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散记(10)
作者:蔡应律(四川西昌知青)
演 出
那些年,农村文化生活再贫乏,偶尔也还是免不了要搞一点文艺演出的。跟徐万福搞的大队演出而外,吴永康我俩在公社组织的演出里合说过相声《女队长》。当然只能算是凑数。大一点的演出,是本大队一帮下乡、回乡青年经数天脱产排练后,由大队支书宋兴帮带队,到烂坝去慰问部队的一场晚会。演出结束,部队用大锅煮鸡蛋面款待我们。
而最辉煌的演出,是在西昌大礼堂演大型雕塑剧《收租院》。
这场戏由高草公社的“银锄落”战斗队编导并组织排演。这是64年5月下放的一批成都知青。“银锄落”成立于“文革”之初,由知青中一些不甘于平庸的人组成,后来逐渐演变成带某种理想主义的、也就是所谓“乌托邦”性质的团体。人有二三十个,他们跟社员一样干活,但只作为一户核算,共同劳动,共同享受,十分自律。他们那种追求理想的精神,至今令我敬佩不已;而其主要组织者王茂俊,多年以后成了四川全兴俱乐部的负责人之一。演《收租院》他们人手不够,邀我们加盟,我们去了十来人,天天白天出工,晚上步行15里路去排练,排练完了又走回来。排练好了就上西昌大礼堂演出。此剧剧情简单但形式独特,取材于大邑县刘文彩地主庄园的雕塑,一幕一幕,基本上都是不动的雕塑造型,一把二胡,从始至终,奏悲怆的《江河水》,一男一女站在舞台一角朗诵:“人在路上走,雁在空中飞,孤雁声声叫,穷人行行泪……”朗诵词写得非常精彩,又朗诵得极是到位,加上一女高音歌唱的配合渲染,尤其是最后一场戏,剧场的灯全关了,所有的雕塑全都复活起来,且全都高举火把闹革命。舞台上火光冲天,气氛热烈,撼天动地……全剧在台上台下极度的兴奋中结束。之后,到南街49号俞秉秀家煮夜饭吃,没有菜,只有点豆豉。
由于没有任何经费来源,演出虽轰动一时,演者意犹未尽,观者要求再演,却因为连最基本的吃饭问题都没法解决而作罢。
失败的养蜂计划
一大六小的刘宗祺最先开始养蜂。之后,一大一小的张永新和我卷入进来,并开始大规模地赶制蜂桶、巢框。我卖掉了收音机,张永新卖了他养的一条小猪,然后,租一辆架子车,拉上十几个蜂桶,揣上钱,一路高歌又满怀信心地顺安宁河而下,去德昌县买蜂子。
穿过德昌县城,开始爬缓坡。不过,架子车上堆积如山的蜂桶是空的,并不重,三人拖着前行,一路都在憧憬着满载而归的美好前景。然而,经巴洞,过宽裕,到点水,已经来到与盐边县接壤的普威伐木场了,感觉已经快走到天边了,忍饥挨饿数天奔波下来,却只勉强买到两三窝蜂子,只好悻悻而回。
没了去时的劲头,在德昌汽车站准备赶班车回黄联,蜂桶全部装到车棚上后,却不准将架子车也装上去,司机咆哮:“架子车坐汽车,哪个见过?”
刘宗祺在拉肚子,张永新从车顶上跳下来时崴了脚,只能由我拉那空车走了。
这一路上多是上坡,这且不说,更要命的是,我那双翻毛大皮鞋里的鞋钉,一时里变得来犬牙交错,狰狞异常。只好反复到路边上去,脱下鞋来寻石头敲打。日落时分走拢马头坎,见刘宗祺打道班里出来,一面掖裤子。他是来接我的,刚去里面拉完稀,看上去脸色苍白,精神极差,是拉肚子把他拉垮了。见到他我眼窝一热,差点落下泪来……天快黑时拢鹿马站,张永新受伤的脚部已肿得像水萝卜,并且发寒发冷,这会儿正如发虐疾般蜷缩在包谷杆堆堆头打抖……情景好不凄凉。
好歹将那些个蜂桶捆上车,连夜渡过安宁河,丢盔卸甲回到队上。
然而,到此为止我们并没有死心,一段时间的休整后,张永新、刘新民和我先后跟一个叫刘正刚的朋友又鼓起劲头去了趟德昌。这次没租架子车,蜂桶是背去的,且翻山越岭去了龙窝,折腾的日子更长,我买回来很旺的一窝蜂子,养一阵,却分家逃亡了。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追着那逃亡的蜂群我撵过几块大田,最后也只得眼瞽瞽看着它离我而去……
恋 爱
开会时,公社干部一再向知青们强调,不准讲恋爱。但知青们不是清教徒,又正值青春好年华,岂是禁止得了的?不久,山边的二、五大队和一大队一生产队,就相继发生了两对男女知青因恋爱而做出“越轨”的事情。
我们小组一起下来的6个同学中,周光福、向玲玲、俞秉秀三个团员,曾依照分工,分别负责“帮助”刘新民、吴永康和我这三个非团员。“帮助”的结果是,吴永康与向玲玲成了一对儿,我跟俞秉秀成了一对儿——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吧。
真实的恋爱其实是无源头、甚至是无理由可寻的。应当开始于下乡当年俞秉秀患“打谷癀”吧。当时她患病在床,我们下田劳动,每每午间歇气或收工回来,大家都要去看她,而每当见她病情稍好,我便要情不自禁地,跑到我们借住的那家社员的黑不溜湫的木楼上去吹笛子。我想,这恐怕就是恋爱的开始吧?
感情在慢慢生长。有时也写信,写诗。爱在内心,而当时的环境和我们各自成长的文化背景,决定了我们在言行上趋于含蓄和保守。她只是于无声中找到我换下来的脏衣服,拿去洗净、补好,再折好放回我的床上。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每天傍晚,都在我的枕上放一小枝金银花。这是需要勇气的,因为几个男生住一屋,为放这花她得避开他们,甚至避开我。当年我却没有能够想到这一点;我甚至没有留意到,金银花的每一个花把上,都开着两朵花……正是从我们的恋爱经历里,我知道了,一个女性恋爱时,会变得不顾一切地勇敢。我们很少单独在一起说话,即便有天晚上,我俩从大队部开会回来,进村子前也只是在月光下的田埂上很拘谨的坐了一会儿。然而有天深夜,我生病呕吐,她来照顾我——现在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是怎样来到我床前的——平常,她连听人说起脏话都会感觉恶心,这会儿却在一盏煤油灯下,细细致致地收拾我吐的一滩污物;地上的收拾完了,又蹲在那儿,擦我鞋子上的,一点也不顾及那屋里睡着别的几个男生……侧身躺在床上,我看着那个蹲在地上的温暖又柔和的背影,而认定了一点:这——便是那个可以手牵着手走完一生的伴侣了。