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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联想【十】 完善法制 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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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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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十】 完善法制 厚此薄彼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10 15:24:00 [只看该作者]

本人常常关注电视节目的法制频道,每每看了之后,颇有许多感慨,在“一线”节目中,在抓捕罪犯时,罪犯的活动都已被录像,可警方却说得最多一句话是,没有铁证,不能抓捕。言外之意,这些录像都不能当做证据。尤其在一次节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情节:监守自盗的犯罪分子,为了盗取邮政储蓄金库里的40万现金,先是在地下洒水、通电,在没有电死同伴的情况下,又穷凶极恶的用消防斧子追砍受害人,往致命之处下手。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十分清晰的监控录像,法庭却根据罪犯及辩护人的辩护,硬说什么没有证据证明罪犯有主观杀人的故意,不予认定故意杀人,而确定为故意伤害。谁都知道,这两项罪名在量刑可有着天壤之别,让被害人实在难以接受。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为什么只要有人举报有人赌博、嫖娼、看黄碟,公安人员立刻就会争先恐后的赶过去,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闯民宅,破门而入;对待上访群众就可以不需任何违法证据,就可以先抓了再说。这究竟是法制的进步还是法律的悲哀?我们的法律究竟保护的是谁?伤害的是谁?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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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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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10 16:39: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知青老王在2011-9-10 15:24:00的发言:
本人常常关注电视节目的法制频道,每每看了之后,颇有许多感慨,在“一线”节目中,在抓捕罪犯时,罪犯的活动都已被录像,可警方却说得最多一句话是,没有铁证,不能抓捕。言外之意,这些录像都不能当做证据。尤其在一次节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情节:监守自盗的犯罪分子,为了盗取邮政储蓄金库里的40万现金,先是在地下洒水、通电,在没有电死同伴的情况下,又穷凶极恶的用消防斧子追砍受害人,往致命之处下手。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十分清晰的监控录像,法庭却根据罪犯及辩护人的辩护,硬说什么没有证据证明罪犯有主观杀人的故意,不予认定故意杀人,而确定为故意伤害。谁都知道,这两项罪名在量刑可有着天壤之别,让被害人实在难以接受。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为什么只要有人举报有人赌博、嫖娼、看黄碟,公安人员立刻就会争先恐后的赶过去,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闯民宅,破门而入;对待上访群众就可以不需任何违法证据,就可以先抓了再说。这究竟是法制的进步还是法律的悲哀?我们的法律究竟保护的是谁?伤害的是谁?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权力决定法律!权力决定免死!权力决定腐败!权力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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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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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10 16:54:00 [只看该作者]

可法律是一切政权基石啊,魏征为了法律可以得罪太宗,包公为了法律可以获罪权贵,唉,真的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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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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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10 21:25: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知青老王在2011-9-10 16:54:00的发言:
可法律是一切政权基石啊,魏征为了法律可以得罪太宗,包公为了法律可以获罪权贵,唉,真的无语了

我认为这就是一个社会应当有一个主导思想 ,封建社会有一个主导思想就是普天之下莫非 王土,天下是皇帝家的,所以魏征敢直誎,因为他知道李世民明白他是为皇家着想。包公是个虚构的人物,但说他的所为,是维护封建稳定,这是合于封建主导思想的。前三十年有毛泽东主导着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虽法制有所欠缺社会仍稳定。现在这帮官们可放开了,没人能管他们了,可劲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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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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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10 22:08:00 [只看该作者]

但愿我们的当权者能够以史为镜,完善法律,依法治国,不要再用什么红头文件替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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