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网五湖四海东西南北大家谈 → [原创]致远山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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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致远山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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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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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致远山近水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1 20:54:00 [只看该作者]

我对你说过,我没去过北知网,对你们的恩恩怨怨不知情,也不感兴趣。你对我跟帖的回复我不会回复的,也请你好自为之。

 

但是你几次三番在暗处对我说三道四,我就不能不说两句了。这里是论坛,你如果对我的发言有意见,请亮在明处,也不亏你是个男人。

我对无声的发言是我的观点,是我做人的准则。谈何大逆不道?别在这里挑拨离间,生怕世间不乱。无声三年前就是中知网的三大知名左派zhiyi,那时我对他是仰视的。可是三年后他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令我不解,提出我的质疑,有何不可?我并没有在这个论坛发表任何对他们争论观点的表述,只是对无声争论的方式谈了个人观点,有何错误呢? 遗憾地是,你以你们在北知网的恩怨划线,来区分人的聚散, 形而上学地实在令人好笑!

 

我不需要你对我的发言认同,相反我为自己堂堂正正亮明自己观点而骄傲. 起码不像你们打着自言自语, 背地搞小动作,害怕光明正大,又要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宛如邻里婆姨搬弄是非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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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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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1 21:45: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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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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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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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1 22:22: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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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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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1 22:39:00 [只看该作者]

毛泽东: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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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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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1 23:18:00 [只看该作者]

共同大姐,远山近水是何方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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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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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2 4:13:00 [只看该作者]

为了和国内网友在线上实时互动,我尽量在后半夜上网,因为那正是国内的傍晚。现在我的擂台目的已经达到,还是在和老朋友老对手小红柳对话,对于别的楼实难光顾.现在我想回归正常作息,没想到几个小时不上网“天下大乱”!

 

 

 

 

 偶有一次看到不常露面的静春的名挂在一楼就推门进去, 不进楼不知道,一进楼忍不住大笑,原来一群好汉不进我的擂台都在那里“光明正大"呢? 记得当时看了几帖就留下话说我会再来,因为有人转来“抓特务”的帖子那可是非同小可。不过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是在和乌有派国手小红柳过招,他称我为“儒生”,我可没给他戴过任何帽子,只是问过他对四人帮的看法,说过他是极左派的代表,如果这算帽子,那就一比一平扣了吧?   没工夫在“左派”个体户那里分散我的主要精力。 我说过静春是左派,那是不带引号的。

 

 

共同起这楼真的让人莫名其妙, “背后”发言不是还在论坛里吗? 如果不在我的楼里议论我都算搞阴谋诡计, 那你们刚同车过来的这批名人,马甲在各楼里“议论我”,骂我,损我怎么算啊?

 

我和远山近水从不相识,偶尔看到他在别的楼里"不光明正大”的在问"小浑蛋"的往事,我回他一帖后就再没有对话。 这样吧, 共同把远山近水的“阴谋帖”给贴在这里让大家看看, 然后我再把你们的“光明帖”也都贴在你的楼里对照一下如何?    在背后说话那有什么啊? 因各种原因不进你的楼在背后说你的好话或“坏话”就算捏合或分?不要怕人前背后的不同意见,严格的讲,对于我来说你这帖也算背后所发,而且是“一箭双雕”,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把我的擂台当成“草船借箭”。

 

 

共同咱俩先做光明正大的榜样如何? 我出一题你答,你出一题我回, 好吗?

 

 

 

再瞧瞧你领来的这些小弟们会说正常人该说的话吗? 对不起我用了一把理工思维,下面这位被留守的斗士刚注册就管你叫姐那可是关系不俗吧? 不过他又忘了“地下党”的规矩, 曝露了组织系统,可笑!

又扯出过去风波, 全坦白了马甲的来路!  搞阴谋诡计的人一不留神“光明正大”了一回,共同你应下个口令: 立正,向后转,跑步走,去留守。 还是丹柯有谋略: 闭嘴! 别在这里搀!

 

以下是引用被留守在2011-12-1 21:45:00的发言:
 共同大姐好! 此类人不必去理他,早在那场风波中人们就见识了不同于一般的雄性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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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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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2 6:0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丹柯在2011-12-1 22:22:00的发言:

哈哈,一个人的脾气就是难改,对共同的印象:敢说敢为,心直口快,光明磊落,刚正不阿。但也有不好一面,会让一些人感到是种过于的泼辣。

 

个别人为自己、为他人、强行划分左右,甚至又进一步上升到了极左极右的程度,但在他们的口中,左右都有毛病,即便是左的一边,也会是伪左派,总之没有好人,而自己独处中间,是绝对的正确,又可随意的变换方向,攻左攻右,真是好不聪明但这种举止,其实很不得人心!

 

在论坛产生不同的认识极为正常,但不能漫骂攻击,不能上纲上线,而摆事实讲道理则是大家赞同的。在不同观点讨论时,即便出现人多人少的现象,也不能就刻意的视为是种围攻,相信更多的傍观者,会看重形式、内容、及公正性,相信公理自在人心。

 

同样,在知青这个范围刻意的将大家划分成阵营或小团体也不会令大家满意。因为在知青网,在这个知青范围,大家更看重的它是知青的大家庭,每个知青来到这里,不应该有什么差别,也不应该分为不同的小团体,也更不应该有高低贵贱之分,如静春的《知青无腕》,大家更信仰的是平等,和睦。

 

平等,和睦应该是大家的准则,更是网站的准则。

 

 

丹柯说的真好!  送丹柯鲁迅遗嘱.

 

 

 

 

1936年10月20日天津《大公报》上鲁迅先生的遗嘱。

 

七条遗嘱: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列;

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子孙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你的事情,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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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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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2 7:07: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大杨在2011-12-1 23:18:00的发言:
共同大姐,远山近水是何方高人?

 

提到远山近水,马上就能想到静春,想到“正人君子”。下面是静春关于我落井下石的一段话:

 

以下是引用静春在2011-11-28 12:26:00的发言:

             写给二黑,写给自己

  在知名的人物中,我家小伟感到最不可思异的人是便吴为,当有人质疑吴为不是知青时,静春写过贴子告诉大家吴为不但是个老知青,而且还是个很正直的人。在北网,吴为回国,曾与静春见过一面。但有人却造谣说静春此次见吴为却是想骗吴为的钱财。就此我发过一个贴,只是想让吴为澄清静春与他见面,是不是想借此骗财骗物,可是吴为连说这么一点真话的勇气都没有,而是咬住什么静春拿了难忘的钱就该还钱的问题------不知吴为此意何为?关于还不还钱的事情吴为也许都不如大个了解的情况多一些,大个在电话中告诉静春,难忘对他说过静春与小柴要找她去还钱的事情,但难忘找借口推托了(那是在未发生春节风波前------,大个的话我都有录音,能证明我非编造。吴为貌似公充,实际上是落井下石,倒象是在文革,批斗某人时,为了表现自己,也非要挤上台来围攻一下,显示自己的左派立场。也就是从这件事情上,我进一步看到了某些左派的虚伪,我其实并非要求吴为替我说什么话,我只是感觉做为一个正直的人或静春的左派朋友,你保持缄默也是一种道义使然。

写出这些,并非是缠旧。只是想说:做一个正派的人,你要实实在在的说话,做一个正直的人,你要有实实在在的心态,做一个正气的人,你要实实在在把自己摆正,老知青人还有多长的未来路可行,谁人知晓?应该珍惜时间,能说到一块儿,我们就往来,话不投机,我一定会从你的身边走开,真情需要的是情怀,我不愿看到“变脸”的绝技,花甲之际,我就是我自己,我真的是个有很多缺点的人,但我不会缺德。一声叹息,逝去的过去!

下面就是我落井下石的证据,只涉及我对静春个人在此事中的看法:

 

1.对所谓的“春节风波”,当时我在北知网服务台发了个帖子,作为静春的朋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至今仍然持同样的观点。我以为,整个事情的起因是静春做的不对。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他都不应该在和小柴的关系没有做出一个了断的情况下,接受另外一个女性的资助,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名义。从小我们就学过,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如果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拿网友的钱,那么以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即使网站有什么事情发生,也与他无关。

当时静春做的不错,公开登出了道歉信,我为静春感到骄傲,以为好汉做事好汉当,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整个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可再以后的发展就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种事情,最好的结局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被人们遗忘。

 

 

2. 关于你是否涉嫌“诈骗”一事,我不是你“最好”的证人,而且我以为,没有网友可以作你“最好”的证人。你最好的证人是你自己,是你自己的所作所为。别的都不说,只要你一天不了结上面提到的钱的事,你就无法摆脱这个质疑。毕竟,无论什么原因,你都收了网友因为同情你,可怜你而给你的钱,而且现在钱还在你的手上。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以为你在此事中清白的原因之一,为什么一直要提醒你瓜田李下。我之所以以朋友的身份劝你,就是因为你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你一定会把钱还了,给我一个交待。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因此,我还是视你为朋友,并且愿意相信你。

 

古人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有句话,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你这种手段获取网友的钱财,无论钱财多少,都是属于取之无道,是个男人就不应该这么做。钱虽然到手了,人格却丧失了。当然,人各有志,你可以为这种手段感到自豪,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以为,这笔钱你了结的越晚,付出的代价越高,也就是利息越高。不信就走着瞧吧。

 

至于无法还钱,不是理由,关键是想不想还。看看人家广西知青是如何还钱的帖子吧。

 

 

上面是我的基本观点,两年前我是这么先亲口对你和小柴说的,明确的告诉了你们我的观点,然后在北知网也是这么写的,一年前在北知网和老知网我也是这么同时发帖的,而且现在我还是同样的看法,不会因为你曾经认我是朋友,现在不认了而改变,也不会因为老知网封我而改变。

 

 

至于你说的“难忘终于出声,贴出公开《道歉信》,易石发贴指责这本该是男人的承担,却让一个受到伤害的女人替他们买单,这些人还能算得上是爷们吗?那么,是谁伤害了难忘?是静春吗?还是那两个别有用心的人?谁最该道歉?难道不是挑起事端的那两个人?一些正义的网友都在发问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在你和小柴之间的关系没有了结之前,你就从另一个女性手里拿了钱,惹出一场风风雨雨,最后反目成仇。闹腾了一年以后,不但没有平息,反而越来越厉害。人家女同志为了息事宁人,出面承担了一切责任,图个安静。可你却以此为理由,到处说钱是人家自愿给你的,把责任彻底推给人家女同志。你在这样表白自己的清白无辜,显示自己正人君子的时候,想没有想过你这样做,把人家女同志置于何种境地?千不念,万不念,至少,如你所说,当时人家还是自愿给你钱的,那么你连这么一点点情分都没有了吗?人家自愿给你钱了你还要打人家脸,你不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吗?如果你当初不接受人家的钱,会有以后的事吗?

 

这件事过去的时间并不太久,许多人应该都还记得。谁是谁非,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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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12/2 9:08:00 [只看该作者]

真是有意思了,本来是辩论理论问题现在变成了私人纠纷的旧事新谈。 知青网上经济纠纷并不少见, 有个人之间和网站管理层内部的, 这类事只有当事人去自己调解,只要有一方不说话,别人最好别搀和。我也在网上给网友捐过钱,后来也引起余波,那是我的钱我爱捐给谁是我的选择, 后来有人让我再捐我不想捐了也是我的自由,并不因我捐了就高尚不捐就不高尚。再者说了这楼是给远山近水起的, 楼里提到我,我来发言就事论事。 吴为把静春扯到这楼来是要干什么? 与静春在哪里有过节就去哪里找静春,要是远山近水的小舅子二姑妈有个什么小辫子捏在谁手里也到这里来打横炮, 那不是要把水搅浑吗? 这楼里说的是对我的评论, 王成说:   对我开炮!

 

不好! 才发现小红柳趁乱又在那里借农民工的话题暗算现政府了, 我得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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