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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北京八千子弟艺术团章程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6/28 9:08:00 [只看该作者]

北京八千子弟艺术团章程

 

总?纲

 

    北京八千子弟艺术团是由曾经赴云南的知识青年和其他艺术爱好者组建的群众业余艺术团体;是弘扬红土地知青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精神的窗口;是为红土地知青晚年生活自我服务的平台。

    北京八千子弟艺术团的宗旨是:以知青情结为纽带,发扬集体主义和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艺术修养、具有一定水平、较高素质的和谐团队。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艺术团下设合唱团、舞蹈队、话剧队、乐队、摄影沙龙等单一艺术类别的分团。

    第二条?艺术团设立团委会,团委会负责把握艺术团的发展方向,代表艺术团开展对外联络工作,组织艺术团的重大活动,协调各分团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团委会成员由各分团的团(队)长、艺术指导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团委会设立秘书长一名,由团委会成员民主推举产生,任期两年。秘书长全面负责团委会的工作。

    第五条?团委会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秘书长推荐,任期两年;副秘书长分别负责艺术、行政、联络、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团设团(队)长一名,由各团队民主选举产生;设副团(队)长若干名,由团(队)长提名推荐,团队选举产生。团(队)长、副团(队)长须经分团团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人员通过,任期两年。

    第七条?团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分团团(队)长、副团(队)长个人出现重大错误或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艺术团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由10名以上团员提出动议,团委会或分团半数成员投票通过,可以罢免。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团委会可以设立相关的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第九条?艺术团设立顾问团,聘请艺术界知名人士和关心关注知青群体的有关人士组成。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b128e10100jkfc.html) - 北京八千子弟艺术团章程_北京八千子弟艺术团_新浪博客

    第十条?各分团自行制定管理细则。管理细则的原则和内容不应与本章程相悖。

 

第二章?团员

 

    第十一条?承认本章程,愿意按时足额缴纳团费,具有一定艺术水平、遵纪守法的赴云南知青或其他人士,均可以申请参加本艺术团任何一个或多个分团。各分团可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自己团队的新成员申请、审核细则。

    第十二条?团员应努力学习相关艺术门类的知识技能,提高表演水平,遵守团的纪律,维护团的利益,完成团里交付的任务,为团队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三条?团员因为个人原因给艺术团造成重大损失的,酌情给予警告或开除团籍的处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艺术团经费由社会赞助、以艺术团名义组织的演出收入等组成。主要用于有关活动的劳务费、服装道具、化妆品及演出、排练等所需支出。各分团的经费由各分团独立收缴,独立支配。

    第十五条?财务收支遵循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重大财务支出必须经团委会通过。每半年向各分团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六条?各分团应在管理细则中明确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团委会每半年向各分团或全体团员做工作汇报,接受团员监督。

    第十八条?各分团根据实际情况,由团(队)长定期向本团队做工作汇报,接受团员监督。

 

    本章程已经艺术团团员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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