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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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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坝子里的知青集体户(2)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8/7 18:56:00 [只看该作者]

 

坝子里的知青集体户

 

王宇

   

 


 

二、欢腾的小楼(1)


     知青集体户的楼房是上山下乡运动中后期由政府统一拨款、统一设计建盖的,早先知青居住的是生产队调剂出来的旧公房。新房主楼和附属建筑构成了一座完整的院落,院落大约二十余米见方,南北、东西正向布局。住房位于北面,西侧偏厦为厨房,厨房南墙外搭接出猪舍,东头山墙外建有独立的厕所,其余的地段为围墙,院子的大门开在南墙正中间,门外就是生产队的主街道。住房是一幢坐北朝南的二层小楼,砖木结构。青砖砌的柱子和墙,山墙承重,人字形双坡青瓦屋顶。房梁、椽子、门窗、楼板、楼梯等都是实木制作,木搁栅楼板。楼上楼下各三间屋,楼上的房间门都开在南墙东侧,楼下的房间门则开在南墙西侧。按照传统的防盗习惯,楼上的房间南北两面墙中间都有窗户,楼下的则只有朝向院内的南墙留有窗户,门窗都是木框的板门和玻璃窗。每间屋顺墙可以摆放三张单人床,中间横插一张单人床也勉强放得下,靠窗摆放书桌。整幢楼正面屋顶和楼板都外挑出一米多,外缘由砖柱承重,形成了一道外走廊。楼上的走廊是木板的,外侧装了齐腰高、木扶手和钢精条组成的栏杆。楼下的走廊高出院子地坪一拃左右,砖头砌就,水泥砂浆抹面。厨房北半部为单坡青瓦顶,南半部是露天的,形成了所谓的天井,其下是低于厨房地面一拃多的集水池,有孔洞通往墙外,倒水、洗菜、冲澡等都予以利用,功能就是不让水漫流。厨房门开在东墙的南角,连着楼下走廊的西端,进门的右边靠主楼西山墙是上楼的斜梁式木楼梯。双眼的大灶坐在厨房北半部的中间位置,东西向顶着西墙砌就,砖砌的烟囱直伸到屋顶外。每眼灶坑上支着口径一米左右的铸铁大锅,其中一口用于煮饭和炒菜、一口用于烧水和煮猪食。猪舍是土木结构的双坡青瓦顶小屋,一人多高,北墙利用了厨房的南墙,西墙利用了院墙,门开在南山墙上,门外是齐腰高、用旧砖块砌的空花墙围成的活动场地,面积约五、六平方米,给猪喂食就在这块场地里。但实际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猪长到三四个月左右后,只要把前肘搭在墙上,一纵身就轻而易举地跳出了围墙。厕所倒绝对是当时农村最讲究的,双坡青瓦顶,半遮蔽,水泥砂浆地面髙出院子地坪三级台阶,青瓦白灰粉墙,墙外连接半入地封闭式的化粪池。厕所雨季不积水,便于冲洗,非常干净。院子的大门为青砖墙和双坡青瓦顶的门洞,宽和进深都在两米左右,中间镶嵌着木门框,门是对开的两扇木板门,横框和门槛上有门轴孔支撑着,门台高出街面三级台阶。院子的围墙是土坯墙和青瓦顶的。除了屋架、楼板没有油漆外,其它木构件都漆成了浅蓝色。显然,知青楼在整个生产队是最耀眼的建筑,在村外很远处也能认出它鲜明的青色瓦顶。主楼房前的院子,除了一条从楼房正中连接到院子大门的水泥砂浆便道外,其余空地都是裸露的土坪。

     院中便道西侧靠南西墙角有一棵臭椿树,主干粗约三十厘米,叶子青绿,苦涩并有臭味,不象香椿树一样可以采摘嫩芽作为食用。树的下半部分枝干爬满了知青栽种的丰收瓜藤蔓,丰收瓜属于社员所戏称的懒庄稼,适合知青栽种,只要春季在根部捂上些农家肥,浇几次淘米洗菜水,进入雨季就无需操心了,一般也不招虫染病,无需像种蔬菜一般要天天浇水、隔三差五施肥、打药杀虫……,到了夏秋季往往挂果很多,因此成了知青的日常主菜之一。通道东侧长着两棵碗口粗的石榴树,但每年还在果子只有核桃大小时,就被邻居农家的小孩或小知青用弹弓打光了,只能算是两棵观赏树,立夏时节枝头上繁星般的石榴花,花红似火,嫩叶翡绿鲜艳。这几棵树都是建盖知青房前就已存在的老树,建房时生产队干部吩咐保存了下来的,否则,靠知青自己种树恐怕是难以长成。

     知青院落的后面是一个生产队集体管理的菜园子,有青瓦顶土基墙圈着,大约十来亩地,由南北、东西向纵横交错的菜地沟切成了长条形的地块,主要种植些红薯藤、牛皮菜作猪饲料。在菜园子的地埂、粪塘边的空地上,零星长着几棵老桃树,靠园墙还有几棵高大的柚子树,园子西北角生长着一丛大龙竹,由二、三棵碗口粗的大竹子组成,高二十多米。就在大龙竹丛边上,生产队长划拨出了几块菜地给知青集体户作自留地。许多社员讲龙竹丛中藏着大蟒蛇,可新老知青当中谁也未曾亲眼见到过。但即便如此,每当单独一个人到自留地里去时,看着黑漆漆的竹丛根部,仍令人心里发毛。

     集体户男女知青的房间分配,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一般为女生住楼上,男生住在楼下。因为国家当初把知青集中起来设立集体户的政策措施,意图之一就是要解决早期知青上山下乡插队落户,分散居住在社员家里,有的地区强暴女知青的案件高发,女知青非正常死亡和犯神经病的比率日益增高的问题,全国知青工作会议认为知青集体户男女知青集中生活和劳动有利于保护女知青。这样考虑问题,女知青都住在楼上、男知青住楼下就理所当然的了,意思是男知青可以担负保卫女知青的义务。领导们显然是基于英雄救美的演义,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长期坚持和发展而做出的长远谋划。男生住楼下,一旦歹徒来犯,便于男生挺身而出,发挥大无畏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痛击来犯之敌于楼下。但实际上这种思路并未抓住问题的主要症结,因为被强暴的女知青大多都是黑五类或臭老九的女儿,而这类女知青决不是男知青或知青兄弟姐妹抱团就能保护得了的。对于极大多数根红苗正的女知青而言,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早已具备“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英雄气概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胆量,岂能让区区好色之徒占着便宜。实际上女知青的人脉比农村这个广阔天地要广阔得多,带进集体户的所谓男朋友五花八门,可谓紧密地与最广大的工农兵群众相结合,有社会闲散人员、厂矿工人、基层干部、解放军官兵等等。男女一起到集体户来,进了女生宿舍,门一关,就很少再露面了,谁知道带来的哪个是好人、哪个是歹徒。女知青在集体户的吵闹中吃了男知青的亏,到户外搬兵来打架出气、兴师问罪也是各个集体户都有发生的事。所以要男知青去保护女知青其实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

     但实践证明,集中居住有时也发挥过保护女知青的作用。本户就有击退采花大盗的战例,只可惜亲临者完全是女知青,全体男生在剧烈的战斗过程中至始至终沉睡未醒,直至战斗结束,才在女生的吵嚷狂骂中艰难地醒过梦来。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战斗,但全体男生始终坚信,犹如有核国家储备的核弹头,酣睡的男生才是导致色狼落荒而逃的威慑力量所在。但女知青同胞乃至全生产队社员毫不留情地忽视了这一点,都把未能生擒色狼的过失归咎于男知青,并由此更加坐实了男知青是全生产队最无用的男人的偏见。此事实际上也是由户内成员引起的,而且不幸的是,的的确确是男知青招来的祸。当时户内有一位衣着奇异、留着长发、闲游浪荡、喜欢打架斗殴的男知青,这种穿着和行为的人在社会上被叫做火枪,类似的女青年则称作皮旦。现今舶来的“泡妞”一词,当年在云南土造的叫“钓旦”,花旦之意,旦角比傻妞讲究。某日,这位火枪兄在镇上与一位外来的陌生人不期而遇,也属机缘巧合,两人一拍即合,相谈甚欢。于是,火枪兄一方面为了消减孤寂,二方面也为了在集体户内显摆一下自己是如何的朋友遍天下,便把陌生人恭请到了集体户做客。陌生人外地口音,为人热情,闯荡南北,口若悬河,夸夸其谈。一来二去,和集体户的部分知青就混熟了,自然每日三餐干饭也有了着落。之后,此人就这么在集体户混了几天,到牛皮吹得不再新鲜了的时候,很知趣地与大家热情道别,与火枪兄依依惜别而去。接下来的几天之后,集体户就发生了那件轰动一时的流氓案件。知青集体户的头叫做户长,本户户长是位小有名气的美女,极具革命的健康美,常穿着正宗的绿军装,总体上皮肤白里透红,浑身上下活力无限。当年的知青极大多数是从小到大未曾看过任何描述女人美丽的文字的,不会文绉绉地描述女人怎么个美法。但来源于农村的话语非常实在,男知青们给了户长最高层级的评语:该粗的粗、该细的细、该胖的胖、该瘦的瘦。而且户长还真是位能干的女强人,本来出身于部队干部家庭,可以依靠父母不下乡,但却坚持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下乡干革命。在知青集体户中,只有她是能够与生产队的女社员在栽秧、挑肥等重活上比试高下的,因此也是上级树立的知青先进典型。在最劳累的插秧劳动中,每位女知青分担插秧的列数,通常都不到一般女社员分担的一半,这样才能勉强跟上整排插秧队伍的进度,不至一个人被落在后面,最后被围在田当中插好的秧苗中间出洋相。女社员经常用这种方式整治那些被称作“人无本事嘴又辣”的女知青或懒婆娘,常常弄得这些人宁可闲呆在屋里也不敢去挣这份工分。咱们户长参加插秧从来不需要照顾,插秧的列数和一般女社员同样多,当然比最厉害的女社员还是要差一些。为了在进度上不被女社员落下,往往几个小时不伸腰,弯着腰拼命赶,到下午收工的时候,腰杆僵硬,伸一伸疼痛难耐,一时都不敢直起身来,要手脚并用地在田埂上爬行一段才能慢慢直立行走。倒霉就恰恰倒在她身上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到了夜深人静的下半夜,一个黑影像蜘蛛般顺着知青楼的后墙爬上了二楼户长所住房间的窗台,拨开窗户,悄然潜进了屋内,过了一段时间,屋内先后响起了三名女生的尖叫,只见黑影迅即从窗口钻出,跳进楼下的菜地里,眨眼之间便消失在夜色中。知青楼后墙从地面到二楼房间的窗台,高度近四米,无抓无靠的墙面,此贼竟然无声无息地能攀了上去,可见是个惯犯。事后同屋的女生讲,由于白天一整天的劳累,熄灯后大家就睡死了,到户长被惊醒,已经几乎被剥得一丝不挂了。户长这一次的表现与先前判若两人,当众蓬头垢面,痛哭流涕,全没了昔日的飒爽英姿。这让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知青们懵懂不安,感觉到出大事了,平息静气地安分了好几天。其实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户长也仅仅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只是早下乡一两年,在刚走出中学校门的小知青眼里,俨然是位家长似的大人。此案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了紧张的调查。首先怀疑的自然是前些天到集体户来的陌生人,但陌生人在案发前几天已经因盗窃而被公社派出所拘捕,正关在拘留室里,二十四小时都有民兵看守,未曾出过门,所以率先被排除在此案的侦查对象之外。再进一步分析,火枪兄进入了侦查视野,此公看着就不是好人,且劣迹不少。而种种迹象还表明,此案目标明确,非不熟悉户内情况的人所能为,从人品和条件判断,火枪兄嫌疑第一。于是派出所一棕绳绑走了火枪兄,监禁在公社里,以待审判。强奸罪在当年可是重罪,不亚于杀人犯,判死刑者比比皆是。但关了几天之后,火枪兄却安然回到了集体户。大伙细问才知道,原来火枪兄带到集体户的陌生人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流窜犯,在案发的当晚,等到半夜看守拘留室的民兵瞌睡之时,流窜犯掰弯了窗户上的钢精条,钻出拘留室,赶往本户作案未遂之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返回拘留室,握直了窗户上的钢精条,继续蒙头睡觉,守门的民兵自然什么动静也未察觉到了。在审讯中知道火枪兄被拘捕的事,流窜犯也许念及火枪兄的义气,一时良心发现,竟然如实交待了自己所犯的流氓罪行,这才让冤枉的火枪兄,得以清白还家。显然流窜犯是位老手了,在集体户混饭的几天里,不仅把情况摸得烂熟于心,而且还逐一把众女生过滤了一遍,瞄上了本户的美女户长,乃至蹲在狱中都还难以释怀,终于色胆包天,做下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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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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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集体户里故事多,楼主写得很精彩。谢谢!要是能配上现在的几张曾住过的房子图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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