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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云南省的农垦系统重大改革——农场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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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农垦系统重大改革——农场属地化管理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12/16 22:31:00 [只看该作者]

去年看见瑞丽农场成立50周年的文件时注意到其大印几十年不变,仍为“国营瑞丽农场”,觉得真是不可思议。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是“国营”而非“国有”,一个地方县政府竟然不能够管辖几个农场……总场好像就是一级政府机关,与县政府平级,完完全全的“政企合一”。看来边疆地区的确有些落后。如今,终于要改变了。

下面文件来源于“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ynnk.com.cn/readinfo.aspx?B1=13783

德宏州出台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实施意见(摘要)


2010年12月13日

    2010年11月1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19号)及《关于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意见等5个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08号)等有关农垦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德宏农垦改革发展,结合德宏州实际,德宏州出台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实施意见:

    一、推进德宏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农垦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保持农场国有土地性质不变、企业职工身份不变的前提下,着力调整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方向,实行属地管理、产权到场、承包到户,创新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调整利益分配、理顺劳动关系、健全社会保障,进一步解决历史的、现实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形成场地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要改革任务,初步理顺垦地之间、农场与职工之间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使垦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职工收入明显提高,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逐步建立起政企分开、垦地统筹协调、充满活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垦区加快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

    (三)基本原则。(略)

            二、创新德宏农垦管理体制

    (一)加快农垦属地管理进程。将德宏垦区陇川、瑞丽、盈江、遮放、畹町5个农场及德宏农垦商业公司、大盈江硅冶炼厂2个德宏州农垦分局直属企业划归所在县(市)实行属地管理。2010年内完成资产、人员的移交,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企业经营管理机构。同时,还要同步开展垦区农场自办23所医疗机构(含云南农垦第二职工医院)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二)科学设置德宏农垦管理机构。根据云发〔2009〕19号和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德宏州农垦分局,组建德宏州农垦局,为德宏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机构。分局机关现在职人员已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变。州农垦局职能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衔接省厅局部署的有关农垦工作,协调州直相关部门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各农场相关业务工作。各有关县(市)保留农场,农场为正科级,参照乡镇设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农场管理实行政企分开,行使垦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属地统筹规划。州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农垦改革有关人员编制的通知》(云编办〔2010〕245号)文件下达给我州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事业编制,根据各农场人口数、土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具体分解下达到各相关县(市)。由各相关县(市)在州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对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合理定编、定员、定岗。

    (三)制订竞岗方案,合理定岗定责。

    各相关县(市)人事、劳动部门要依据州下达各农场的编制和州制定的竞岗方案,指导农场按有关政策结合农场实际科学设置岗位,拟定具体竞岗方案,报当地县(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为:1、2008年12月31日在农场场部及分场场部两级管理机构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2、曾经在农场及分场两级管理机构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德宏州农垦分局或农场调动、任命、下派到分局直属单位、农场直属二三产业单位、生产队管理岗位任职,2008年12月31日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首先要明确竞岗人员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公示确认身份,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均有机会参加竞争上岗;其次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竞争部分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考试条件设置,可适当向年龄大、工作年限长的人员倾斜,以体现相对公平,具体操作办法(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录取条件等)由州组织人事部门制定。通过竞争进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身份分别转变为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参照属地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进行核定。农场现有场级领导其身份转变为参公管理人员,正职享受正处级待遇,副职享受副处级待遇。州相关工作组和县(市)要加强对农场竞岗工作的指导、督促、监督,按要求完成竞争上岗工作。

    参加竞争上岗的剩余人员和农场、分场两级管理机构的在职工勤人员统一纳入地方工勤人员管理,其工资福利在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8400元补助的基础上,差额部分由各相关县(市)补足。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待达到退休年龄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除管理范围较大的农场外,原则上应撤销分场,保留生产队,对规模过小的生产队适当合并,精简生产队干部设置。党员人数较少的生产队,可合并成立支部。支部书记、生产队队长的产生实行选任制,生产队干部报酬参照村委会干部,由财政每月给予600元/人的基础补贴。农场改革后实行政企分开,原二三产业单位,有独立经营条件的,改革后登记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农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独立经营能力无法继续经营的,由农场内部自行调整,也可参照全州国企改革职工安置的标准和办法进行分流安置。

    三、着力推进农垦系统医疗机构的移交

    (一)移交原则。属地化管理原则。农垦系统医疗机构作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成建制整体移交所在地政府管理。移交后纳入当地县(市)、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医疗机构的布局要考虑方便农垦职工及家属看病就诊。医疗机构移交要确保当地社会、单位内部和职工稳定。

    (二)移交机构、人员及资产范围。

    1、移交的农垦医疗机构包括23所医院、卫生院。其中,德宏州直1所云南农垦第二职工医院,芒市1所农场医院、4所分场卫生院,瑞丽市1所农场医院、6所分场卫生院;畹町经济开发区1所农场医院,陇川县1所农场医院、3所分场卫生院,盈江县1所农场医院、4所分场卫生院。

    2、移交人员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和后勤管理人员,以及符合《云南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4〕40号)文件规定的移交人员。

    3、农垦医疗机构资产以2008年12月31日资产数,成建制、一次性整体移交当地人民政府,2009年1月1日至移交责任书签订之日的新增资产和负债作帐面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难以界定产权的,由农垦和当地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农垦医疗机构债务按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由云南农垦集团公司负责解决。

    (三)机构编制管理。

    移交地方的农垦医疗机构应按照资源整合、合理布局的原则纳入当地卫生规划。移交后仍单独设置的,应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原农垦医疗机构的等级、人员机构和数量等实际情况,制定机构编制方案。移交后不再单独设置,其人员整合到现有地方医疗机构的,应根据实际接收人员结构和数量重新核定接收单位人员编制。

    农垦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的具体办法按《德宏州农垦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的实施方案》执行。

    四、激活农场经营机制

    (一)落实农场生产经营自主权。农场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履行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农场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建立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和服务体系,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

    (二)区别不同情况确定承包方案。农场普遍实行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承包土地时必须签订承包合同,类别为橡胶、茶叶、咖啡、水果等长期作物和种植粮食、甘蔗、蔬菜等短期作物的农田地,区别经营周期、投资主体、经营管理方式等不同情况确定承包方案。承包方案要体现统分结合的要求,有利于发挥农场统一服务的功能,有利于调动职工家庭承包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产业持续发展和农工收入的提高。本着“大稳定、小调整”与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稳定承包关系,不断完善承包方案,承包范围要统筹考虑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有关县(市)根据《德宏州农垦改革土地承包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承包方案,具体承包方案须经农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生产队干部应参与土地承包。

    (三)加强产业化经营和服务指导,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实行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后,农场要注重培育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使农垦长期形成的技术和组织优势继续得到发挥。要继续完善胶乳统一收购、市场结算的办法,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为农工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积极扶持非公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农场经济实力。农场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国有工商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一)提高农场职工经营所得比例。职工家庭承包经营的橡胶、茶叶、咖啡、水果等作物,综合考虑基础投入、更新改造、管护以及职工社会保障等因素,本着收益大头归职工所得的原则,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比例。农场现有的基本农田80%以上要承包给农工经营,农工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农场不再收取承包费。农场预留的少量机动田地以及其他特殊用地,应适当收取承包费,收取标准由各农场协商确定,公开发包。农场收取的承包费及经营所得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公共事务管理支出。

    (二)规范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待遇。合理定编、定岗、定员后,农场从事公共管理的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参照公务员核定,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工资参照同类事业人员标准核定,由省财政列入预算,并通过转移支付到所在县(市)财政。农场从事公共管理人员的办公经费,依据省编办核定的农场公共管理编制数,每人每年按2150元给予补助。

    六、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

   

    (一)理顺劳动关系。农场对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和经济承包关系认真进行清理和确认,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与农场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通过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变更、终止等手续,认真清理和理顺劳动关系,完善职工档案管理。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法予以辨认。

    (二)改革中社会保障问题的处理。农场移交属地管理后职工和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障全部移交属地,由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和管理。各类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原则上按照国家和我省、州缴纳社保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1、农场公共管理人员、公共服务人员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分别享受属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

    2、农场其余管理人员、生产队干部、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工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由农场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

    3、家庭承包经营后的职工,参与土地承包经营,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照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4、农场移交属地管理之前企业欠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由省社保局进行清理后,采取挂账处理,一并移交属地;待职工达到退休条件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退一补一”的办法,由农场补缴,按照规定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和计发基本养老金。

    5、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农垦系统2009年9月30日以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费用,已纳入我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统一解决。2009年10月1日以后至移交属地参保以前产生的退休人员按7484元的标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一次性参保的筹资比例分别由各农场、州和各县(市)财政承担,具体承担比例为农场承担总的26.8%,其余的部分州承担30%、县(市)承担70%。移交属地参保后退休的人员按州政府第35号公告执行。

     6、离休干部医疗经费减免。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尽快纳入属地统筹管理,对德宏农垦系统下属5个国营农场应缴纳的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按照离休干部所在县(市)级统筹标准及实有人数进行测算,所需经费按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执行。

    7、德宏农垦职工及垦区群众医疗保险。取消农垦封闭运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封闭运行期间的各项医疗费、欠费等清算、结算完毕后,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与农场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和其他农垦户籍人员,可按照规定自愿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8、按照省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经费纳入省财政统管的规定,农场离休干部继续由省社保局管理并负责发放其基本养老金,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农场退休人员随职工一并移交属地管理,其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社保局审核确定的标准发放。

    七、改善民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中关于加强垦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各相关县(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遵照“切实把垦区的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统一规划建设,对垦区相关投资项目计划继续给予适当倾斜,在2012年前实行单独列报,切块下达”的精神,注重衔接省级有关部门,把垦区道路建设纳入全省畅通工程,把垦区纳入全省中低产田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实施范围,把垦区职工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纳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计划,把垦区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予以统筹安排,把垦区电网改造与建设纳入全省电网改造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垦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八、着力解决德宏农垦的遗留问题

    德宏农垦长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各相关县(市)要依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市)及农场实际统筹考虑。许多问题只能在发展中按轻重缓急、先易后难逐步解决,所需资金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也可通过盘活农场土地、资产等多种渠道筹集解决。

    九、工作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场改革。农垦改革是我州农垦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德宏农垦矛盾和问题沉积已久,深化改革牵动各方利益,改革过程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将集中凸显出来。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促进农垦改革发展稳定的责任。相关县(市)和州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各自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相关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涉及农场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要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按上级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稳步推进农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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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12/17 10:02:00 [只看该作者]

事物终究要发展,

只争迟早顺必然,

边远地区变化晚,

却也总得春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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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午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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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12/17 13:08:00 [只看该作者]

纷纷扰扰的农场体制改革,终于现出了真况,两年来几次回农场,一直没有定论,看来现在尘埃已落。

体改的情景如何,现在还看不清楚,但从农场来讲,这也是一个机遇,就看领导们如何把握了。我关心的是原来的老工人、乡亲们的生活水平不要降低,当年开垦的橡胶林能继续收获,大家的生活会更好!

祝愿德宏农垦不断发展,给边疆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谢谢“老马”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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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12/17 22:50: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雷午寨主在2010-12-17 13:08:00的发言:

纷纷扰扰的农场体制改革,终于现出了真况,两年来几次回农场,一直没有定论,看来现在尘埃已落。

体改的情景如何,现在还看不清楚,但从农场来讲,这也是一个机遇,就看领导们如何把握了。我关心的是原来的老工人、乡亲们的生活水平不要降低,当年开垦的橡胶林能继续收获,大家的生活会更好!

祝愿德宏农垦不断发展,给边疆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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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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