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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王小波的知青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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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王小波的知青岁月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1/20 15:10:00 [只看该作者]

                             王小波的知青岁月

    1969年5月15日,从北京站始发的临时列车,将王小波送往遥远的云南,当时王小波15岁。这个成长于父亲隐秘“政治问题”阴影的教育部大院孩子,和二龙路中学的同学兼玩伴一起,赶上了这一拨的云南插队。他当时开导备感沮丧的同伴艾建平说,“人就像一滴滴在桌布上的墨水,到了哪里都可以向四周慢慢扩散”。

  王小波在云南德宏陇川县弄巴农场一共待了两年。

  寻访到王小波当年真实插队的农场来回溯,风景依旧,山上15队和山下14队的格局也有改变。只是《黄金时代》里王二和陈清扬的故事并不存在,这或许会让渴望猎奇的人们失望。

  记者◎王鸿谅实习记者◎魏一平摄影◎关海彤

  辗转12天后才到达弄巴农场景罕14队的22名知青里,教育部直属二龙路中学“老初一”的学生共有9个,4男5女,分别是王小波、赵红旗、赵和平、艾建平、沈芬、那佳、朱萍华、岳薇和艾建英。景罕14队也就是云南建设兵团3师10团3营2连,全连120多人,一半是本地老职工,另一半是知青,除开北京,还有来自四川、上海等地的知青。

  卡车只把王小波他们拉到山上的15队,由山下14队的副队长田家应,也就是老队长王永贵的爱人带人上山去接,知青们的箱箱柜柜,用牛车拉了两三趟。王小波的行装是一个大木箱,全是换洗衣服和被褥。在当时生活物资匮乏的农场,这些教育部大院子女的行装,着实让当地人感叹了一阵子。头两个月,知青们暂住粮仓,一堵矮墙将男女生隔开,晚上躺在蚊帐里,看着一只只大耗子在屋顶上嗖嗖窜来窜去,男生新奇,女生尖叫。给知青住的平房修好后是4人一间,王小波和赵红旗、赵和平兄弟是同屋。围成四合院形状的这几排平房,后来成为当地职工的房子,几经改建,保留下来部分,格局也发生了改变。不过14队的老人们,依旧能指着已经大变样的房子,忆起王小波就住在西面那排从左往右数过去的第四间。有的老人对“王小波”这个名字并没有反应,一旦拿出照片,记忆立马回来了,“记得他”,“个子高高的、脑门重重的、走路头歪歪的,脚一步一拖的”。

  农场的生活苦,对当时那些教育部大院里长大的孩子来说尤其如此。26元的知青工资,加上“边疆补助”2元,一共28块,本地职工用以养家糊口的收入也不过如此。小波和他的室友,扣掉每个月8块钱的伙食费,从中拿出一点零钱买点青菜,剩下的基本花在买烟上。当地流行的“春城”牌香烟每包4毛钱,属中档水平,小波他们常常“一个月的上半月抽‘春城’,后10天就改成了2毛钱一包的‘钢花’”,到最后,就到集市利用“免费品尝”的机会去弄烟叶。农场的饭菜在他们看来也是难以下咽,同一种蔬菜一吃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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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间休息的时候王小波讲曹操、周瑜,各朝故事,精彩得“像评书一样”。他跟爱人都一再强调,“王小波开始劳动是不太好,不会嘛,可是后来慢慢就改造好了”,他爱人更一再地夸王小波,虽然“割稻做得不太好,个子太高,动作不协调,怕割到自己”,但是“打谷子做得最好,120多斤的大麻袋,一个人从及膝的水田里抬出来”。

  王小波讲义气。赵红旗和赵和平的评价里,这排在第一位。“其实也没有多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但就是在日积月累中,我们觉得小波是一个绝对讲义气的哥们儿。”无论是中学时,还是后来到农场插队,王小波都不爱主动打架,但却总爱做“帮凶”,“平时不怎么说话,但谁要是跟人家动手了,他肯定第一个冲上去”。刚到农场插队不久,分配到瑞丽农场的赵东江小腿被蚊子叮咬,感染到不能干活。听到消息的王小波某一天临睡前跟同屋说“明天我去看看东江去”,大家都没在意,从这里到赵东江所在的瑞丽农场要翻越一座山,足足有三四十公里。这条路正好在中缅边境线上。凌晨3点多钟,赵红旗就听到王小波起床了,拿着个手电筒,带上当时最厉害的一个护身武器——一根苏式武装皮带上路。当天傍晚,真的就赶到了赵东江的宿舍。也没说什么客气话,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又踏上了返回的路。赵东江至今念念不忘,“谁也不知道小波这一路上有多危险,他还跟我开玩笑说,路上用武装皮带打翻了一头野猪,本来想扛来吃猪肉,但扛了一段实在扛不动了,只好放弃”。

  王小波邋遢。这是家人、朋友甚至农场职工们一致的记忆。沈芬的第一反应,就是王小波“总是一根裤腿长、一根裤腿短,走起路来吊着膀子、弓着腰,一晃一晃的”样子,上中学时候,天天“乱七八糟的头发从来不梳,白色的背心穿成黄色的,然后再穿成黑色的”。到了云南,在赵红旗印象里,王小波总是脏衣服轮流穿,反复三四次。老职工段炳芹一度还每周帮他洗一次衣服,说起来老人们都会笑,“北京知青里,再没有比他脏的”。

  王小波爱看书。“一回来,脚也不洗就往床上一坐,拿个被子往身上一披,开始看书。”看完赵红旗带去的两本古希腊史后,就一遍遍读自己带去的四卷本《毛泽东选集》,艾建平感叹,“当时实在是精神生活太匮乏了,没书可看,小波离了书就活不了”。小波看书的画面也留在老职工的记忆里,“吃饭也在看,碗边就摆着一本书”。王小波他们来农场时,已经过了1966年“破四旧,立四新”收书最厉害的风头,上面不怎么管,下头的职工们也就对知青们看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王小波自己的书从来都是胡乱往床上一扔。赵和平回忆,小波的褥子底下常常是既有书,又有钳子、锤子等等劳动工具,“他不嫌硌得慌,回来倒头便睡,也懒得收拾,想看了从褥子底下随手掏出来就看,他的床谁也睡不了”。

  王小波聪明。不仅体现在他能大段大段背诵文学作品,当地生活做饭都需要到山上去砍柴,是当时最累的活之一,王小波找到当时的农场场长于云生,提议建个沼气池。于云生是厦门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对王小波的建议大加赞赏。王小波找来书,照着书上的图自己在宿舍前面的空地上挖沼气池,那佳还经常过来当帮手。后来,沼气池快要完工时候,王小波因为生病住院了,这项计划最终流产,但提到王小波,于云生还竖起大拇指夸他是“队里最聪明、最有内涵的人”。有个小插曲让那佳记忆犹新,当时农场里的老职工私下里爱给知青们“配对”,大致按照外表和性格议论哪两个人结合比较合适。“我当时个子高,他们总爱把我和小波配到一起去,但我知道小波心高气傲,肯定是想找个有思想、能够和他在精神上交流的人。用小波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抛出一个球,对方得能接得住。”

  现实的插队生活里,北京的知青们男女之间互不说话,这让当地人也觉得纳闷,“其他地方的知青可不这样”。《黄金时代》里王二和陈清扬的爱情,在小波的插队时代因此没有丝毫萌芽的迹象和可能,至于让人产生诸多猜想的女医生陈清扬,现实里也并不存在。山上15队有两名医生,都是男的,山下的14队倒是有个女医生,叫杨应珍,不过严格意义上只是给医生陈德勋做助手的卫生员,1953年生人,比小波还小1岁。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面容和善,身材稍胖,怎么都看不出小说里的风韵。倒是小说里王二被批斗的场景,在小波的插队生活里倒是真实出现过。

  批斗缘于一次打架,当时负责放牛的王小波和负责赶牛车的当地青年龙闷儿,因为用牛的事起了争执,“小波跟人家动了手,还把人家眼睛给打得铁青”,类似《黄金时代》里,王二和三闷儿的纠纷。虽然很快被工友劝开,但王小波和当地人打架的事在农场扩散开来。没过多久,北京有一个知青慰问团来考察,闲聊中就知道了这件事,王小波开始受批判。“现在回过头来想,当时娱乐生活特匮乏,晚上点起煤油灯搞批判就是一种娱乐活动。”同是教育部大院子女的插队知青肖林回忆起当年几乎天天上演的批判“破鞋”活动发此感慨。和王小波一起遭批判的还有赵和平和另外一个叫杨树龙的人。赵和平提起这段经历,会微微一笑,“每天晚饭后,3个人就被叫到农场托儿所的宿舍里,蹲在不到1米长的婴儿床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揭发和批判,整整持续了一星期”。此后王小波受到惩罚,被分到打谷场去扛200斤重的麻袋,赵和平则发配到场院去晒粮食。一时间队里把所有的坏事都加到他和王小波头上,偷鸡摸狗、蒙混老乡、偷工偷懒、打架斗殴,成了名副其实的“坏分子”。14队的北京知青那时还分成两派,二龙路中学的高干子弟和太平桥中学的平民子弟,两帮界限明显。大院里出来的孩子,“当然看不起那些胡同里长大的孩子”。艾建平回忆,“唯有王小波和他们能说上话,不为别的,就因为太平桥帮那边有个头儿也很幽默,爱侃故事,小波觉得那人有意思,就跟他慢慢地搭上了话”。因为王小波和太平桥帮的头儿慢慢熟悉了,两个帮派之间的紧张气氛有了些缓和,但王小波也因此付出了代价,“开批斗会时候,很多人就把那个小子干的坏事都安到小波头上了,但小波从不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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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波的身体从小就不好,除了在朋友中间广为流传的软骨病,除故事里经常把腿搭到脖子上的经典动作以外,大家回忆他从小就嘴唇发紫,在云南插队时由于气候潮湿,天天泡在稻田里,心脏病有所加重。从1970年夏天开始,王小波就说自己胃疼,不爱吃饭,但也都没拿着当回事,让他去医院看医生他也不去。没过多久,赵红旗发现王小波的眼白发黄,吃不进饭。到11月份,王小波开始高烧不退,大家还以为是感冒,连着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夜以后,开始滴水不进,吐了胆汁,大家才意识到病情严重,连夜找来担架,五六个人轮流将王小波抬着赶到8里地之外的农场医院。“幸亏那天晚上把小波送到医院,要不然命都难保。”后来,王小波在他的文章里还专门写了和平送他去医院的事情。黄胆性肝炎属于烈性传染病,医生不让陪床照顾,赵和平他们就连夜赶回宿舍,王小波一个人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出院的时候人瘦了一大圈,一脱衣服全是清晰可见的肋骨”。当时治疗肝炎没什么好办法,医生就让多吃糖。出院后,王小波被分到糖厂待了几天,“搬起砖头大的糖块就啃”。王小波向农场请假回家探亲,前段时间农场刚刚因为肝炎死了一个北京知青,领导很谨慎,很顺利准了王小波的假。假期结束,王小波准时回了农场,给大伙带了几条“大前门”香烟,还给经常照顾他的班长带了4条肥皂,在农场肥皂属于稀罕东西,当地是买不到的。赵红旗他们跟他开玩笑“人家走了就不回来了,你怎么还回来了?”王小波反问道:“不回来能去哪里?”那个年代,没有户口就意味着没有一切,没有工作、没有身份、没有粮食。

  到云南后王小波因为身体始终得不到恢复,在1971年春天的时候又向组织办理了到干校探望母亲的手续。由于上次请假准时归来,表现良好,队里很快批准。已经到农场医院上班的那佳碰到来县城办手续的王小波,“在这里继续待下去,我身体就彻底毁了”,王小波如此解释。两年以后,政策有所松动,知青才可以办理病退,需要当地医院开证明,回到北京以后再做复查。1972年,患胃病的艾建平就是以病退的方式离开。

  弄巴农场的老人们并不清楚离开的知青们都有怎样的发展,名人也罢,普通人也罢,有人愿意去那里,跟他们聊起久远的往事,他们已经很开心了。结束采访的时候,非得让记者吃过特意备好的晚饭才能走。2005年8月,艾建平和姐姐艾建英专门回云南去看看当时插队的地方,他们和队长王永贵、医生陈德勋以及其他老职工的合影,被陈德勋贴在堂屋墙上相框里醒目的位置。艾建平说,临走时候,老乡们只重复着一句话“再来啊”,眼里含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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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地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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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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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一篇王小波的文章                                    
                             关于“媚雅”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
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出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
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高雅音乐格调很高,大概没有疑问。
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大约十年前,我在美国,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塞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出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出门。
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高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高雅音乐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我
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性质。你进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
就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交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子——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觉得这两首曲子没成没谈、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吹、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画,整个感觉和晕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热
又问的教堂里,只要头沾着点东西,马上就能睡着;但还强撑着,把眼睛瞪得滚圆,从七点撑到了九点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头碰死算了……布鲁
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
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
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
是我自己听出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
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
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
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
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
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
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
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
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噗”!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
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
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
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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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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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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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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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很有才,他的文章有哲理.可惜死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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