为“娃”的情形,是不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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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核实事情,记者分别向国家民政部和安徽省民政厅打电话核实。2月23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当年民政部确实发布过有关此事的公告,但是时隔4年该信息已经被更新了,所以在官方网站上已经无法查看到此消息,但是当年调查此事时有关部门应该保留了相关文件。记者随后又回到金寨民政局查找资料,果然找到了该公告的网页打印件,以及当年民政部部长李学举签字要求调查此事的文件。

  2月25日,记者致电当年的安徽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李方好(现已退休)咨询此事。李方好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个谎言,应该是有人别有用心给民政部门、给我们安徽抹黑。”他告诉记者,2004年2月10日左右,他和当时的六安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带着金寨县有关人员,对全县6名1946年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致残的4名在乡伤残军人、10名在职伤残军人分组逐一入户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是他们近年来都在家安度晚年,没有一个人外出,更不可能跑到东北去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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