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苏联把它称为《中国知识青年之歌》,采用男声小合唱,配以乐队伴奏,效果搞得很不错。据说,当年“凭着这首《知青之歌》,你可以到处找到朋友,找到吃,找到住。”
1969年夏收之际,任毅所在公社的知青中普遍弥漫着一种下乡后的失望情绪。全公社的知青经常跑到任毅的知青点来聚会,知青们情绪都很低沉,感到前途渺茫。当时知青中有不少人在弹吉它。吉它在“文革”中是资产阶级的标志,不少家庭因惧怕抄家,纷纷将吉它卖掉。任毅等人的吉它都是在旧货商店买到的,价钱便宜,质量却不错。
1969年夏天,由于普遍的失落感,在知青点弹吉它的人又逐渐多了起来,知青们甚至把这里称为“吉它之乡”。 在1969年5月下旬的一个晚上,知青们又挤在任毅的小草房里,搜肠刮肚地把会唱的歌轮番唱了一遍。唱完之后,大家仍然觉得心里空虚,这时,任毅的一个朋友唐又龙忽然站起来对任毅说:“工人有工人的歌,农民有农民的歌,任毅,你就写一首我们知青的歌吧。”
他的话对任毅触动极大。当晚任毅抱着吉它谱写了《我的家乡》,整整写了一夜。在第二天天色发亮的时候,这首歌终于完成了。他在歌谱上写下了演唱要求:“深沉、缓慢、思念家乡的。”然后,又注明———南京市五中集体词曲。
《我的家乡》一歌作出后当即被人拿去传抄,以惊人的速度在知青中间流传开来。夏收之后,任毅在回南京的轮船上听到有人唱这首歌,于是他走过去,故意问:“你们唱的是什么?”那些人很不屑地回答他:“看你的样子像是知青,怎么连这首歌都不知道,这叫《知青之歌》!”
当初他写这首歌时并不敢称《知青之歌》,因为这里既没有豪情壮志,也没有宏大理想,它只是表达了知青的一种思乡情绪,表达了知青作为一种非工、非农、非军、非学的特殊阶层强烈的失落感。这种情绪在当时是绝对不允许公开表现的,只允许歌颂上山下乡,甚至只允许表达欢乐。任毅这首歌之所以受欢迎,正是因为它以一种忧郁的调子表达了人的真实情绪和处境。 任毅的创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崔健摇滚的前奏曲,无可奈何与悲怆,正是一代早熟青年的共同特征。
2005年2月有一期凤凰卫视的《鲁豫有约》,约访的是任毅。 ......
1970年5月,任毅被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当年6月,南京市革委会同意对任毅的死刑处理意见,报到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审批。不出意外的话,这位才刚刚22岁的南京小伙子,生命就要永远停留在这个青春岁数上了。
任毅的命运中,遇到了贵人。任毅是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位"贵人"就是许世友将军。当时许世友是江苏省革委会的主任,他在审阅任毅的判决书时,发现一个娃子仅凭一首歌就被判死刑,也太没道理了。将军的如椽之笔"改批"了任毅的命运--最后他被判刑十年,为了这首仅仅240字的歌曲,他付出了每字坐牢14天的代价,这是比歌曲更感伤、更忧郁、更无奈的"喜事"。
任毅现在好好地活着,他是一位由死而生的幸运儿。尽管看见掌控一个人死生命运的"权力能见度"是后来的事,但活着总是好事;至于什么叫做"后怕",那只有他一个人睡前睡后、梦里梦外细细咀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