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0年胡志明向中方求助开始,到1978年两国交恶中方完全撤出援助止,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50-1954年援越抗法,期间以军事援助为主;1954-1964年援助越南独立后的建设;1965-1973年援越抗美,提供全面而巨额的援助;1973-1978年助其战后重建。在这近30年中,中方对越南的援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外交承认和支持:1950年1月18日,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率先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为此,中方不惜得罪法国,据刘少奇在北京接见黄文欢时说:“中国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相信法国会延缓承认中国,但我们不怕。”而在1964年美越进入全面战争前后,中方支持越南的态度更加坚决,比如1964年6月24日,毛泽东在接见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文进勇时明确表态说:“用不着怕美国干涉,无非就是再来一次朝鲜战争。中国军队己经做好了准备,如果美国冒险打到北越,中国军队就开过去。我们的军队想打仗了。美国人要想想,中国人不是没有腿的,美国人能出兵,中国就不会出吗?我们去你们那里,跨一步就到了。我们应该无条件地加入到反对共同敌人的战斗中去。”也正是在这种思路下,中国明确表示 “中国人民将给南越人民以一切必要的物质支援,包括武器和一切作战物资。”援助的原则是“你们不请,我们不去。你们请我们哪一部分,我们哪一部分去。这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你们手里”。
B、物资上的援助。从1950-1978年援越抗法、援越抗美和帮助其重建,中国共向越南提供的各种援助总额为203.684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般物资援助金额为100.6742亿元,约占援助总额的50%,包括粮食500万吨、石油200万吨、汽车3.5万辆、船只600多艘;军事援助金额为49.6679亿元,占援助总额的24%,包括枪213.8万支(挺),炮7万余门,枪弹12.4亿发,炮弹1807万发,舰艇176艘,中型和水陆坦克552辆,装甲输送车320艘,飞机170余架,炸药1.824万吨,有线电机6.5万部,无线电机3.5万部,军服1117万套……可以装备200万人,约合人民币42.6亿元。成套项目援助为36.2619亿元,占援助总额的18%,建设项目为450项,己完成339项,包括轻重工业工厂、医院、研究所的成套设备;援助美元现汇6.35亿元,占总额的8%。特别是,中国在外汇紧缺的情况下还援助了几亿美元外汇供越南机动使用。
C、派兵入越参与后勤保障和作战。1965年5月16日,胡志明与毛泽东在长沙进行会谈,胡志明告诉毛泽东越南政府已经决定从后方抽调更多的兵力到前线,这样一来,后方后勤保障工作就要受到影响。他向毛泽东提出请求:中国方面能不能把越南后方一些地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下来,这样越南就可以调动兵力上前线。毛泽东当即表示同意。1965年6月9日,根据越方的要求,中国陆续派出了防空、工程、铁道、后勤等部队入越执行军事任务,至1968年3月止,先后入越的部队共23个支队、95个大队另83个小队,计32万余人,最高年份为17万余人。中国支援部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其中防空作战部队共对空作战2150余次,击落敌机1707架,击伤敌机1608架。工程保障部队修筑坑道2.56万余米、各种工事300余个;新建、改建公路7条,长1206公里;新建铁路117公里,改建铁路362公里,抢建便线便桥98公里;修建机场1个,修建飞机洞库2个,架设陆地通信线路330杆公里;铺设海底通信电缆90余公里。
D、免费帮越南运输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援助。越南抗美战争期间,通过中国铁路转运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援越物资达179列火车5750个车皮,共63万吨,中方免收运费(过境)8300万元人民币。
据统计核算,中国向越南直接提供的物资和中国部队赴越的军费开支,按当时国际价格计算,总额在200亿美元以上,如果按照当时的价格兑换成黄金,现在价值5万多亿元人民币(编者注:1971年之前美元兑黄金价格为35美元/盎司黄金,72-78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后按200元/盎司黄金换算,现在的价格是1600美元/盎司黄金。当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1美元=6.2人民币元)。在上述援助总额中,除无息贷款约14亿元人民币外,其他均为无偿援助。即便是有偿的援助和贷款,中方也是能减免的就减免,以减轻越方的负担。比如1965年7月中越签订《中国给予越南经济技术援助的协定》时,中国将1963年借给越南粮食10万吨和1963-1965年为越南代购粮食19万6500吨、化肥88600吨,除己归还粮食3400吨、化肥18600吨以外的其余部分,全部赠送给越南,金额为人民币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