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碗水端平,已正才能正人
张永平出身于贫苦家庭,沐浴着新社会的阳光。家庭的悲苦奠定了他终于党和人民的天性。他说:“要报答党的恩情,就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为党和人民办好事。要办好事,就必须一碗水端平,‘已正,才能正人’。”
在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九二年间,党和人民曾先后赋予他村民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乡党委书记、副区长的权利。他使用这个权利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踏踏实实地为人民办好事、做实事;他使用这个权利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行端坐正。他深信:不受制约的权利会产生腐败,他相信无私才能无畏的信条。他使用这个权利,信奉“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命不从”的古训。
他——张永平,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基于这样的心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一步步向正义走来,人民拥戴他。他一步步逼视邪恶,腐败忌恨他。人民称他是“科班子”,凭本事硬干硬上;腐败说他是清高的贫穷,办事太认真,原则性太强,有些桀骜不驯!
在他当村民小组组长和村党支部书记的日子里,一些人认为“亲向亲,邻向邻,包黑子还向陈州人”。尤其是那些和他姑父结怨并针锋相对的人,对他姑父文革的派性以及眼前的积怨,一古脑向他冲来。在那些人的眼里,归根到底一句话:“他这一掌权,没我们的好日子过!”
面对组织的信赖和众多的非议,他顶风逆浪,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一碗水端平。办事公道,向理不向人。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所得到的结果是使生活的海面风和日丽。逆风恶浪平息了,死守派性的人释疑了。他们说:“这黄子(土语是指这个人),有本事,真正派,不是那样人!”为此,他姑父生气了,说他没帮他整人,几年不理他!在他任乡党委书记的日子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他说:“我手中有权、也有钱。可这权和钱,该用的得用。不该用的,全当没有。免得滥用职权以致人们在后面指你的脊梁骨骂你,恶心你。一次,已退休的原乡党委书记张永年来乡政府有事,他留他在曹沐华饭店吃中饭,并叫乡长庄道良和武装部长吴家良陪客。按理讲,老干部来访,招待费报销,理所当然。可他怎么也不同意,他说:今天老书记是来找我办私事的,不是公事,这钱我掏了,当场付款51元。那时,他每月的工资仅有79元啊!这样的事对他来说是司空见惯。时至今日,我们采访他时,提到类似的事,他爱人还说:“谁有你憨呢?”不报白不报,到现在也没人领你廉政的情。可他还是说;“虽是憨子,但我心里憨得踏实。我无怨无悔!”
面对乡里大把花钱,不合理开支有增无减的状况,为加强廉政建设,赌塞漏洞,他一反常态,经乡党委讨论制定了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从此,做人情和不合理开支的漏洞,有万余元的发票,经监督小组审查后拒签拒报。从而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推动了乡镇廉政建设的发展。后来县审计局的同志来乡里审帐,发现这一举措后,非常赞赏,还特地将监督条款的全文带回县里。
他的这一做法分明是好事,可种种非议接踵而来。从区到乡,舆论哗然。说什么“从上到下都是一支笔审批制度,他来个否定,说”一支笔”管账,弊大于利,不能体现一个“公”字。就他能!”上面不支持,乡长不执行。他来劲了,他说:“这乡我是班长,你上面不支持我也行,不过,财务如出了问题你领导负责。我当一天班长就坚定执行一天。你要不要我当这个班长,随你怎么办!”领导不高兴,暗地惋惜地说:“这人有本事,不好使!”区领导面对他的据理力争,睁只眼,闭只眼,表面上没有和他计较,制度照例执行。由于这个方法有利于廉政建设。能实现“一支笔”管财与党委监督的有机结合,别的乡也参照执行了(当时有朱彭乡、彭铺乡,后又波及到城南的九里沟乡)。面对种种非议,为明辨是非,他毅然撰写了论文《“一支笔”浅说》。这篇论文向传统的、约定成俗的“一支笔”财管制度提出了“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挑战。其全文如下:
《“一支笔”浅说》
在当前的财务管理制度上,颇为盛行的是“一支笔”管理制度。这里的“一支笔”,从常规上说,大都是政府部门领导的代名词,凡支出与报销,均由“一支笔”裁定。“一支笔”的权限多大,各地虽不尽相同,但只要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便挥笔而就,拨款、报销既合理又合法,天经地义。
实行这样的“一支笔”制度,好处有二,一是可以杜绝乱批乱报现象,减少不合理开支;二是能使一个单位,尤其是单位的行政长官,掌握本单位的经济运行规律,达到量入为出。这与落后的经济管理方式相比,显然前进了一步。
实行这样的“一支笔”制度,好处固然有之,但并非天衣无缝。在国家的财经纪律里,账目公开、民主理财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顾名思义,这里的“公开”和“民主”,其本质都体现了一个“公”字。而“一支笔”制度毕竟是“一”,不一定能代表“公开”和“民主”。“一支笔”制度本身与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并非不悖。
“一支笔”制度存在的弊端,首先是存在着极易产生腐败的土壤。在党政干部中,真正的为政清廉者有之,贪污腐败者亦有之。真正的为政清廉者,当然是无懈可击。可是,对贪污腐化者而言,则如“羁鸟归林,辙鱼入渊”。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一些不合规章的,超越权限的开支,既可以化整为零,使权限自然扩大,报得合理合法;又可以化零为整,中饱私囊。在“一支笔”制度中,对“一支笔”权限范围的开支,虽然不乏集体审批的条款,但是,对是否是集体审批,没有明显的真伪标志。是真是伪,其标志,一是在报销的发票上是否集体签字,二是在集体研批的记录簿上是否逐一记下了已经研批的内容。显而易见,后者在繁琐的事务中是不能始终坚持的,而前者到是简单易行的。一种可能是将确实是集体审批的开支,由“一支笔”签成“经集体研究同意支付或报销”字样,另一种可能是“一支笔”可以将超越权限范围外的支出,未经研究亦可签成“经集体研究”字样。对于这两种可能的出现,真假难辨。合理的报销无可非议,对于不合理的报销,岂不是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更何况失去党委的监督呢?
综上所述说明,“一支笔”审批制度本身弊大于利。在当前大抓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下,大有改革完善的必要。改革和完善“一支笔”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
一、一切收支归财政。其具体内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财务拨款和审批发票,实行个人统管集体审批制度,财政支出与发票审批,在“一支笔”统管的前提下,非经固定的三人监督领导小组联合签批,一律不准拨款和报销。实现审批与监督的有效监结合。
三、按月审批财政收支情况,实行有效监督。党委责成财政部门按月将财政收支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向党委汇报,党委并派员审核会计帐据,做到有错必纠。
实践证明,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把握住以上关口,就会使“一支笔”制度渐趋完善,达到了行政部门主管和党委部门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加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无疑这是对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推动。
这篇文章写好后,乡长找到区长:告他写文章尅人!他闻知后,将文章首先拿去让区委书记过目。区委书记看完后说:你这写的问题,是整个社会财管问题的通病,怎么能说是尅他呢?后来,他将这篇稿件投往县广播电台和安徽日报社,继在泗州广播电台播出后,1990年11月6日由《安徽日报》农村版全文刊出,且受到主任编辑曹义桐的来信赞扬。为反对腐败,他撰写论文《崔烈铜臭与权钱交易》,以无为的笔名刊登在1991年第一期《安徽党风》上。
那么,张永平“一支笔浅说”的发表有什么背景吗?这还要从他给编辑的一封信说起。
他为了让报社编辑对这篇作品的写作背景有所了解,投稿时他给编辑附信一封,内容是这样的:
编辑同志:
我现年35岁,大专文化程度,自1984年至今就任长沟镇党委书记。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乡级财政漏洞百出。集体提留是人民的血汗,一些人大手大脚大地铺张浪费,中饱私囊。对此,我义愤填膺,与之斗争。可有一些人,为改变他无法贪占的环境,不择手段的对我造谣诬陷。对此,我当仁不让,建议调走了一个镇长,又调来了一个。时间不长,我发现其利欲照旧,比起前任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在大家的眼皮底下给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数以万计的损失。为改变这种状况,镇党委制定了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把经济关口严严卡死,一月内拒报数千元不合理开支。从而为廉政建设作出了贡献。
可我这种对工作严肃负责的工作行为竟使非议接踵而来,什么“我无法执行,他违背了一支笔审批制度”,“别的地方都这样搞,就他能!”“错干净的,他还说对唻!”更有甚者,他们还造舆论说“两任镇长都和他搞不来,难道都怨别人吗?!”对这种种非议,我宁冒丢官弃职的危险,亦不苟同。我真不明白,我廉者自廉,不让其贪。我这样做是对党对人民负责,我真不明白究竟错在哪里?持以上歧见者,究竟居心何在?我所侵犯他们的究竟是合法权益,还是贪欲机会?对诸君高论,我不屑一顾,一笑置之。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照样执行。
为明辨是非,我毅然写了这篇“一支笔浅说”的陋文,请贵报以更高的水准,来衡量我工作和此文的谬误。如无不妥,请贵报在工作研究栏目发表,以激浊扬清,伸张正义。
致以深切的敬意
皖泗县长沟镇党委书记张永平书上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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