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棉田岁月
连我也没有想到,山芋温床的工作居然成了我涉足农业科技的开端。大概是由于我本身的气质和外表与其他知青相比更像一个“文化人”,加上自插队以来的多次积极主动争取任务的态度、工作实绩以及一贯的劳动表现得到了生产队干部和贫下中农的一致认可,1969年春,山芋温床工作还没有结束,生产队就安排我担任了棉花技术员。当时棉花生产并不受重视,只是作为生产计划的一部分,我们队才种了3亩多地的棉田。这块地甚至比附近的玉米田肥力还要差很多,且是“晴天一把刀,下雨一团糟”的死黄泥地。不过也正因为如此,队里对我的要求并不高,给了我这个门外汉从头学习的机会。
刚上任时,我对棉花生产是一窍不通,而且当时根本没有棉花种植方面的技术资料,书店也没有这方面的书籍可以买。唯一的知识来源就是副队长卢士云的现场传授。就这样,我现学现干,从用温汤浸种杀灭种子带菌和催芽开始,接着是在播种前采用剧毒农药3911拌种防治地下害虫蝼蛄。播种后,在棉苗出土开始见行时及时锄第一遍地,以打破地表板结,帮助棉苗出土。等棉苗出齐之后,就开始分阶段间苗,同时防治“地老虎”的侵害。所谓“地老虎”实际上包括两种地下害虫,一种是白色的“大地老虎”,学名蛴螬,又称“土蚕”,主要为害种子和植物根部;而主要为害棉苗的是另一种黑色的“小地老虎”。也是我们防治的重点。对于“地老虎”,一般的药剂防治基本没有多大效果,主要靠人工捕捉。从棉苗出土开始,我每天上午都要巡视一遍棉田,如果发现有棉苗被啃断,则基本百分之百是地老虎所为了。此时的地老虎十有八九就藏在被啃断棉苗附近的地表下面。把周围的表土一点点拨开,地老虎就暴露出来。看着被啃断的棉苗,自然对地老虎恨之入骨。因此我每一次抓到“地老虎”,总是把它举得高高的,再狠狠地摔到地上,摔得它体浆四溅,似乎只有这样才出气。
棉苗再长高一些,就要按照一定的株距“定苗”了。此后的一段时间,田间的农活主要是治虫(棉蚜、红蜘蛛和蓟马)、锄草和打杈。我从中学会了农药的配比、棉田打药时使用喷雾器的“两抄一盖”操作方法,也掌握了棉田虫情调查及主要害虫的特性及其危害等。打杈也有学问。首先是要学会分清公杈和母杈,不能打掉母杈留了公杈。打杈时还要注意方向,一般是侧向掰离,如果公杈已经长得较大,还要向侧上方掰,否则就会撕裂主茎表皮,对棉株造成伤害。 棉花现蕾后,田间管理主要是抹赘芽、追花铃肥,病虫防治则主要是造桥虫和钻心虫(金刚钻),结铃后重点是防治棉铃虫和红铃虫。其实,第一年我在棉田管理上并没有真正学到多少技术知识,因为本来就跟着一位二般吊子的老师。比如治虫,卢队长只是告诉我每七天打一遍药,每次都是用乐果与二二三乳剂混合起来打。至于哪种害虫是什么习性,什么农药主要防治哪一类害虫,怎样针对虫情调整用药品种和用药量,以及田间栽培管理方面的技术和要求、棉花的采收与分类等等,实际上我一直到收完棉花还是一脑袋浆糊。唯一的就是我一个人基本上把棉田的所有农活都揽了下来,没有动用生产队的其他劳力。就这样,队里似乎也就满意了。
到了第二年(1970年),情况发生了变化。在此之前,我们县棉花产地集中在北部陈集、金镇等公社,这一年,县里作出了在南片开辟新棉区的决定,我们公社开始大幅度地扩大棉田种植计划面积。同时,县里专门从陈集公社红旗大队抽调了一位植棉高手到我们公社担任技术指导,我们大队作为推广重点,还专门配备了大队棉花技术员,配合植棉专家指导本大队的棉花生产。从春节过后就开始组织各生产队的棉花技术员培训,我们生产队的棉田也扩展到二十多亩,并且调整到中高肥力的地块。我也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棉田管理工作中去,希望能够为开辟新棉区作出自己的贡献。从棉苗出土开始,我就基本上是全天扑在棉田里。由于当时生产队里重粮轻棉的思想并没有真正改变,没有按照要求给棉田派专业队,临时要求派工也往往得不到满足。随着棉苗的不断生长,棉田管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眼看着棉田大量的农活积压,为了尽量减轻棉田的损失,我只有拼命顶上去。20多亩棉田,治虫只有我一个人,每防治一遍病虫就要2到3天。为了保证防治效果,喷洒农药都要在上午露水干了以后才能够进行,中午太阳当头的时候,社员们都在家中休息,可是我为了赶进度,同时也为了提高防治效果,仍然顶着烈日在田里喷洒农药。按照规定,刚喷洒过农药的棉田是不应该进人的。可是为了抢时间,我总是每天天一亮就到了地头,打杈抹芽,半中午时开始打药,到傍晚结束,继续作田间管理工作直到天黑看不清为止。农民形容我是“两头不见天(太阳)”。超强度的劳动加上过度接触农药(当时主要都是用的“1605”、“1059”剧毒有机磷农药,配用“二二三乳剂”),我终于病倒了,不仅剧烈咳嗽,而且人整个虚脱了,几乎起不了床。生产队派人把我送到盱眙县城,搭乘长途客车返回南京治疗。医院给我注射阿托品解毒,治疗过程中又发生间歇性痉挛,经过了约2个月的治疗和恢复,才得以痊愈。
我的努力工作得到了生产队和大队干群的认可和好评,1970年,我被评为公社的“五好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