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地处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新中国成立初期,她是一座由军人选址、军人设计、军人建造的新城。石河子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缩影和窗囗。她有全机械化作业的大型国营农牧团场、她有兵团的工业企业龙头代表、她有雪山草地映衬下的小城风光、她有沙漠边缘的百里防风林带、她还有各民族和谐相处的民族风情。天山北坡侏罗纪时期形成的地理地貌风景走廊。是得天独厚的摄影创作基地。
由新疆石河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联合举办的《军垦新城——石河子》全国摄影大展现面向全国征稿。大展期间活动内容丰富,欢迎全国摄影家来新疆、到石河子进行摄影创作采风。
主办单位:
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一、活动内容
(一)国内著名摄影家个人专题展、全国各地摄影家协会会员作品联展。
(二)《军垦新城——石河子》全国摄影大展获奖作品展。
(三)著名摄影家讲座及高峰论坛。
二、《军垦新城——石河子》全国摄影大展展览时间安排:
2011年9月26日至10月6日在石河子工人文化宫首展《军垦新城——石河子》全国摄影大展优秀作品展及全国知名摄影家个人专题展、全国各地摄影家协会会员作品展等共计10个展览。活动期间还安排著名摄影家专题摄影讲座及高峰论坛。
三、征稿内容
征集作品分纪实类和风光艺术类。
1、纪实类作品以反映石河子地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农牧团场、工业企业、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商服务及交通业、科教文卫,社会主义新农村(团场)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建家园等内容为主。
2、风光艺术类作品以石河子周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旅游景点等内容为主,反映大自然的唯美画面和元素,展现新疆壮丽美景。
注:本次大展征稿不分专业及业余组别,摄影创作采风有关费用需自理。
四、征稿日期:2011年7月16日——2011年8月20日。
五、截稿时间:2011年8月20日截稿,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参展规则:
(1).参展照片为10英寸照片,并附每幅不小于10MB(JPEG格式)的电子文件光盘,每个组照最多由4-8幅作品组成(作者需用胶带按顺序联贴),作者必须填写参展表,谢绝无标题作品。
注意:纪实类允许接片或对原片饱和度、对比度及不改变原片色彩的合理调整。
作品背面必须粘贴《军垦新城——石河子》全国摄影大展参展表(可从石河子摄影网www.shzsy.cn下载,也可自行制作)。
参展表格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所用相机等。
七、稿酬设置
1、金质收藏作品2名,纪实、风光类各一名,稿酬各10000元及奖杯证书。
2、银质收藏作品4名,纪实、风光类各两名,稿酬各5000元及奖杯证书。
3、铜质收藏作品8名,纪实、风光类各四名,稿酬各3000元及奖杯证书。
4、优秀收藏作品20名,稿酬各500元及证书。
5、佳作作品165名,稿酬各100元及证书。
6、稿酬所得税主办方代扣代缴。
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2、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作品应真实,符合本次活动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投送参展作品者,即视为遵守以上征稿内容。
八、投稿地址
(1)新疆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大楼15层宣传部办公室,邮编 832000;联系人:齐龙,电话:0993—2069079 13899526262,王梓林,电话:18999731116。
(2)新疆石河子市工人文化宫二楼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室,邮编:832000 。联系人:贾斌,电话:0993-2083811,1890993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