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也成了社会问题。我们这代人大多是一个孩子,不自然的就会娇惯,啃也是有家长一定责任的,不能全怪孩子。
说个生活中的典故:我大哥去世早,大嫂带大一儿一女。儿子结婚后和以前一样每月给大嫂生活费,侄媳妇问:“干吗给妈钱?”侄子听了一愣说:我工作了一直给母亲一定数量的工资,母亲养大我不容易,挣钱了自然要养家。”侄媳妇说:“我家从来都是父母给我钱,我就没给过父母钱。”侄子只好给侄媳妇讲了一番孝顺父母的道理,侄媳妇是通达之人,一听就理解了。侄媳妇以前就是乖孩子,学习成绩好,一路读书到大学毕业,工作。家长都忙,除了给钱就没费太多心思。若不是结婚了,还以为从父母那里索取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啃老族的形成家长是要负很大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