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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说点不和谐的算是个提醒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麻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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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不和谐的算是个提醒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4 16:32:00 [只看该作者]

说点不和谐的,算是给各位出游的朋友一个提醒,以下为真人真事,绝非胡乱编篡,虽说事情发生在前几年,也不知道通过整顿,那里的治安状况有了多么大的改变,现在连小学幼儿园都加派警力护卫,可见在边远之地对咱外出的人来说还是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都要注意遵纪守法,少招惹是非,减少风险.

 

<转贴> 喋血雾灵山  (北京周边郊游)

2008年6月10日8:00

迎着升起的朝阳。我和我的爱人带着三个刚刚高考结束的外甥坐上了开往雾灵山的小客车,踏上了充满美好希望的旅程。一路青山如画,绿草如茵,似乎一切都预示着这将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旅行,然而,此时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接下来的72个小时里,发生的让我惊愕,恐惧,甚至血腥的一幕幕,几乎成了我一生中的梦魇。

2008年6月10日12:00

一路颠簸,汽车在盘旋的山路上挣扎了四个小时以后,在雾灵山脚下一个叫大沟的小村停下了,司机领我们进了一个农家院,安顿了下来,房子还算利索,60块钱一间,我们没多想就住下了,司机因为路上没机会加油,向房东找了些汽油加上就赶回密云了。事后。我们才知道,此时离开北京密云县已经有一百多公里了。具体地方是: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北水泉乡大沟村。

2008年6月10日13:00

简单收拾了一下我们也饿了,喊过房东,我们叫了几个菜(柴鸡炖蘑菇:50元。柴鸡蛋:18元。考虹鳟鱼,每斤18元,另加20元加工费,山野菜,15元一份。香椿芋,20元一份。垮炖鱼,25元一斤,另加10元加工费),房东还算麻利,半小时的样子,东西全端上了桌子,我们一看,哇!!!好精致的菜盘子啊,没话可说,谁让我们没问问菜量呢,闷上头吃吧,味道么,赶不上我厨艺的一半,要不是真的有些饿了。我实在是不想多吃一口,一顿午饭就这样结束了,什么也没剩下,不是味道好,实在是菜量太小了,每人几口,也就光了。一上午做了几个小时的车,我们都累了,回房都躺下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2008年6月10日16:00

一觉醒来,已是日薄西山,我们走出了住所,沿着村间小路向村里走。一路上看看风景,说说笑笑,也还算惬意。顺便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里离雾灵山景区还有好长一段路,来回要7、8个小时,这对于我们来说强度实在是有些大了,在问过几个人以后,有人告诉我们,村子后面的山上就有一个没有开发完的景点,来回最多三个小时,我们一致决定,明早起来去这个地方爬爬山。

2008年6月10日18:00

夕阳西下,我们回到了住下的地方,简单要了几个菜吃了晚饭,我们喊来房东,向她问问明天回城的路线,房东还算主动,说是没问题,车子她给找,价钱由我们谈。少顷,一个中年男子过来了(事后,我们才知道。此人就是房东的亲弟弟,也在村头有个院子接待旅游的客人,店名是:桥头旅馆 ),我们说明了意思,他要了个价钱,连玩儿加上送我们回密云,120元,我们没有还价,约好清早6:30分准时出发,一夜无话。

2008年6月11日6:30

车子还算准时,我们一行五人,收拾好行李,坐上了司机的白色小面(车号:京GM8833)

出发了,开了10几分钟,到了一个小山脚下,我们下车了。司机说,让我们上山去玩儿,他在山下等着,一番感谢之后,我们就上山了,沿着崎岖的山路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看看青山,爬爬长城,有说有笑,心情还是不错的,在上面少许休息之后。我们原路走了回来。

2008年6月11日10:30

司机的车子在山脚下停着,我们五人上了车,坐了个满满当当,车子发动了。沿着出来的路往回开去,走到出来的村口,司机又把车子往村里开了回去,我们十分惊讶的问司机“回密云的路不是这条啊”,司机回答的让我们非常意外,“回去再拉几个人,一个人挣十块钱”。我们当然不会同意,既然说好120包到密云,就不该再拉其他人,再者说,一个面的,算上司机已经六个人了,哪里还能再塞下一个人,即使勉强装下了,蜿蜒的山路,稍有点儿意外情况岂不成了死路。我们坚持不同意,司机恼了,开口就骂,我们当时气得头都晕了,出来玩儿还受这个冤枉气,我们要下车,说“给你70,我们找别的车走”,司机哪里肯听,一句话“不给钱,别想下车”,说完,一脚加油,车子飞也似的开回了村子。

2008年6月11日10:50

车子在桥头旅馆门前(也就是司机的家)停下了。司机下了车,我们也下来了,司机不停的骂人,我们上前理论,这时从院子里出来了一群人,把我们围住了,推推搡搡的动起手来了,几个男人围住我就是一顿老拳,几个妇女围住了我的爱人撕扯到了一起,我们的两外甥也被围攻了。只有一个外甥女吓得躲在了一旁。拳头铺天盖地的落在我的身上,头上,突然我觉得头上重重挨了一棍子,顿时眼冒金星,我扭头一看,一个凶恶的男人正抓着一个木头棒子还冲我抡着,我的身上腿上又挨了几下,足足有十分钟,这帮暴民才助手,我再看看我们这几个人,除了外甥女躲得远,毫发无伤外,我们全受伤了,我鼻子嘴角儿都是血,额头被棒子打开了一个口子,鲜血满脸,我爱人脸上也被抓了好几道血痕,头发凌乱,两个外甥伤情不一,身上的衣服扯烂了,胳膊上肩膀上都留下了血痕,我拿起电话,打110报了警。

2008年6月11日11:30

几番联系,离雾灵山景区最近的一个姓叶的警察赶到了。把我们带到了村里的一个林区派出所,给我们做笔录,了解情况。我们一五一十的讲了这里的遭遇,这个警察认真的给我们记录完毕后,轻声对我们说“你们赶紧再给兴隆县打电话,让他们派人过来。我一个人恐怕保护不了你们,让上面再派人过来。否则,恐怕你们走不了”。我们十分惊讶,难道还有这样的事儿,我再次拨通了110,说明了情况,要求他们一定再多派几个警察过来,我们处境危险。110让我们等几个小时,他们现在出车,赶到这里也要三个小时左右。放下电话,这个警察让我们先到村里的卫生室去验伤,到卫生室我们正巧看见,打我们的司机扶着个老太太(事后得知,这个老太太是司机的母亲,胳膊骨折过。三天前才拆的石膏)正和卫生室的大夫说“老太太胳膊刚才被打坏了”,并一口咬定是我们打的,让医务室给输液看病。我们这会儿就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我们可能要被讹诈。

2008年6月11日15:00

兴隆县派过来的三个警察到了,一个姓李的警察给我们再次做了笔录。做完笔录,警察让我们先等一会儿,他们还需要找对方了解情况并笔录。我们在离派出所很近的地方又找了一家店,想吃点东西,顺便等警察的消息,这家好心的房东收留了我们,我们要了点吃的,房东和我们问起了中午打架的事情,谈话中我们了解到。包括我们昨晚住下的店,和今天打架的司机一家,还有司机的兄弟一共有三家农家乐接待来旅游的客人,谁家有生意了。都是三家联合操作。收入均分,我们说了我们住店和吃饭的开销。这个房东告诉我们说“你们被宰了。我这里一张床才10块钱,一间房两三张床的都有,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吃得不用我说,你们自己看菜单就知道了”。

2008年6月11日17:00

警察把我们叫到了派出所,带过来了那面的信息,对方要我们陪2万块钱,说是老太太住院了,我哭笑不得,真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了。警察问我们什么意见,我据理力争了一会儿,后来我们商量了一下,眼看天色不早了,这会儿赶回密云就很已经晚了,再不走就耽误回去了,我们提出,愿意和解。被打我们认了,不再追究,各走各路就是了。警察把我们叫到了一起,让我们自己谈,对方蛮横得不得了最后就一句话“不给钱一个也别想走”。我们这回是彻底明白了。讹诈上身了。没办法,我们问警察,怎么办,警察说“老百姓的事情,不好处理,他们不让你们走。我们再去找他们谈”,你们先回住的地方休息一下,我们也没吃东西呢,一会儿回来再找找他们,你们先等一会儿。就这样,我们回到了住的地方。

2008年6月11日18:00

我们正在房子里面休息,房东急匆匆的走了进来,告诉我们说,你们不能在待在这儿了,他们家白天出去的人过会儿都回来了。男男女女的几十个人就围在门口儿,说是你们不能在这里住,要住的话,这几十口人都得住进来。这摆明就是不让我们有地方呆着,我们犯不上给这家房东找麻烦,收拾了一下东西。五个人走出来了,一出来。我们被几十个人包围了。我们什么没说,坐在路边石台上,他们谩骂,推搡,司机手里拿了个棍子,一棍子打在了我爱人的手背上,顿时鲜血流了下来,胳膊上戴着的一个镯子打碎在地,外甥女拿出相机刚要拍照取证,相机就被一把打掉在了地上,我们给警察打电话,正好警察回来了。一帮人稍有收敛,我们向警察说了刚刚的遭遇,这帮刁民哈哈大笑,就当没事儿人一样,根本不承认刚才动手打人,我的眼泪就在眼圈儿里转,心里这个委屈,难道就没有天理了么!。

2008年6月10日19:00

警察回来了,我们近乎于哭诉着讲了刚刚的经历。警官给我们安慰说:“别紧张,我们会确保你们的安全”。警察找来了村长,书记,把我们带到了大沟村的村委会,也叫来了司机一家,坐在一起所谓“谈一谈”,他们一大家子人,十分嚣张,进屋说话的人穷凶极恶,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翻来覆去的一大堆话,主题无非就是一个字儿“钱”。互相之间意见还不一致,有开口两万的,有说最少给一万的,要不谁都走不了。还有跟着帮腔的,场面之混乱,实属少见,还有站在院子里骂的,就这样居然在这里耗掉了三个小时的时间。

2008年6月10日22:00

“谈判”未果,因为我们不可能会同意他们金额巨大的讹诈,耗得时间也不少了,他们也被他们的村长等人劝开了,临散的话就是“今晚谁也不能走”。警察让村长给找了个住的地方,村长就把我们带到了他家自己开的一个旅馆让我们住下(凡是村里最好的位置,最好的房子,十有八九是村长或者书记家的),直到这时,警察才有时间给我们又做了晚上发生的事情的笔录,笔录完毕,我们随便叫了点吃的,吃了晚饭,我们要了两间房子,和警察隔壁而居。一切安排妥当,警察和我们说,今天只能就住在这里了,有我们在你们的安全不会再有问题,让我们不要单独出去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这些我们当然都能明白。警察告诉我们说“我们已经请示了兴隆县公安局,他们明天一早一定再过来人,人少了恐怕还是带不走你们,让我们表示理解,老百姓的事情不好处理,弄出群体事件不好,能不再扩大就尽量努力。几番开导。我们都表示了愿意听从警察的安排,大家都很累了,没过多久,都各自回房休息了。

2008年6月11日8:00

天亮了,我们起来收拾了一下,警察告诉我们,县里的人已经出发了,带队的是法制大队王队长,一行将近20人,过两三个小时就能赶到。听警察这么一说,我们心里感觉到很是过意不去,为我们这几个人,居然需要调动二十来个警力。我们在住的地方买了些方便面,就算是吃了早饭,收拾好东西,等着警察来接我们离开这个地狱一样的地方。

2008年6月11日10:30

从兴隆赶过来的警察到了,一行四辆车,十五六个警员,他们有北水泉乡的派出所所长,兴隆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其中还有一个持移动摄像设备的取证员。王队长带着一队人,来到我们住下的地方,和我们谈起来,他代表兴隆县公安局局长向我们表示问候,让我们无论如何要冷静,既然警察到了,一定会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并告诉我们北水泉乡派出所所长已经带领领外一队人,去司机家了解情况去了,等他们回来咱们马上就可以离开,听到这些。我们心里踏实下来了,在取证员分别给我们做了影像取证后,我们静静的等着那一队人的消息。

2008年6月11日11:30

前去司机一家了解情况的那一队警察回来了,带队的李所长一脸阴沉,从他的口中,我们得知,司机一家还是不让我们走,非要我们给老人出医疗费,并扬言如果要走,老人就抬到路上,除非从身上轧过去,否则谁也不让离开。尽管李所长和他们讲了很多法律上的规定,可是一群人就是水米不进,大有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流氓气势,李所长一队人很无奈,谈判未果,一队人只好回来向王队长复命,听到这样的结果,我们已经非常惊讶,一颗刚刚平静的心又再次悬到了嗓子眼儿上,我对王队长说“就算我们犯了天大的王法,那也得经过法院来裁决吧,这样没完没了的阻挠我们离开,是否有拘禁之嫌,何况我们又不是逃跑,而是去县公安局接受调查,难道他们有权拘禁我们么?!王队长说,他们没权利这么做,我们既然来了就一定带人走,说完,亲自带着李所长几个人再次回到了司机一家协商去了。我们继续等候着消息。

2008年6月11日12:30

王队长回来了,一声令下,走吧,我们赶快拿上东西往停车的院子走去,我们在前面走,身后跟着二十来个警察,这时,从司机家的院子和周围的几个院子里追出来了男男女女几十个人,我们坐上警车,他们把停车的院子大门堵住了,那个司机的母亲一头趴在警车的车头上,大声哭闹,骂声不停。其他人围住我们坐的警车,不让发动,不知道是谁还抓伤了派出所的李所长,胳膊上的血痕清晰可见,警察也没有办法,硬冲,不可能,再出现其他意外就更加麻烦,只好再做工作,见大家都进屋去了,那个司机的母亲在大门口找个地方躺在地上,要有人试图离开,她马上就能扑上前,好不英勇。

2008年6月11日14:00

王队长回来了,带来的信息是,对方要求我们压点儿钱,说是怕万一我们离开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我们坚决不同意,没做判决钱我们没有义务掏这个钱,多少都不掏,王队长他们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对我们说,钱不会给他们的,就放在李所长那,将来真判了,这些钱该给就给,不给就还退给你们,现在就是权宜之计,老百姓的事情不能按常理去办,现在当务之急是把你们带离开这里,听队长这么一说,我们从包儿里拿了一千块钱,卡里还能有一千现金,但是必须到ATM机取。经过王队长他们反复交涉,答应给二千块钱放李所长那里,他们才答应可以放人离开,天理何在啊!!!

2008年6月11日16:00

终于,车子发动了,县公安局的王队长等人一起坐上车子,从院子里鱼贯而出,往兴隆方向驶去,北水泉乡的李所长一行人继续和他们交涉,出了大沟村,我眼泪再也忍不住了,这是一个什么样儿的艰苦旅行啊,想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分分秒秒都是那么的凶险。我们的三个外甥在太师屯下了车,我们给送上回京的车子上,让他们先回家,我们则继续赶往兴隆找法医验伤,车子在山间公路上开了两个多小时后。我们到了兴隆县公安局。

2008年6月11日18:00

警官给我们核实了身份等基本资料后,给我们找了一个旅馆,还开车把我们送到了那里才下班回家了。

2008年6月11日20:00

我和爱人在旅馆收拾了一下行李,几天来第一次洗了个澡。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走出了旅馆在街面上找了家小餐馆吃了顿踏实的晚饭,吃过饭,我们一起走在兴隆县的街面上,回忆起这两天来发生的一幕幕。感慨万千:

没想到:社会进步到今天,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居然有人敢于公然围攻执法人员,气焰之嚣张,行为之恶劣,我始料未及。一件简单的纠纷,竟然需要不止一次的调集如此之多的警力,且还要“曲线救国”,才能救我们于水火,解我们之危难。(在此对冒着酷暑不辞辛劳的来解救我们的各位干警表示由衷的感谢)。为了达到讹诈钱财的目的,几乎是举全村人之人力抗法,老老小小男男女女起上阵,法不责众这个不成文的说法被这些人演绎的淋漓尽致,如果把这个热情和团结用到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去,将有多少个美丽的乡村小镇会呈现在我们面前啊,但是,偏偏就用在了践踏法律尊严的龌龊行为上,跳梁小丑搬的演绎着粗俗与无知,在这种地方,法律给我的感觉是苍白与无奈。

最后,劝诫想要外出旅行的人们,一定切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哑巴要吃眼前亏,强龙不斗地头蛇,诸如此类吧,总之自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事情,不能以一己之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过分相信天理吃亏的必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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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4 17:48:00 [只看该作者]

此文读了两遍另人深思!与这种经历相似文章也曾常见。这种在北京周边上发生的故事,也提醒了我们不论在何处,出门要小心才是。笫一要保护好自身安全!谢麻板将此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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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4 17:5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麻桑在2010-5-14 16:32:00的发言:

说点不和谐的,算是给各位出游的朋友一个提醒,以下为真人真事,绝非胡乱编篡,虽说事情发生在前几年,也不知道通过整顿,那里的治安状况有了多么大的改变,现在连小学幼儿园都加派警力护卫,可见在边远之地对咱外出的人来说还是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都要注意遵纪守法,少招惹是非,减少风险.

 

<转贴> 喋血雾灵山  (北京周边郊游)

2008年6月10日8:00

迎着升起的朝阳。我和我的爱人带着三个刚刚高考结束的外甥坐上了开往雾灵山的小客车,踏上了充满美好希望的旅程。一路青山如画,绿草如茵,似乎一切都预示着这将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旅行,然而,此时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接下来的72个小时里,发生的让我惊愕,恐惧,甚至血腥的一幕幕,几乎成了我一生中的梦魇。

2008年6月10日12:00

一路颠簸,汽车在盘旋的山路上挣扎了四个小时以后,在雾灵山脚下一个叫大沟的小村停下了,司机领我们进了一个农家院,安顿了下来,房子还算利索,60块钱一间,我们没多想就住下了,司机因为路上没机会加油,向房东找了些汽油加上就赶回密云了。事后。我们才知道,此时离开北京密云县已经有一百多公里了。具体地方是: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北水泉乡大沟村。

2008年6月10日13:00

简单收拾了一下我们也饿了,喊过房东,我们叫了几个菜(柴鸡炖蘑菇:50元。柴鸡蛋:18元。考虹鳟鱼,每斤18元,另加20元加工费,山野菜,15元一份。香椿芋,20元一份。垮炖鱼,25元一斤,另加10元加工费),房东还算麻利,半小时的样子,东西全端上了桌子,我们一看,哇!!!好精致的菜盘子啊,没话可说,谁让我们没问问菜量呢,闷上头吃吧,味道么,赶不上我厨艺的一半,要不是真的有些饿了。我实在是不想多吃一口,一顿午饭就这样结束了,什么也没剩下,不是味道好,实在是菜量太小了,每人几口,也就光了。一上午做了几个小时的车,我们都累了,回房都躺下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2008年6月10日16:00

一觉醒来,已是日薄西山,我们走出了住所,沿着村间小路向村里走。一路上看看风景,说说笑笑,也还算惬意。顺便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里离雾灵山景区还有好长一段路,来回要7、8个小时,这对于我们来说强度实在是有些大了,在问过几个人以后,有人告诉我们,村子后面的山上就有一个没有开发完的景点,来回最多三个小时,我们一致决定,明早起来去这个地方爬爬山。

2008年6月10日18:00

夕阳西下,我们回到了住下的地方,简单要了几个菜吃了晚饭,我们喊来房东,向她问问明天回城的路线,房东还算主动,说是没问题,车子她给找,价钱由我们谈。少顷,一个中年男子过来了(事后,我们才知道。此人就是房东的亲弟弟,也在村头有个院子接待旅游的客人,店名是:桥头旅馆 ),我们说明了意思,他要了个价钱,连玩儿加上送我们回密云,120元,我们没有还价,约好清早6:30分准时出发,一夜无话。

2008年6月11日6:30

车子还算准时,我们一行五人,收拾好行李,坐上了司机的白色小面(车号:京GM8833)

出发了,开了10几分钟,到了一个小山脚下,我们下车了。司机说,让我们上山去玩儿,他在山下等着,一番感谢之后,我们就上山了,沿着崎岖的山路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看看青山,爬爬长城,有说有笑,心情还是不错的,在上面少许休息之后。我们原路走了回来。

2008年6月11日10:30

司机的车子在山脚下停着,我们五人上了车,坐了个满满当当,车子发动了。沿着出来的路往回开去,走到出来的村口,司机又把车子往村里开了回去,我们十分惊讶的问司机“回密云的路不是这条啊”,司机回答的让我们非常意外,“回去再拉几个人,一个人挣十块钱”。我们当然不会同意,既然说好120包到密云,就不该再拉其他人,再者说,一个面的,算上司机已经六个人了,哪里还能再塞下一个人,即使勉强装下了,蜿蜒的山路,稍有点儿意外情况岂不成了死路。我们坚持不同意,司机恼了,开口就骂,我们当时气得头都晕了,出来玩儿还受这个冤枉气,我们要下车,说“给你70,我们找别的车走”,司机哪里肯听,一句话“不给钱,别想下车”,说完,一脚加油,车子飞也似的开回了村子。

2008年6月11日10:50

车子在桥头旅馆门前(也就是司机的家)停下了。司机下了车,我们也下来了,司机不停的骂人,我们上前理论,这时从院子里出来了一群人,把我们围住了,推推搡搡的动起手来了,几个男人围住我就是一顿老拳,几个妇女围住了我的爱人撕扯到了一起,我们的两外甥也被围攻了。只有一个外甥女吓得躲在了一旁。拳头铺天盖地的落在我的身上,头上,突然我觉得头上重重挨了一棍子,顿时眼冒金星,我扭头一看,一个凶恶的男人正抓着一个木头棒子还冲我抡着,我的身上腿上又挨了几下,足足有十分钟,这帮暴民才助手,我再看看我们这几个人,除了外甥女躲得远,毫发无伤外,我们全受伤了,我鼻子嘴角儿都是血,额头被棒子打开了一个口子,鲜血满脸,我爱人脸上也被抓了好几道血痕,头发凌乱,两个外甥伤情不一,身上的衣服扯烂了,胳膊上肩膀上都留下了血痕,我拿起电话,打110报了警。

2008年6月11日11:30

几番联系,离雾灵山景区最近的一个姓叶的警察赶到了。把我们带到了村里的一个林区派出所,给我们做笔录,了解情况。我们一五一十的讲了这里的遭遇,这个警察认真的给我们记录完毕后,轻声对我们说“你们赶紧再给兴隆县打电话,让他们派人过来。我一个人恐怕保护不了你们,让上面再派人过来。否则,恐怕你们走不了”。我们十分惊讶,难道还有这样的事儿,我再次拨通了110,说明了情况,要求他们一定再多派几个警察过来,我们处境危险。110让我们等几个小时,他们现在出车,赶到这里也要三个小时左右。放下电话,这个警察让我们先到村里的卫生室去验伤,到卫生室我们正巧看见,打我们的司机扶着个老太太(事后得知,这个老太太是司机的母亲,胳膊骨折过。三天前才拆的石膏)正和卫生室的大夫说“老太太胳膊刚才被打坏了”,并一口咬定是我们打的,让医务室给输液看病。我们这会儿就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我们可能要被讹诈。

2008年6月11日15:00

兴隆县派过来的三个警察到了,一个姓李的警察给我们再次做了笔录。做完笔录,警察让我们先等一会儿,他们还需要找对方了解情况并笔录。我们在离派出所很近的地方又找了一家店,想吃点东西,顺便等警察的消息,这家好心的房东收留了我们,我们要了点吃的,房东和我们问起了中午打架的事情,谈话中我们了解到。包括我们昨晚住下的店,和今天打架的司机一家,还有司机的兄弟一共有三家农家乐接待来旅游的客人,谁家有生意了。都是三家联合操作。收入均分,我们说了我们住店和吃饭的开销。这个房东告诉我们说“你们被宰了。我这里一张床才10块钱,一间房两三张床的都有,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吃得不用我说,你们自己看菜单就知道了”。

2008年6月11日17:00

警察把我们叫到了派出所,带过来了那面的信息,对方要我们陪2万块钱,说是老太太住院了,我哭笑不得,真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了。警察问我们什么意见,我据理力争了一会儿,后来我们商量了一下,眼看天色不早了,这会儿赶回密云就很已经晚了,再不走就耽误回去了,我们提出,愿意和解。被打我们认了,不再追究,各走各路就是了。警察把我们叫到了一起,让我们自己谈,对方蛮横得不得了最后就一句话“不给钱一个也别想走”。我们这回是彻底明白了。讹诈上身了。没办法,我们问警察,怎么办,警察说“老百姓的事情,不好处理,他们不让你们走。我们再去找他们谈”,你们先回住的地方休息一下,我们也没吃东西呢,一会儿回来再找找他们,你们先等一会儿。就这样,我们回到了住的地方。

2008年6月11日18:00

我们正在房子里面休息,房东急匆匆的走了进来,告诉我们说,你们不能在待在这儿了,他们家白天出去的人过会儿都回来了。男男女女的几十个人就围在门口儿,说是你们不能在这里住,要住的话,这几十口人都得住进来。这摆明就是不让我们有地方呆着,我们犯不上给这家房东找麻烦,收拾了一下东西。五个人走出来了,一出来。我们被几十个人包围了。我们什么没说,坐在路边石台上,他们谩骂,推搡,司机手里拿了个棍子,一棍子打在了我爱人的手背上,顿时鲜血流了下来,胳膊上戴着的一个镯子打碎在地,外甥女拿出相机刚要拍照取证,相机就被一把打掉在了地上,我们给警察打电话,正好警察回来了。一帮人稍有收敛,我们向警察说了刚刚的遭遇,这帮刁民哈哈大笑,就当没事儿人一样,根本不承认刚才动手打人,我的眼泪就在眼圈儿里转,心里这个委屈,难道就没有天理了么!。

2008年6月10日19:00

警察回来了,我们近乎于哭诉着讲了刚刚的经历。警官给我们安慰说:“别紧张,我们会确保你们的安全”。警察找来了村长,书记,把我们带到了大沟村的村委会,也叫来了司机一家,坐在一起所谓“谈一谈”,他们一大家子人,十分嚣张,进屋说话的人穷凶极恶,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翻来覆去的一大堆话,主题无非就是一个字儿“钱”。互相之间意见还不一致,有开口两万的,有说最少给一万的,要不谁都走不了。还有跟着帮腔的,场面之混乱,实属少见,还有站在院子里骂的,就这样居然在这里耗掉了三个小时的时间。

2008年6月10日22:00

“谈判”未果,因为我们不可能会同意他们金额巨大的讹诈,耗得时间也不少了,他们也被他们的村长等人劝开了,临散的话就是“今晚谁也不能走”。警察让村长给找了个住的地方,村长就把我们带到了他家自己开的一个旅馆让我们住下(凡是村里最好的位置,最好的房子,十有八九是村长或者书记家的),直到这时,警察才有时间给我们又做了晚上发生的事情的笔录,笔录完毕,我们随便叫了点吃的,吃了晚饭,我们要了两间房子,和警察隔壁而居。一切安排妥当,警察和我们说,今天只能就住在这里了,有我们在你们的安全不会再有问题,让我们不要单独出去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这些我们当然都能明白。警察告诉我们说“我们已经请示了兴隆县公安局,他们明天一早一定再过来人,人少了恐怕还是带不走你们,让我们表示理解,老百姓的事情不好处理,弄出群体事件不好,能不再扩大就尽量努力。几番开导。我们都表示了愿意听从警察的安排,大家都很累了,没过多久,都各自回房休息了。

2008年6月11日8:00

天亮了,我们起来收拾了一下,警察告诉我们,县里的人已经出发了,带队的是法制大队王队长,一行将近20人,过两三个小时就能赶到。听警察这么一说,我们心里感觉到很是过意不去,为我们这几个人,居然需要调动二十来个警力。我们在住的地方买了些方便面,就算是吃了早饭,收拾好东西,等着警察来接我们离开这个地狱一样的地方。

2008年6月11日10:30

从兴隆赶过来的警察到了,一行四辆车,十五六个警员,他们有北水泉乡的派出所所长,兴隆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其中还有一个持移动摄像设备的取证员。王队长带着一队人,来到我们住下的地方,和我们谈起来,他代表兴隆县公安局局长向我们表示问候,让我们无论如何要冷静,既然警察到了,一定会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并告诉我们北水泉乡派出所所长已经带领领外一队人,去司机家了解情况去了,等他们回来咱们马上就可以离开,听到这些。我们心里踏实下来了,在取证员分别给我们做了影像取证后,我们静静的等着那一队人的消息。

2008年6月11日11:30

前去司机一家了解情况的那一队警察回来了,带队的李所长一脸阴沉,从他的口中,我们得知,司机一家还是不让我们走,非要我们给老人出医疗费,并扬言如果要走,老人就抬到路上,除非从身上轧过去,否则谁也不让离开。尽管李所长和他们讲了很多法律上的规定,可是一群人就是水米不进,大有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流氓气势,李所长一队人很无奈,谈判未果,一队人只好回来向王队长复命,听到这样的结果,我们已经非常惊讶,一颗刚刚平静的心又再次悬到了嗓子眼儿上,我对王队长说“就算我们犯了天大的王法,那也得经过法院来裁决吧,这样没完没了的阻挠我们离开,是否有拘禁之嫌,何况我们又不是逃跑,而是去县公安局接受调查,难道他们有权拘禁我们么?!王队长说,他们没权利这么做,我们既然来了就一定带人走,说完,亲自带着李所长几个人再次回到了司机一家协商去了。我们继续等候着消息。

2008年6月11日12:30

王队长回来了,一声令下,走吧,我们赶快拿上东西往停车的院子走去,我们在前面走,身后跟着二十来个警察,这时,从司机家的院子和周围的几个院子里追出来了男男女女几十个人,我们坐上警车,他们把停车的院子大门堵住了,那个司机的母亲一头趴在警车的车头上,大声哭闹,骂声不停。其他人围住我们坐的警车,不让发动,不知道是谁还抓伤了派出所的李所长,胳膊上的血痕清晰可见,警察也没有办法,硬冲,不可能,再出现其他意外就更加麻烦,只好再做工作,见大家都进屋去了,那个司机的母亲在大门口找个地方躺在地上,要有人试图离开,她马上就能扑上前,好不英勇。

2008年6月11日14:00

王队长回来了,带来的信息是,对方要求我们压点儿钱,说是怕万一我们离开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我们坚决不同意,没做判决钱我们没有义务掏这个钱,多少都不掏,王队长他们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对我们说,钱不会给他们的,就放在李所长那,将来真判了,这些钱该给就给,不给就还退给你们,现在就是权宜之计,老百姓的事情不能按常理去办,现在当务之急是把你们带离开这里,听队长这么一说,我们从包儿里拿了一千块钱,卡里还能有一千现金,但是必须到ATM机取。经过王队长他们反复交涉,答应给二千块钱放李所长那里,他们才答应可以放人离开,天理何在啊!!!

2008年6月11日16:00

终于,车子发动了,县公安局的王队长等人一起坐上车子,从院子里鱼贯而出,往兴隆方向驶去,北水泉乡的李所长一行人继续和他们交涉,出了大沟村,我眼泪再也忍不住了,这是一个什么样儿的艰苦旅行啊,想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分分秒秒都是那么的凶险。我们的三个外甥在太师屯下了车,我们给送上回京的车子上,让他们先回家,我们则继续赶往兴隆找法医验伤,车子在山间公路上开了两个多小时后。我们到了兴隆县公安局。

2008年6月11日18:00

警官给我们核实了身份等基本资料后,给我们找了一个旅馆,还开车把我们送到了那里才下班回家了。

2008年6月11日20:00

我和爱人在旅馆收拾了一下行李,几天来第一次洗了个澡。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走出了旅馆在街面上找了家小餐馆吃了顿踏实的晚饭,吃过饭,我们一起走在兴隆县的街面上,回忆起这两天来发生的一幕幕。感慨万千:

没想到:社会进步到今天,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居然有人敢于公然围攻执法人员,气焰之嚣张,行为之恶劣,我始料未及。一件简单的纠纷,竟然需要不止一次的调集如此之多的警力,且还要“曲线救国”,才能救我们于水火,解我们之危难。(在此对冒着酷暑不辞辛劳的来解救我们的各位干警表示由衷的感谢)。为了达到讹诈钱财的目的,几乎是举全村人之人力抗法,老老小小男男女女起上阵,法不责众这个不成文的说法被这些人演绎的淋漓尽致,如果把这个热情和团结用到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去,将有多少个美丽的乡村小镇会呈现在我们面前啊,但是,偏偏就用在了践踏法律尊严的龌龊行为上,跳梁小丑搬的演绎着粗俗与无知,在这种地方,法律给我的感觉是苍白与无奈。

最后,劝诫想要外出旅行的人们,一定切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哑巴要吃眼前亏,强龙不斗地头蛇,诸如此类吧,总之自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事情,不能以一己之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过分相信天理吃亏的必然是自己。

悲哀呀!95年我带单位职工和家属开两辆车到十渡游玩,到了十渡看了几间房准备住,因有人号下派出所旁一处小院。大家一致乐意住小院。那几间房的房东纠集了十数人,持意不放我走,并叫喊要走也行,每间房交一天房钱。我说明理论:我们并没入住,只是看看了房,为什么要交房钱?房东理由是你们看房时,我们把别的租客挡走了。同时对我推推搡搡,大有引发武斗之势。真不讲理!强压心中不平。为了不影响旅游玩绪,只得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无奈拿出一些钱和房东商量:每间房给五元钱作为补偿,房东仍不同意,一定要一天房钱,否则就不放人。同时有人拽着我的衣服,有人攥着我的胳膊。要翻我的衣袋,只要我一反抗,既是我先动手打人,后果不堪设想。正在危急之时,同事找到小院房东帮忙找到了派出所警察赶来,在警察的恐吓之下,才收下房钱放人。

  在小事,平常事中刁民、地方保护法律又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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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4 20:03:00 [只看该作者]

我不爱旅游就是怕招是非,想看好东西,网上啥都有,还是在家里安全,减少不必要的牺牲,安安全全过好晚年生活,不给国家和孩子们找麻烦。祝爱旅游的朋友们出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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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4 20:59:00 [只看该作者]

对咱外出的人来说还是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都要注意遵纪守法,少招惹是非,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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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5 17:02: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0-5-14 20:59:00的发言:
对咱外出的人来说还是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都要注意遵纪守法,少招惹是非,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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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6 11:02:00 [只看该作者]

一定切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哑巴要吃眼前亏,强龙不斗地头蛇,诸如此类吧,总之自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事情,不能以一己之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过分相信天理吃亏的必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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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6 12:34:00 [只看该作者]

我也增加点不和谐的,算个提醒吧。

 

十几年前,我和好友四人开车去威海石岛参加“渔民节”。车行到潍坊附近一个村庄,突然一个小女孩飞跑横穿公路,司机忙踩刹车,鸣喇叭,小女孩反而惊住了,猛然面朝汽车停在公路中间。巨大的惯性,汽车从小女孩身上驶过,女孩钻到车底下去了。

 

万幸!小女孩很瘦,竖着顺着车身躺在车底下。我们急忙把小女孩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骨头没有受伤,全身多处划伤。最重的是大腿肌肉划伤翻起,流了很多血,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我们才算松了一口气。

 

我们全力付费治疗自不用说。主要是,听说小女孩被一辆北京车轧了,全村老少一齐抄家伙上阵,把医院围了个水泄不通。我们买了很多营养品,交纳了住院费用,还一再表示,医治费用我们全负,包括以后的康复费用,村民还是不放心。夜深了,派了很多人轮流值班,一部分人看着我们的车,一部分看着我们的人,怕我们跑了。

 

由于我们工作到家,积极主动治疗,态度极为真诚,花钱不计较,村民慢慢打消了顾虑,晚上放松了警惕。我们要赶去参会,不能耽搁,只能给小女孩家人留下足够的钱,偷偷开车走了。

 

开完会返京途中,我们又去看望了小女孩,她已经出院了。回北京后,又专程去看望了一次,带她去医院作了复查,康复很好没有后遗症。我总算放心了。

 

但最想不到的是,我们同车去的好友,就是司机,从此再也不开车了,而且再了不理我了。十多年了,每每想起,很是心痛。自我检讨很久,为什末?我并没有做错什末呀?但是站在他的角度仔细想想,很能理解。虽然我们分担了费用,但是能替他分担惊吓、恐惧、刺激以及其他一切精神上受到的损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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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6 14:09:00 [只看该作者]

看了楼主的故事,心情很沉痛,刁民,为了钱而少了人性。真的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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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5/16 14:32:00 [只看该作者]

 

 

    是非黑白有时是说不清的,正所谓秀才遇见兵

 

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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