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自来水不能让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文\宋公明)
城市自来水为何不能让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道理很简单,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不了自来水厂所应但负的社会责任,因为这种责任是无限责任。
以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为保证全市240万户市民的饮用水和机关、学校、部队、厂矿、企业的正常运转,当地政府和驻军采取了包括动用车辆从全省各地运水、24小时警察维护治安、相关单位24小时值班、消防车供水、免费提供瓶装水、清空管道和储水池的储水等应急措施,而这些措施,都是无偿的,不惜代价不计成本的。而要动用如此庞大的社会资源,只有政府才能办到,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能性胜任的。即使以后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也只以其全部资产来承担,而其全部资产也许早已为零或者是负数了。
明明是企业惹的祸,政府为什么要出手相救呢?不是政企分开了吗?不是政府不要干预企业吗?不是一切都交给无形的手即可吗?这就是这些精英和经济学家的无知和愚蠢了。经济和政治是不可分的,企业可以不承担社会责任,但是政府却不能不承担,否则社会就要出乱子,这就是政治。
中国的政府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的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和旧社会不顾人民死活的反动政府有着根本区别。当年为了挽救61个中毒民工的生命,政府不惜发动全社会帮忙,最后动用了飞机空投药品,那还是在三年困难时期,可是社会秩序井然,人民政府高效运转,可以一呼百应,全国齐心。那时任何受灾受困的人都可以得到人民政府的救济和帮助,小岗村吃人民政府的救济一吃就是23年。这次马航失联,国家为何全力搜救?这就是人民政府对人民承担的无限责任。
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馊主意,把国企当成包袱和负担甩掉,贱卖加白送,交到了私人和外国人手里。然而企业可以甩掉,职工可以下岗,社会责任却无法甩掉,每当企业出了事,都是政府出来收拾。那么平时有限责任公司赚钱,出了事就让政府来买单,政府为何要做这种冤大头?政府的钱是哪里来的,还不是老百姓的吗?
自来水是很赚钱的,以兰州为例,全市240万户居民,以每户平均每天用一度水、每度水2元计,每天就可以收水费480万元。这只是民用水部分,商业用水,工业用水,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社会集团的用水量和水价都要大大高于民用水,这样相加起来,每天水费很可能要超过1000万元。一年就是几十亿,而成本连另头都不到,有这样的“包袱”“负担”吗?更重要的是政治,如果事故更加严重,当地政府也无能为力时,那么是不是要拖累中央政府?全城居民端着锅排队领水,对人民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巨大影响和损失,这个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得起吗?
当然,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至于有意要制造事故,但是天灾人祸总是难免的,战争、动乱、地震、重大事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平时也许可以正常经营,但是在非常时期就不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了,所以也就不具备经营自来水的条件。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购卖保险来转嫁风险呢?当然不行,因为保险公司也是企业,也是市场行为,同样不具备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保险公司即使赔付,也是有限度的,而且仅仅是赔钱,而非常时期仅仅靠钱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自来水厂这类行业,又被称为社会事业,就是说这类行业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根本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插足的领域。每当非常情况发生时,首先要保障的正是水厂电厂这样的要害单位,这是常识。无论是谁来当市长,都不能对要害单位掉以轻心。当年有人把公共厕所让私人承包,一天承包人自己有事外出,就把公厕锁了起来,弄得周围的群众叫苦不选。即使是企业,老板对人事部财务部这样的要害部门,也知道一定要让可靠的自己人来管,决不会轻易假手于人。对于一个城市的命脉和要害所在,竟然拱手让给外国企业去经营管理,难道这老外是你干爹?这不是脑子进水就一定是别有用心。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而且被实践一再所证明。只要不是白痴,人人都懂。然而一些所精英专家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越是要害,越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单位,就越是要让给私人和外国人,不是故意捣蛋吗?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